年度综合计划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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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综合计划管理制度

□ 总则

第一条 年度综合计划是企业全体员工在计划年度内的行动纲领,又是安排季度、月度计划的重要依据。因此,企业各个生产环节和各个方面的生产经营活动,都必须严格按计划执行。是故制定此管理制度,以规范年度综合计划的有效管理。

□ 年度综合计划的编制

第二条 年度综合计划的制定采取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综合平衡的方法进行编制,即由分管计划工作的厂长负责领导,各业务归口科室按“管什么业务,就编什么计划”的原则,根据规定的计划表式,负责编制各专业计划,计划管理科负责拟定编制计划的总进度,组织综合平衡于年前一个月上报下达工作。

第三条 年度综合计划编制的主要依据:

1. 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指令及指导性计划; 2. 厂长提出的年度方针目标; 3. 产品订货合同和市场预测资料; 4. 长远发展规划;

5. 前期预计完成数字及本企业历史统计资料; 6. 经审定过的各种技术经济定额。

第四条 编制计划所需资料由各科室车间相互提供,除非特别原因经核准,任何单位都不得拒绝。

第五条 专业计划的编制,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主持。计划草案应认真听取分管厂领导和有关车间科室的意见,并按规定的时间报计划管理科。报送的计划必须附文字说明,经科长和编制人签章后方才有效。

□ 指标管理

第六条 年度综合计划所规定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是通过一定的计划指标来实现的。计划指标就是企业在计划期内在生产经营活动方面应该达到的目标和水平。为全面反映企业的技术经营活动,达成总体经营目标,必须适当设置各种指标,建立健全企业的指标体系,完善和促进计划管理工作。

第七条 计划指标应按平均先进水平来确定,一般就于上期实际达到的水平,并经过一翻努力才能实现。

第八条 计划指标实行分级归口管理。厂级指标(总指标)由计划管理科负责汇总、平衡、上报和下达,各业务科室归口管理。车间级指标(分指标)以车间主任为首,组织有关职能人员负责管理。班组级指标以班组长为首组织工人负责管理。

第九条 为使计划任务层层落实,计划指标必须进行层层分解,坚持谁管什么指标,就分解什么指标的原则。分解指标必须和总指标保持平衡和衔接。

第十条 厂级指标的确定,由计划管理科根据上级要求和厂内管理工作的需要,同指标归口部门商定。

第十一条 必须在当年十一月底正式下达次年的工厂年度经营综合计划与各项指标。

□ 计划的检查和考核

第十二条 各级领导必须随时监督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执行过程中的问题,采取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以保证计划的顺利完成。

第十三条 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应充分利用统计报表、会计报表、业务报表等资料,检查计划的实际完成数,一律以统计报表数为依据。

第十四条 计划的考核必须与经济责任制考核相结合。考核的计划数,一律以上一级部门批准或下达的计划数为依据。

□ 附则

第十五条 实施与修订

本管理制度经董事会核准后生效,修订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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