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拟定)
第一章 任 务
第一条:围绕学校和学院的中心工作,开展各类有意的活动。
第二条:定期召开学生会干部会议,布置其工作任务,责任到个人,确保各项学生日常的工作的顺利完成。
第三条:协助学院搞好各项常规工作。
第二章 成 员
第四条:凡我院学生,有特长,热爱学生会工作的,均可申请加入。
第五条:学生会成员实行考核制度,考核期为1个月。由学院领导,学生会主席团根据相应的考核情况予以续用或开除。
第六条:学生会成员须遵守会章,执行本会的决议,完成本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七条:学生会成员如果受过学校的处罚,一经发现,立即开除学生会。 第八条:学生会干部应具有的基本能力: 1.决策能力 2.组织管理能力 3.协调能力 4.宣传能力 5.交际能力
第九条:学生会干部应具有的基本原则: 1.疏导原则
2.服务原则 3.自治原则
第三章 组 织 结 构
第十条:本会设置主席一名、副主席三名、秘书处、纪检部、男生部、女生部、学习部、组织部、宣传部、体育部、文艺部、学习部,各部设正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干事若干名。
第十一条: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召开学生会会议,负责日常事务决策和审批,领导协调监督学生会各部的工作,重点是纪检部和男生部。对学生会的工作调整运行进行督促和考察,协助学院处理好学生的工作。
第十二条:各级部长负责很好的完成本部的日常工作,同时不定时的了解其他部的工作状况,必要时给可以给出自己的见解。对学生会的整体运行状况和事项必须熟悉。处理各项事务,负责干事的协调工作,并做好个部门成员考勤工作。 第十三条:干事要协助部长做好所在部门的日常事务,工作过程需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听从指挥。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需与部长商量,不能越级。
学生会各部工作职责
主席团工作制度
第一章组织机构
第一条 青岛黄海学院工程技术学院学生会主席团设主席1名,副主席3名。 第二条 主席团工作职权 主席(一名)
1.负责院学生会的全面工作,主持召开学生会日常工作会议。 2.负责制定和实施学生会工作计划。
3. 负责日常事务,各部门活动申请的决策和审批。
4. 定期向学院汇报学生会的工作情况,虚心接受学院的指导和帮助。 5. 根据学生会的章程和工作需要,向学生会提名学生会干部的人选。 6.代表学生会向上级团委汇报、请示工作。
7.指导、帮助、督促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副主席。
1.协助主席抓好学生会全面工作,侧重分管部门的工作。 2. 定期听取各部门的工作汇报和工作小结,给予指导,管理。 3. 定期查看各部门的工作文档,活动资料。 2.主动向学生会例会和主席汇报分管的工作。
3.主席因故不能主持工作期间,可指定一名副主席代行主席职责。
秘书处工作制度
组织机构
本部门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1名,干事若干名。 部长职责:
1.制定,修订本部门的工作条例; 2.审议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3.决定或修订本部门的工作方案和活动方案;
4.监督各学院本部的工作进程,和时取其精华去其糟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