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N/QC1-6.0-2004-1 目 录 A/0
职务,上级对部属和下级、同级间称呼,称姓名。 4.2.2下级听上级讲话和回答上级问话时,要姿态端正,听到上级呼唤自己时应立即反应。
4.2.3员工在进入领导办公室前应先“敲门”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4.3 举止
4.3.1坐姿:行政管理人员坐姿端正,双脚平行放好,不向前伸或俯视前方。移动椅子时,把椅子放在应放地方,然后再坐。
4.3.2进入各办公室,对方正在讲话,稍等静候,不中途插话。 4.3.3通过各通道、走廊时,放轻脚步,不大声喧哗,遇到上司或客户要礼让,不抢行。 4.4 礼仪
4.4.1来客多时以顺序进行,不先接待熟悉客人。对事前通知的客人表示欢迎,记住常来客人及客户。接待客户应主动、热情、大方、微笑迎客人。 4.4.2无论是何种形式、关系、目的和方法的介绍,对介绍负责。直接见面的场合,应先把地位低者介绍给地位高者。若难以判断,可把年轻的介绍给年长的。
DN/QC1-6.0-2004-1 目 录 A/0
考 勤 制 度
1.0 目的
提高工作效率,准时上下班。 2.0 适用范围
适用全体员工的作息管理。 3.0 职责
办公室为归口责任部门,负责全公司考勤的管理,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考勤记载,财务部负责实施扣款。 4.0 内容
4.1 办公室考勤制度
4.1.1作息时间: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
4.2 违反劳动纪律现象 4.2.1迟到
超过上班时间到达工作岗位者为迟到。 4.2.2早退
未到下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者为早退。 4.2.3旷工
上班时间30分钟后到工作岗位者以矿工半日处理。 下班时间30分钟前下班者均以矿工半日处理。 当月内每迟到早退3次,作为矿工半日处理。
DN/QC1-6.0-2004-1 目 录 A/0
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续不到工者以矿工处理。 伪造出勤记录者,经查明双方均按矿工处理。 4.3处理办法
对迟到、早退者一次罚款10元,由财务部在工资中扣除,对矿工者按日扣发二倍工资,连续矿工5天以上者予以除名。
DN/QC1-6.0-2004-1 目 录 A/0
病、事、工伤假管理制度
1.0 目的
以人为本,保护员工合法权益。 2.0适用范围
适用所有员工的病、事、工伤假管理。 3.0职责
办公室负责全公司病、事假、工伤假的统计,财务部负责有关费用的处理,部门主管负责批准。 4.0内容
4.1按国家规定休息、休假(生产工人按实际情况定)。 4.2病假
4.2.1(日期计算)连续休假者,公休、节假日均计算在病休日内。 4.2.2(病假证明)病假必须以各大医院医生开具的证明为准。 4.2.3(待遇)病休按日平均工资的20%扣发。 4.3事假
4.3.1(手续)员工因故请假须事先申请,一天内经部门主管批准,三天以上经主管副总批准,紧急事宜可以后补手续。 4.3.2(日期计算)公休、节日均不包括在事假内。 4.3.3(待遇)事假按日平均工资金额扣发。 4.4工伤假
4.4.1员工因公受伤需要休息,必须有医生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