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计价规则 1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的子目号、子目名称、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和计价工程内容。
5.工程计量共分九章,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路基工程,第三章路面工程,第四章桥梁、涵洞工程,第五章隧道工程,第六章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第七章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第八章房建工程,第九章机电工程。
6.清单计价的各项需规范要素,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6。1 本规则子目号分别按子目所在章、节、目和子目四级编写,根据实际情况可按厚度、标号、规格等增列子目或细目;当目下不分子目时,子目编号仅由章、节和目三级组成。与工程量清单子目号对应方式示例如下: 子目号 2 0 2 – 1 - a 清理现场 子目 目
节(以两位数标识,不足两位数前面补零) 章
6.2 子目名称以工程和费用名称命名,如有缺项,招标人可按本规则的原则进行补充,并报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核备。
6。3特征是按不同的工程部位、施工工艺或材料品种、规格等对项目作的描述,是设置清单项目的依据。
6.4 计量单位采用基本单位,除各章另有特殊规定外,均按以下单位计量:
以体积计算的项目—m3 以面积计算的项目—-m2 以重量计算的项目-—t、kg 以长度计算的项目——m
以自然体计算的项目—-个、棵、根、台、套、块…… 没有具体数量的项目——总额
6.5 工程量计算规则对清单项目工程量的计算有明确规定,除另有说明外,清单项目
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以工程实体的净值计算。除监理人另有批准外,凡超过图纸所示面积或体积,都不予计量与支付.按合同提供的材料数量和完成的工程数量所采用的测量与计算方法,应符合技术规范的规定.
6。6计价工程内容是为完成该项目的主要工作,凡工程内容中未列的其他工作,为该项目的附属工作,应参照各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范本技术规范章节的规定或设计图纸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7。材料及半成品采备和损耗、场内二次转运、常规的检测、试验等均包括在相应工程项目中,不另行计量.
8.全部必需的模板、脚手架、装备、机具、螺栓、垫圈和钢制件等其他材料,应包括在所列的有关支付项目中,均不单独计量。
9.施工现场交通组织、维护费,应综合考虑在各项目内,不另行计量。
第一章 总则
1.本章总则包括:保险费、工程管理、临时工程与设施、承包人驻地建设费用等内容. 2. 保险费分为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
2。1工程一切险是为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所投的保险.
2。2第三方责任险是对因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造成的财产(本工程除外)的损失和损害或人员(业主和承包人雇员除外)的死亡或伤残所负责任进行的保险。 2.3保险费率按议定保险合同费率办理。
3。工程管理包括竣工文件、施工环保费、安全生产费和工程管理软件。
3.1 竣工文件是承包人对承建工程,在竣工后按交通部发布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的要求,编制竣工图表、资料所需的费用.
3。2 施工环保费:是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采取预防和消除环境污染措施所需的费用. 3。3安全生产费:是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安全措施所需的费用。
3.4工程管理软件:是发包人指定要求承包人统一配备的软件系统,并建立网络系统所需的费用。
4.临时工程与设施包括临时道路、临时用地、临时供电设施、电信设施的提供、维修与拆除以及供水与排污设施。
4。1 临时道路(包括便道、便桥、便涵、码头)是承包人为实施与完成工程建设所必须修建的设施,包括工程竣工后的拆除与恢复。
4。2临时用地是承包人为完成工程建设,临时占用土地的租用费,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自费负责恢复到原来的状况,不另行计量.
4。3临时供电设施是承包人为完成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临时电力设施的架设、维修与拆除的费用,不包括使用费。
4.4电信设施的提供、维修与拆除是承包人为完成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临时电讯设施的架设、维修与拆除的费用,不包括使用费。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