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loading 分享 2026-8-24 下载文档

(2)居住区(级)道路,按红线宽度计算;

(3)小区路、组团路,按路面宽度计算。当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时,人行便道计入道路用地面积;

(4)非公建配建的居民小汽车和单位通勤车停放场地,按实际占地面积计算;

(5)宅间小路不计入道路用地面积。 6) 其它用地面积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规划用地外围的道路算至外围道路的中心线; (2)规划用地范围内的其它用地,按实际占有面积计算。 7) 停车场车位数的确定:本规范表6.0.5中机动车停车位控制指标,是以小型汽车为标准当量表示,其它各型车辆的停车位,应按表11.0.2中相应的换算系数折算。 各型车辆停车位换算系数表 车 型 微型客、货汽车机动三轮车 卧车、两吨以下货运汽车 表 11.0.2 换算系数 0.7 1.0 中型客车、面包车、 2t~4t货运汽车 2.0 铰接车

本规范用词说明

3.5 41

A.0.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A.0.2条文中指定应按其它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

42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搜索更多关于: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的文档
相关推荐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