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四项:环保活动及自检整改记录
要求:项目部自保体系人员每月活动两次并留存记录。活动内容包括:学习环境保护法律法法规及文件、会议讨论、现场自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等。
5.第五项:噪声、扬尘自我监控记录 要求:每月进行两次噪声监测并留存记录。 6.第六项:环境保护教育考核记录
要求:⑴对新入厂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登记并保留记录。
⑵针对施工现场不同岗位、不同人员每月进行两次职工应知应会宣贯、学习法律法规等,并做好相应记录。
7.第七项:自检表(施工现场检查评分记录表<环境保护>)
⑴每月进行两次,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评分。扣分要写明原因。 ⑵针对扣分点要填写《文明安全施工检查问题整改记录》 8.第八项:施工工地环境保护审批表/夜施许可证 9.第九项:固体废弃物清运协议
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标准、文件单独存放。
第六节 职业健康与安全
一、场地布置及临时设施建设
1.办公室受现场场地条件所限设置在坠落半径区域内,应搭设防砸蓬。
2.施工现场应设置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开水房、文体活动室(或农民工夜校培训室)、吸烟室、密闭式垃圾站(或容器)及盥洗设施等临时设施。
3.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书。建设工程竣工一个月内,临建设施应全部拆除。
4.严禁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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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业条件及环境安全
1.施工现场采用砖砌体进行围挡,高度2.5m。
2.在施工现场设置标志牌(注明工程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经理姓名、联系电话、开竣工日期以及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内容)。和企业标识,按规定应有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制度板,公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包括领导小组名单、联系电话及常用急救电话等)内容。
3.应采取保护措施,确保与建设工程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安全和地下管线安全。
4.施工现场高大脚手架、塔式起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应与架空输电导线保持安全距离,高压线路应采用绝缘材料进行安全防护。施工现场周边高压线防护棚应采用杉杆防护架,变压器处搭设防护棚,变压器上的高压线应采用悬臂结构加钢丝绳拉索;围墙边的高压线应采用双排架搭设。防护架、防护棚搭设应保持距高压线1米以上距离。防护架、防护棚距施工现场一侧应设置警示灯、警示旗、间距6米,用36V低压线送电。防护架下必须设置灭火器。
5.对建设工程周边临街人行道路、车辆出入口采取硬质安全防护措施,夜间应设置照明指示装置。
6.施工现场出入口、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等危险部位,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7.在不同的施工阶段及施工季节、气候和周边环境发生变化时,施工现场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达到文明安全施工条件。施工现场应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要求,完善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生产安全。
三、职业健康
1.施工现场应在易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和设备、场所设置警示标识或警示说明。
2.定期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培训和体检,指导操作人员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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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规定着装,并佩戴相应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对施工过程中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具有刺激性气味可被人体吸入的粉尘、纤维,以及进行强噪声、强光作业的施工人员,应佩戴相应的防护器具(如护目镜、面罩、耳塞等)。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应符合《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89)规定。施工人员配备安全帽、安全带及与所从事工种相匹配的安全鞋、工作服等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4.施工现场应采用低噪声设备,推广使用自动化、密闭化施工工艺,降低机械噪声。作业时,操作人员应戴耳塞进行听力保护。
5.在粉尘作业场所,应采取喷淋等设施降低粉尘浓度,操作人员应佩戴防尘口罩;焊接作业时,操作人员应佩戴防护面罩、护目镜及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6.高温作业时,施工现场配备防暑降温用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 7.施工现场防水作业、油漆作业要注意通风。
四、卫生防疫
1.施工现场员工膳食、饮水、休息场所应符合卫生标准
2.宿舍、食堂、浴室、厕所应有通风、照明设施,日常维护应有专人负责(劳务队设置专人负责)。
3.食堂应有相关部门发放的有效卫生许可证,各类器具规范清洁。炊事员应持有效健康证。
4.厕所、卫生设施、排水沟及阴暗潮湿地带定期(每周)消毒。 5.生活区应设置密闭式容器,垃圾分类存放,定期灭蝇,及时清运。 6.施工现场应设立医务室,配备保健药箱、常用药品及绷带、止血带、颈托、担架等急救器材。
7.施工人员发生传染病、食物中毒、急性职业中毒时,应及时向发生地的卫生防疫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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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环境保护指标(基础施工阶段)
序号 1 2 3 4 5 指标名称 建筑垃圾 场界噪声排放 污水排放 扬尘排放 光污染 目标值 产生量小于 500t,再利用率达到45% 昼间≤70dB,夜间≤55dB 经过2次沉淀,达到GB8978-2002要求 达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导则》要求,结构施工扬尘不大于0.5m,基础施工不大于1.5m 使用新型高压氖灯,做到夜间施工不扰民 附表2 主材节约指标(基础施工阶段)
序号 1 2 3 4 5 主材名称 钢材 商品砼 木材 砌块 围挡等周转材料 预算量(含定额损耗定额允许损目标损耗率目标减少损量) 耗率及量 及量 耗量 735.4t 6691.32m3 128.07m3 797.21m3 2.5%; 18.385t 1.5%; 100.37m3 5%; 6.4m3 1.5%; 12m3 1.5; 11.03t 7.355t 0.8%; 53.53 m3 3%; 3.84m3 1%; 7.97m3 15%以下 46.84m3 2.56m3 4.03 m3 重复使用率大于85% 附表3 水资源节约指标(基础施工阶段)
序号 施工阶段及区域 万元产值目标耗水(m3) 施工用水:4 m3/万元产值 1 桩基、基础施工阶段 节水设备(设施)配置率 4.7 m3/万元办公用水:0.1 m3/万元产值 产值 生活用水:0.6 m3/万元产值 大于90% 2 19 / 20
附表4 电能消耗指标(基础施工阶段)
序号 施工阶段及区域 万元产值目标耗电 施工用电:31.76kWh/万元 桩基、基础施工阶1 段 36.3kWh/万办公用电:1.47 kWh/万元 元 生活用电:1.17 kWh/万元 生活用电:1.9 kWh/万元 2
节电设备(设施)配置率 大于90% 20 /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