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资、福利费发放付款金额:按审批确定的应发工资扣除超期未冲帐的借款(或备用金)及经审批的扣款通知规定的扣款;
(四)公司内部资金调拔付款金额:按领导审批确定的金额; (五)其他临时性付款金额:按领导审批确定的金额;
第六章. 付款资料要求
第十四条 工程付款资料要求(详见公司工程付款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其他合同付款资料要求
(一) 我方付款审批表(详见附表2):由经办部门发起的,通过公司内部付款审批流程审批完结的付款审批表。该审批单必备要件: 1、合同已经审批或正在执行的合同
1.1 付款公司(应与合同签订单位约定一致); 1.2 付款金额(应与合同约定一致); 1.3付款事由;(应符合合同约定);
1.4收款单位(应与合同签订单位约定一致); 1.5收款账号(应与合同签订单位约定一致); 1.6支付方式; 1.7完成各级审批意见;
(二) 对方付款申请表(书):对方提交的书面付款申请及承诺必须加盖与预留印鉴相符的公章。
(三) 合同:双方签订的合同正本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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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发票:要求须真实、准确、合法、合规、发票所属期应为当年同时应在发票出具期三个月内报销,填定应规范的发票。税务局其他特殊规定的除外。 1、发票填写具体要求如下:
1.1填写客户名称时需写公司全称,不能简写。
1.2填写开票日期需与经济业务活动发生的实际日期相符,不能提前,也不能滞后。
1.3填写货物名称或收入(收费)项目,应该按照销售货物名称或劳务名称逐项如实填写,不得虚开或改变内容。
1.4填写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时需按实际或标准填写。 1.5金额大小写书写应规范。必须同时填写大小写金额,不能只写大写,不写小写;也不能只写小写,不写大写。
1.6票面不得有涂改,如需修改应交开票单位一式三联修改,并在修改处加盖发票专用章;
1.7凡发票内容为“一批”的需提供开票单位出具的销售清单,并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
1.8发票票面需加盖发票专用章,如未盖发票专用章、所盖发票专用章不清楚、盖发票专用章以外其他印章的发票均无效; 2、工程付款发票特别要求(同时需满足以上要求): 2.1 发票应为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合法合规的建安发票; 2.2 收付款单位名称与合同签订单位完全一致; 2.3 发票项目应与合同约定一致;
2.4 发票金额应与付款金额一致;(金额不得少于付款金额)
(五) 其他资料:除上述凭证之外的能够对付款决定有帮助的书面资料或信息。
第十六条 费用报销付款资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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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费用报销对发票的要求(同上要求)及不合格发票图解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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