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教程复习知识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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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教程复习知识要点

《经济法教程复习知识要点 化工股份》

09年6月1日

(1)“经济法”一词最早出现在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著作里

例如:1775年 摩莱里 《自然法典》 1843年德萨米《公有法典》

(2)1919年 德国 《煤炭经济法》——现代经济法的标志。

(3)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1 .市场主体调控关系 2.市场运行调控关系 3.宏观经济调控关系 4.社会分配调控关系

(4) 经济法律关系由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和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三个要素构成。 (5 ) 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参加经济法律关系,依法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 (6)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

包括:国家机关;经济组织和社会团体;经济组织的内部机构和有关人员;个人。

(7) 经济法律事实: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设立,变更与终止的客观情况。

行为:指当事人的有意识的活动,分为合法行为和违

法行为。

事件:指不依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实。 (8)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

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9)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1.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2. 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10)合伙人的出资

合伙人可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用劳务出资。

(11)合伙人之间转让,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以

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12)退伙:包括自愿退伙和法定退伙 法定退伙:包括当然退伙和除名。 当然退伙和除名的联系与区别: 联系:二者都属于法定退伙;

区别:①二者产生的具体原因(情形)不同:当然

退伙的情形有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个人丧失偿债能力;作为合

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定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名法院强制执行。除名的情形P35

②当然退伙的合伙人是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

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被除名而被退伙的合伙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二者生效时间不同,合伙人当然退伙的情形一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而除名生效的时间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

(13) 公司种类: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14) 母公司对子公司具有控股地位,子公司具有独立主体资格,以其财产承担责任。

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15) 有限责任公司也称有限公司: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设立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人数必须是2

个以上50个以下。

2.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3万元。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

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股东可以以货币出资,也可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所有权作价出资。

全天股东货币资金额不得超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改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机关。(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须经 2/3 以上的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

董事会是公司股东会的执行机关。

监事会是公司的内部监督机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16) 股份有限公司:指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承担责任的公司。

1. 应当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成立 2.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RMB 300万元 3. 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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