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申诉及合理化建议管理办法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为维护正常的沟通秩序,通过扁平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鼓励并奖励员工发挥自身的智慧和经验,达到群策群力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以“总经理信箱”等沟通形式,建立基层员工与领导间畅通的沟通渠道。 1.2本办法适用于湖北九州通所有员工提出的投诉请求或改进日常工作的建议,经核实后确有其事或实际应用后有显着效益的行为。各分公司可根据自身情况参照执行。 2原则 2.1管理制度先执行再申诉,逐级汇报; 2.2合理化建议先验证再实施,鼓励献计献策。 3事项 3.1员工申诉事项 3.1.1员工对本公司或部门的管理规定、公司人事变动(如转正转岗、职务晋升、待岗淘汰等)、绩效考核奖惩等存在异议的; 3.1.2员工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 3.1.3员工对公司管理人员的处理和处分决定存有异议的。 3.1.4员工申诉事项要求有事实依据和理由,下列所述不在受理之中: (1)攻击团体或个人的; (2)诉苦而无具体事例或不在调薪周期而要求改善待遇的; (3)公司已下发文件确定的人事变动、法务处分等。 3.2合理化建议事项 3.2.1公司服务及经营管理思路和方法的改进建议; 3.2.2各部门各项工作流程和制度的改进建议; 3.2.3市场开拓和营销策划的建议; 3.2.4企业文化建设建议; 3.2.5降低费用、控制风险的举措等任何有利于本公司的改进事项。 3.2.6合理化建议事项要求较之原有事务有进步、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经济节省,必须有相配套方案措施能解决实际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以下所述不在受理之中: (1)曾被提出或被采用过的建议内容相同的; (2)仅提出缺点或问题而无具体改进建议的; (3)公认的事实或已在落实中的。 4组织结构及职责 4.1为保证本制度有效执行,特成立员工申诉及合理化建议管理小组负责合理化建议的总体评审、采纳、实施、鉴定、奖励等工作。 4.2组织结构(组织结构图见附件1) 4.3人员构成及职责 4.3.1组长:总经理 (1)负责审核合理化建议成果; (2)负责审批合理化建议奖励等级; (3)负责监督整个公司员工申诉处理的公正性; (4)负责员工申诉的最终评判。 4.3.2副组长:各位分管副总 负责其分管部门员工的第二级申诉处理及合理化建议实施管理的鉴定工作。 4.3.3组员:各部门负责人、总经理秘书 (1)负责为公司合理化建议提出课题; (2)负责部门员工申诉的登记、处理; (3)负责合理化建议的征集、提报、回复、专项活动组织等工作。 4.3.4组员:企管部负责人 (1)负责合理化建议的登记、存档、监督、定级、宣传等工作; (2)负责员工的激励汇总、兑现等工作。 5流程 5.1员工申诉流程 5.1.1员工提出申诉 (1)员工申诉应以数据、凭证等书面形式提出,有两条路径:其一,按照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总经理的层级逐级申诉;其二,匿名或联名的书面材料通过总经理信箱提出。 (2)总经理将于隔周的周二将总经理信箱的相关申述处理意见进行批复,并由企管部向该申述员工反馈总经理批复结果。 5.1.2处理申诉 (1)一级申诉 员工的第一申诉处理对象为其部门负责人,原则上不允许越级申诉。部门负责人在收到员工申诉后,能当时处理的应当时处理;需要查证核实的,一般应于2个工作日内核实处理,最长处理时间不超过1周。 (2)二级申诉:出现以下两种情况时可以越过部门负责人向上一级领导申诉: a如部门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给予申诉人答复或给出的答复没有令申诉人满意的,申诉人有权向其分管副总继续提出复议,其分管副总一般应对该复议于2个工作日内核实处理,最长处理时间不超过1周。 b如被申诉人为部门经理及以上管理人员的,员工可直接到被申诉人上一级领导处申诉。 (3)最终申诉:一、二级申诉没有让申诉人满意的,可以向总经理最终申诉,总经理处理结果为最终结果,不允许对同一事件再次进行申诉。 (4)无效申诉:没有按一级申诉——二级申诉——最终申诉层级顺序进行申诉或者申诉事项没有充分事实依据和理由将被视为无效申诉,任何受理人有权不予受理。 (5)对揭发、检举类的申诉将实行严格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不得借机报复申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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