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标人员纪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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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体参标人员的纪律规定 为确保评标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维护招标人与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吉恩镍业招投标管理制度》等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规定,请各参标人员共同遵守。

一、凡招标方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工作人员,均不应进入项目开标现场,已经进入的应当立即退出。

二、招标方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三、招标方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任何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四、招标方工作人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

五、未经允许,除招标方和投标人相关人员外,其他人不得随意进入评标会场。

六、为维护评标秩序,杜绝各方面的干扰,开标期间各参加人员应遵守会场纪律评委以保证评标工作在严格保密的条件下顺利进行。

七、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八、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九、投标人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十、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如果确认投标人招标过程中有不正当投标行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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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对全体参标人员的纪律规定》签字页 招标人签字: 投标人签字: 监标人签字: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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