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研究简报
第 13 期 (总第157期)
审计署审计科研所 2007年11月16日
文明审计的内涵与实现途径
【摘 要】讲求文明审计,是对审计机关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必然要求。目前,全国各级审计机关已经掀起了践行文明审计的热潮。本文立足国家审计的实际,结合审计理论与实务新发展,阐述了提出文明审计理念的动因,分析了文明审计的内涵和外延,在此基础上对实现文明审计的途径和方法进行了初步的探讨。
一、文明审计的提出
在西语中,“文明”一词源于拉丁文Civis和Civitas。有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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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含义:一是指作为一定社会成员的公民所特有的素质和修养;二是指对公民有益的教育和影响。简单的意思就是指人们和睦地生活于城市和社会集团中的能力。“文明”一词在我国古籍中,最初见于《周易·乾卦·文言》中“天下文明”,唐人孔颖达疏:“有文章而光明也”——表达了文明总是与文雅、光明相联系的观点。在现代汉语中,文明一般指人类社会的进步状态,其主要含义有三:一是指与蒙昧时代、野蛮时代相对立的文明时代;二是指教化、开化的结果;三是指良好的生活方式与风尚。
从1983年审计机关成立以来,我国审计机关大致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即:开创组建阶段(1983年—1984年)、积极发展阶段(1985年—20世纪90年代中期)、总结规范阶段(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深化提高阶段(近几年来)。24年来,全国各级审计机关在党和政府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在每个阶段不断追求目标的过程中,各级审计机关都顺利地完成了历史的跨越与进步,在维护财经秩序,加强廉政建设,完善宏观调控,促进改革和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审计也得到了社会的认可,赢得了“经济卫士”和“政府谋士”等美誉。客观地讲,广大审计人员在依法审计、文明审计方面,总的情况是好的。但同时也应当看到,在审计执法过程中,仍存在着一些不够规范、不够文明的审计行为,这已经引起了各级审计机关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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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审计署制定发布了《审计机关文明礼仪公约》,对审计人员办公、审计、生活的文明礼仪和行为准则,作出了系统明确的规定,这为文明审计理念的正式提出作了准备与铺垫。2006年底,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同志在听取李金华审计长2006年审计工作基本情况和2007年工作安排后,对于过去一年中各级审计机关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对今后的审计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部署,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方针,更好地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继续加大效益审计的力度,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为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发挥更大的作用。并作出了审计机关要做到“依照法律,符合程序,提高质量,文明审计”的指示。总理首先提出了“文明审计”一词,这是对审计工作及审计人员的殷切希望和更高的要求,也为我国审计工作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在今年的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李金华审计长恰逢其时地提出了“文明审计”这个概念,并对其内涵作了六个方面的阐述:审计要依法按程序;遇事要先讲道理;要善于听取别人的意见,尊重别人;不讲粗话、大话、过头话,伤害别人感情;对审计情况要如实反映,实事求是地处理;遵守审计纪律,言行举止文明。“文明审计”是新形势下对审计人员的更高要求,用李金华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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