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钢活动房安装合同书
发包人(全称):(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简称乙方)
为做好彩钢活动房的安装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建甲方办公用彩钢房安装工程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彩钢活动房工程。 2、施工地点: 小城子
3、工程概况及材料:房屋为长20米、宽8米、面积160平方米彩钢活动房。其中,房架立仁高1.6米,用4×4和5×5角钢(12公斤以上)制作10个架子,房屋东西大山做马尾;檩条用3×5角钢(厚1.5mm以上);立柱12根,用80×80方钢(厚3mm);前后四个门框用5×100方钢制作;盖板用中钢红色0.5mm彩板;房屋四围和屋内路板用150mm厚12公斤重的阻燃复合彩板;前后窗户规格各自为1.5×2米斯德牌,屋内5个门,前后四个门为顶端带透气窗款(市场价每扇门人民币700元以上);所有钢材刷防锈漆,棚板和室内三道间壁墙板均采用厚度100mm的复合板,所有材料均符合国家施工标准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工程造价
1、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六万元整,¥60000.00元
2、保修期限:本工程的主体及屋面防漏及彩钢板防锈等免费维修一年。
三、其他要求:
1、承包人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的安全法规及规定,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做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特别是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安全(含宿舍)。施工期间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人员事故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工程如遇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等)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延期
3、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单位名称: (盖公章) (盖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