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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性信息披露文献综述
作者:刘力源
来源:《商情》2020年第04期
【摘要】随着我国资本市场不断深入发展,规范化程度日益提升,主要体现在我国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方面。越来越多的公司开始自愿披露信息,这对于提升资本市场上的信息质量、降低投资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具有很大帮助。自愿性信息披露也日益成为学界关注的焦点,本文在此对学界目前关于自愿性信息披露的相关研究成果进行整理,为有志于此方向研究的学术同仁提供参考。
【关键词】自愿性信息披露资本成本企业价值
通过对国内外相关文献的梳理,目前对于自愿性信息披露的研究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目的、影响因素、经济后果。下面予以简介。 一、目的 (一)公司层面
Francisetal(1994)认为,出于避免由于披露不完全或不及时引起的诉讼,管理者自愿披露的信息会增加。
Bushman和Smith(2001)则认为公司自愿披露信息是一种对管理层的监督方式,这种监督降低了公司与外界之间在信息上的不对等,防止管理层损害公司利益。
国内学者认为上市公司如果想提升市场价值,需要从降低代理成本与融资成本下手。自愿性信息披露,不仅增加市场上关于公司信息的数量,而且自觉的披露表明了管理层的自信,信息质量也是可以保证的,对于解决代理问题大有裨益;(张亚连,2008)与此同时公司自愿披露信息,改善了公司形象、提升了公司声誉,最终实现了公司市场价值得的提升。(张亚连,2008;张红云2013) (二)管理者个人需要。
Trueman(1986)通过对管理层发布盈利预测的行为进行分析,认为管理者经常在实际盈利之前发布盈利预测可能出于两个原因:一是向资本市场传递利好消息;二是使投资者们认可管理者的才能,提升自己的声誉。
李明辉(2001)认为公司披露自愿性信息,是一种自信的表现,此举是为了展示管理者的才能;同时还可改善公司形象、展示公司实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