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公司员工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XXXX公司员工的考核与评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XXXX公司(以下简称为我公司)。 第三条
员工考核管理工作遵循统一领导、部门参与、员工
为主体的原则。
第二章 职责界定
第四条 公司领导班子是我公司员工考核的最高决策机构, 负责考核工作整体安排。
第五条 XX部负责对员工考核有组织管理、政策咨询、执行监督、考核结果备案、申诉处理等。
第三章 考核原则、对象
第六条 考核以自然年度为考核周期,坚持下列原则: (一)以客观、公正、公开为核心考核理念。
(二)以员工的工作业绩、工作态度为主要考核内容。 第七条 本办法的适用对象为我公司各部门XXX岗位以下员工。
下列情况人员不在考核范围内: (一)试用期内尚未转正的人员;
(二)与我公司签订项目合同或委托协议的人员。
第四章 考核程序与结果应用
第八条 考核程序:
(一)自我评价:员工按照自己的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自我评估, 填写《XXXX公司员工考核表》自我评价部分,评价结果不计权重,仅作为上级考核者参考。
(二)上级考核:上级对所属考核者的主要工作完成情况(80%)、部门管理层对其他临时交办事项完成情况(20%)进行打分。
(三)上级考核工作结束后,由考核者及所在部门管理层共同审核、会签,并经部门主任签字确认后交XX部。
(四)XX部负责考核结果应用、考核争议处理。 第九条 考核结果等级评定
考核结果按员工考核总分,划分为“优秀”、“良好”、“合 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并作如下界定:
等级 考核分数 优秀 90 及以上 良好 80-89 合格 70-79 基本合格 60-69 不合格 60 以下 第五章 考核申诉
第十条 考核申诉:
(一)考核申诉是为了使考核制度完善化和在考核过程中真正做到公开、公正、合理而设定的特殊程序。
(二)员工对考核结果沟通如有异议,可填写《XXXX公司员工考核申诉表》,向XX部提出申诉,由XX部协调处理;如经XX部处理
后仍有异议,可继续向公司分管领导及副总提出申诉,分管领导及副总的处理意见是最终结果。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XX部负责解释、修编、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