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市政路桥分公司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二〇一六年四月
一、 总则:为增强企业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安全素质,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所有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
三、 职责:分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安全管理部负责安全教育培训日常工作与交流,全体员工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 分公司法人代表、生产经营负责人、项目经理每年接受上级和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培训的时间不少于30学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40学时,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学时。
2、 特殊工作(包括电工、焊工、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登高架设作业人员、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爆破作业人员)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每年仍须接受在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培训年审教育,时间不少于15学时。
3、 待岗复工、转岗、换岗从业人员,在重新上岗前接受一次安全生产培训,主要内容为工程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环境、劳动纪律、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者方可变换上岗,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 新工人进场,必须接受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四、 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1、 分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对本单位各项目部新职工进行公司一级安全教育,主要内容有:
(1) 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2) 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法制观念;
(3) 本单位施工规程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纪律; (4) 本单位生产形势及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故应及吸取的教训;
(5) 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伤员、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进行报告。
公司一级安全教育不得少于15学时。
2、 项目部质安组负责进行现场规章制度和遵章守纪教育,主要内容有:
(1) 本单位施工特点及施工安全基本知识;
(2) 本单位(包括施工、生产现场)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3) 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 高处作业,机械设备,电器安全基础知识; (5) 防火、防毒、防尘、防爆知识及紧急情况、安全处置和安全疏散知识;
(6) 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品、用具使用的基本知识。
工程项目二级安全教育不得少于15学时。
3、 班组长负责本班组人员进行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班组安全制度纪律教育主要内容有:
(1) 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 (2) 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
(3) 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4) 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 (5) 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的安全要求。 班组三级安全教育不得少于20学时。 五、 定期安全教育
1、 施工班组每周进行一次安全学习,由安全员负责组织实施,并按规定填写《班组班前活动记录》,主要内容有:
(1) 小结本周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提出下周安全生产要求,
(2) 针对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的工作环境和特殊作业部位等,如何采用相应预防措施。
(3) 分析班组工人思想动态及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表扬好人好事和吸取教训。
2、 专业班组工人进场后至开工前,项目部质安组及时组织进场安全教育,审核合格并建档和上报公司质安部备案。
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技能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4、 管理人员岗位安全责任制年终进行考核,不合格必须再培训。
5、 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教育,并进行考核,持证。
六、 所有安全教育书面和声像资料必须真实,其真实性由专职安全员负责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