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江苏省技工院校教育教学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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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江苏省技工院校教育

教学立项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中等教育

【发文字号】苏人社函[2013]311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3.07.16 【实施日期】2013.07.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江苏省技工院校教育教学立项课题结题工作的通

(苏人社函[2013]311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推动全省技工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深入开展,保证立项课题按期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根据我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江苏省技工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213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2年度全省技工院校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评审结果的通知》(苏人社函〔2012〕576号)要求,对2012年度立项的54项研究课题进行结题鉴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1 / 3

2012年度全省技工院校教育教学立项课题(附件2)。

二、结题形式

采用会议评审鉴定形式。结题鉴定分为“优秀”、“合格”、 “不合格”。 鉴定为“优秀” 的课题研究团队须参加现场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优秀”课题参考标准:1.研究过程按计划(立项、开题、中期总结、结题)规范实施;2.研究成果达到预期目标;3.研究成效显著并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4.研究有一定的创新性、示范性和应用推广价值。 三、材料申报

各市统一汇总本地区立项课题结题相关材料(包括:课题研究、工作报告,结题申请报告,结题审批书(附件1)一式2份)于8月31日前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技能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四、有关要求

各市要严格审查本地区立项课题的结题材料,保证课题研究的质量,结题材料格式要规范,内容要充实。因故不能按期结题的单位,须以书面形式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技能教育教学研究中心)提出延期申请,延期时间最迟不超过2014年8月31日,到期不申请结题的课题将予以撤销。

附件:1. 江苏省技工院校教育教学研究立项课题结题审批书 2. 2012年度全省技工院校教育教学研究立项课题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7月16日

附件1 2 / 3

江苏省技工院校教育教学研究立项课题结题审批书

课题类别: 课题名称: 主 持 人: 所在单位: 起止时间: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年 月 日

一、基本情况 课题名称 主持人姓名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研究任务 完成情况 申请结题时间 结题相关材料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电子信箱

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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