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总裁办
抄:各平台、财务部、人事部 壹级公函 由:研究院
关优胜教育集团教师线上培训师绩效标准的公函
研究院[2015] 150905号
为了提高教师队伍的教学质量、拓展教师的授课区间、实现教师的快速成长和特色打造,充分利用集团教师资源多、各专项人才都具备的优势,鼓励优秀教师将自己的专项优势进行拆解并建设高效的传播平台将好的教学方法、教学情境和营销策略输送到整个教师队伍。
2015年9月起将试运行《集团教师线上培训平台》,建设健全教师在岗培训课程体系,将教师岗位必备的素质拆解成多个专项(试听课设计、精品课展示、重难点解析、复习和预习课的设计、兴趣引入和教具使用、营销技巧等),聘请各专项下的优秀教师为兼职培训师,授课形式分为视频直播和视频录制两种,研究院特对《全国教师线上培训平台》培训师绩效标准进行界定,标准如下: ? 视频直播课培训绩效(由A培训费和B激励两部分构成) A.视频直播课培训费:
骨干培训师培训费150元/小时,兼职培训师130元/小时,培训师评级由线上培训学科负责人负责、线上培训主管审核。其中包含:
1)当日参培教师培训满意度统计完成并上交满意度统计表给线上培训学科负责人,10元/次(一次直播课2小时);
2)课件制作合格费用20元/小时,课件是否合格由线上培训学科负责人审核;
3)布置课后作业并在培训课结束后三日内整理word版月考题,交由研究院对接人员用于月考出题,20元/小时;
4)培训课结束后三日内将录课视频上交,20元/小时。 B.视频直播课培训满意度激励
每次视频直播课满意度由课程结束前培训师在线统计,培训师未统计或未上交视为放弃激励。
视频直播课培训满意度激励 培训师等级 参评教师满意度 <85%(不含) 85%—90%(不含) 90%—98%(不含) 骨干 兼职 说明:
1.骨干培训师连续三次满意度低于70%,则降为兼职培训。兼职培训师连续三次满意度低于70%,则取消2个月培训资格,培训师需重新通过研究院考核方可再次培训。
2.培训师月考免考。
3.从十月份开始,绩效将与在线课程的满意度和校区参与度挂钩。
激励金额/小时 激励金额/小时 0元 0元 +25元/小时 +20元/小时 +50元/小时 +40元/小时 98%—100% +75元/小时 +60元/小时 ? 视频录制课培训绩效(由A培训费和B激励两部分构成)
线上培训学科负责人负责审核视频录制课内容质量是否达到上线标准,不达标的不予采用。采用的视频录制课培训绩效标准:
A.视频录制课培训费:100元/小时,其中包含:
1)视频画面和声音合格20元/小时,是否合格由线上培训学科负责人审核。 2)课件制作合格20元/小时,是否合格由线上培训学科负责人审核; B.视频录制课内容质量激励
视频录制课内容质量激励 学科负责人评分(百分制) 激励金额/小时 <60(不含) 60—70(不含) 70—80(不含) 80—90(不含) -20元/小时 0 +20元/小时 +40元/小时 90-100 +60元/小时 六、以上制度于2015年9月9日至2015年12月31日试用。
发放范围:各平台、财务部、人事部
2015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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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说明 制度是以执行力为保障的。“制度”之所以可以对个人行为起到约束的作用,是以有效的执行力为前提的,即有强制力保证其执行和实施,否则制度的约束力将无从实现,对人们的行为也将起不到任何的规范作用。只有通过执行的过程制度才成为现实的制度,就像是一把标尺,如果没有被用来划线、测量,它将无异于普通的木条或钢板,只能是可能性的标尺,而不是现实的标尺。制度亦并非单纯的规则条文,规则条文是死板的,静态的,而制度是对人们的行为发生作用的,动态的,而且是操作灵活,时常变化的。是执行力将规则条文由静态转变为了动态,赋予了其能动性,使其在执行中得以实现其约束作用,证明了自己的规范、调节能力,从而得以被人们遵守,才真正成为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