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1、目的:为做好考勤工作,规范考勤管理,确保考勤统计、工资核算顺利进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考勤管理办法
2.1、考勤细则
2.1.1、公司实行考勤分管制,全体员工上下班采用管理系统打卡,具体考勤管理由中心管理部专人根据此办法具体负责,每月3号(节假日顺延)下班前将统计好的《考勤表》交由人力资源部。
2.1.2、公司实行国家规定的五天工作制,每年10月1日—次年5月1日上班时间为8:30-17:30,午休时间为12:00-13:00。每年的5月1日—本年的10月1日上班时间为8:30—18:00,午休时间为12:00-13:30。如遇特殊情况,以公司通知为准。
2.1.3、公司采取指纹机考勤方式。员工每天第一次到达公司及最后一次离开公司均需定位考勤一次,作为当日出勤的证明。
2.1.4、系统异常需填写《异常考勤登记表》,相关人员签署确认,人力资源部将按照正常考勤予以记录;对于以上情况未填写《异常考勤登记表》 的员工,依旷工处理。
2.1.5、工作时间内,员工考勤记录缺次的时间段,必须有部门负责人的批准,出差、请假、外出登记、考勤异常等证明,无相关证明的时间段将以旷工计(注意:员工迟到,早退考勤异常情况必须打卡) 2.2、考勤按自然月核算。 2.3、迟到、早退、旷工薪资核算。
2.3.1、迟到:
2.3.1.1、除扣迟到期间的正常工资外,另给予罚款如下:
2.3.1.2、员工每月有2次20分钟以内的迟到免罚款情况(仅限20分钟); 2.3.1.3、迟到2O分钟以内的扣款10元(除2次20分钟的迟到免罚款外) 2.3.1.4、迟到20—30分钟的罚款20元,
2.3.1.5、迟到30—60分钟的罚款50元 2.3.1.6、迟到60分钟以上的以半天旷工处理。 注:迟到罚款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2.3.2、早退:以次为单位,员工早退一次处以20元罚款。 注:早退罚款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2.3.3、旷工:
2.4.3.1、旷工时间以小时为单位统计,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
2.4.3.2、依照旷工时间扣除2倍基本薪资;旷工1次,由部门负责人给予警告;
连续旷工三天或年累计旷工六次,属严重违纪,公司将给予辞退处分。
第三章 加班管理制度
加班需提前申请,并提交加班申请到部门经理。
3.1、加班认可情况:
3.1.1、由部门负责人事先安排,非个人原因造成标准工作时间以外的出勤视为加班。 3.1.2、加班起始时间必须有考勤打卡记录。无考勤打卡记录的不视为加班(特殊岗位除外)
3.1.3、连续工作2小时及以上的才能申请加班,否则不视为加班。 3.2、加班不认可情况:
3.2.1、员工标准工作时间内无法按时完成工作而需要占用非工作时间的出勤,公司不认可加班,并不提供补休或补助。
3.2.2、公司不认可连续或累计工作2小时(含2小时)以内的加班 3.3、加班审批流程:
本人系统内提交加班申请→部门负责人批准→抄送综合部人力资源和行政部方可加班,加班须事前申请,因事情紧急无法事前申请的,于加班后一工作日及时补办。 3.4、加班处理
3.4.1、加班时间统一按照调休处理,须在加班核准之日起六个月内调休完毕,未调休完毕者清零处理。
3.4.2、经总经理批准特殊情况的,按照国家标准给予结算加班费(不再给予调休),加班费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核算。
3.4.3、遵循先加班,后调休的顺序,加班结束后换事假,不允许先调休后加班的情况。
第四章 休假管理制度
4.1、休假种类(详见附表1)
4.2、休假权限:试用期员工仅限事假、婚假。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可以享有产假、陪产假、产前检查假、哺乳假、年假。 4.4、休假审批流程
4.4.1、主管以下人员请假、调休审批流程:
4.4.1.1、3天内请假、调休审批流程:本人提前一天系统内提交请假申请→部门
主管批准→抄送人力资源部和行政部→方可休假。
4.4.1.2、3天以上请假、调休审批流程:本人提前三天系统内提交请假申请→部
门主管批准→抄送人资专员和行政部→方可休假。
4.4.2、主管请假审批流程:
本人系统内提交请假申请→部门副总→抄送人资专员和行政部→方可休假。 4.4.3、员工应当先请假再休假,若因事情紧急而未能事先请假的,于缺勤当日一早通过电话及时请示部门负责人,以便部门做出相应的工作调整,并系统内提交请假申请,否则以旷工计。
4.4.4、续假应在原有假期结束前申请续假,续假未得到批准时,应按时到公司上班,否则以旷工计。
4.4.5、婚假及产假注意事项:需提前一个月提出休假申请并做好工作交接。 4.5、休假的薪资核算
4.5.1、事假:按照事假时间扣薪资,标准为:岗位工资/21.75
4.5.2、婚假、丧假、陪产假、年假、产前检查假、哺乳假、调休假为带薪假 4.5.3、产假
4.5.3.1、公司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中含生育保险金的地区,由社保中心支付员
工产假薪资。
4.5.3.2、公司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中不含生育保险金的地区,其产假薪资由公
司按照员工基本工资的80%支付。
休假种类及说明(附表1)
假别
休假时间
说明
元旦 春节 法定 假日 清明节 劳动节 端午节 中秋节 国庆节 事假 因私事需要在工作时间内处理的,须请事假 具体休假时间以人力资源部通知为准。 1) 有加班或年休假的,优先使用加班,年休假后,再请事假。 2) 事假全年累计超过10日劝退。 1)婚假需事先提供结婚证,未提供结婚证公司有权调整事假。 2) 结婚证日期始,一年内一次性休完,一次性未休完不再补休。 3) 婚假不含法定假,公休日 法定年龄结婚,婚假3日) 婚假 晚婚结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婚假7日 再婚者,婚假3日 父母、配偶、子女丧亡者,丧假3日 丧假 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兄弟姐妹丧亡者,丧假2日 女员工享98天产假(含产前休假15天) 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胎,增加15天产假 产假一 难产,增加15天产假 1) 丧假需提供医院或殡仪馆出丧假证明,事后1周内补交证明。 2)丧假需一次性休完,一次未休完的不再补休。 1)产假的计算日期包含公休日及法定假, 2) 已婚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者政策的女员工方可享受,需提供准生证及婴儿出生证明 3) 不符合法律政策者不享受产假待遇,给予病假。 1)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者方可享受 2) 需提供医院证明及病假单 3)产假计算时间包括法定假及公休日 需提供医院证明 妊娠未满4个月流产者,产假15天 产假二 妊娠满4个月流产,产假42天 1-3个月,共计一天 3-8月,每月一天 8-9月,两周1天 9-10月,每周1天 子女未满一周岁的女员工,享受1小时/每天的哺乳假,期限为一年 产前 检查假 需提供婴儿的出生证明 哺乳假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1小时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假5天 工龄满3 年,每年年休假增加1 天; 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假10天 20年及以上的,年假15天 1) 年假计算不含法定假、公休日 2) 离职前1个月,因工作交接需要,可不批准年假。 3) 前一年累计请假20 天以上者,次年不享受年假; 4)需提前5个工作日提出休假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批,人资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休假; 5)工作满一年后才有年假,次年休完,次年未休完的,不累计。 年假 年假以人力资源部统计为准
第五章: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拟定,最终解释权以人力资源部为准; 第六章:本制度自即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