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时间超过30天的患者管理与评价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住院患者的管理,促进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保障医疗安全,加强对严重超平均住院日患者的管理与医疗评价,根据二级综合医院评审评价标准,制定本制度。
一、各临床科室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住院时间,缩短平均住院日。
二、对各种原因造成患者住院时间超过30天的由科主任负责,组织全科进行讨论,分析患者病情和长时间住院的原因。讨论内容记录在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中,并记录第一行注明“住院时间超过30天患者病历讨论记录”字样。
三、对住院时间超过30天患者(包括转科患者),由诊治科室负责,在第30天当天填写住院时间超过30天患者的评价与管理记录表、附件1,由科主任(或副主任)签字确认后上交医务部。
四、医务部接到报告后,于48小时内到相关科室进行了解及评价,将评价结果及时反馈给科室。
五、对住院时间超过30天的患者,科室未执行本制度的,医院每季度通报一次,并纳入临床科综合质量考核。
附件1:
住院时间超过30天患者的评价与管理记录上报表 科室 患者姓名 病史摘要 科室评价与管理记录 原因分析 住院号 入院时间 入院诊断 科内讨论结果 目前治疗方案 主管医师(签字确认): 年 月 日 科主任(签字确认) 年 月 日 医务部评价管理 医务部评价与管理记录
负责人(签字确认)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