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理法律的规避
规避法律责任是指工程监理的(监理工程师)依法执业,防范和避免被追究法律责任,维护自己的正常权益的行为。依法执业的前提,不追究法律责任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了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后,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即使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列》的规定做了,也往往要被加以引申和外联而受连带处罚,因此,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规避法律责任也就成为维护自身权益的正当选择。 一、工程 监理单位加强自身建设
根据《条例》要求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工程监理单位应抓好以下自身建设工作:
(1)学习掌握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施工安全技术规程标准,充实安全监理的技术准备。
(2)在没有修订《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前,编写企业内部用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手册,指导安全监理工作。 (3)补充和充实监理人员在安全监理方面职业道德和纪律的规定,对以下有故意情节的要给予重罚:
1)将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过程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等签字认可的;
2)迁就建设单位(或业主)意愿或施工单位压力将严重安全事故隐瞒说成一般性安全问题的;
3)迁就建设单位(或业主)意愿或施工单位压力将暂停工指
令改为整改指令的;
4)故意将安全事故隐瞒不报,私下处理而耽误时机的; 5)故意将安全事故隐拖延报告、拖延处理而耽误时机的; 6)对进场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或无上岗证的作业人员知情不报或拖延报告而耽误时机的;
7)对擅自变更原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知情不报或拖延报告而耽误时机的; 8)越权指令施工单位违章作业等。
二、在承揽监理业务及履行监理委托中,学会并善于防范风险 (1)承担与其资质、能力相称的监理业务。对不熟悉又缺乏实际经验的建设工程,工程监理单位承接该业务要慎重。 (2)对资本金不足,而又无良好融资渠道,主要甚至全依赖压低工程造价(包括压低监理费),施工单位垫资及拖欠工程款为手段的建设工程,工程监理单位承接该业务要特别慎重。在这种情况下施工单位很难保证施工安全生产资金,有的施工单位甚至敢于理直气壮地压减安全生产费用和安全设施投入等。 (3)在于建设单位(或业主)签订监理委托合同时,要补充关于安全监理双方权利义务的条款。
(4)协助建设单位( )选好施工单位;对无安全生产许可证而就是单位又执意要选择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表明立场,切勿迁就,即使被中止监理合同也要在所不惜。若此时开展较多的监理工作,则可利用建设单位违法理亏之机追讨回应得经
济利益。
(5)如工程监理单位进场时,建设单位已选定施工单位,经考查若不具备相应安全许可证时,工程监理单位亦应明确表明立场,如建设单位执意坚持,亦可以按(4)方式处理。 (6)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工程监理单位应评估对施工安全方面的影响,表明态度并注意见。各方协商制定措施时,工程监理单位应有明确的观点并留下凭证。
(7)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出于某种需要压缩工期实行抢工时,一方面工程监理单位应协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完善相应的施工安全措施,使“抢工”具有实施可行性。若其措施不能保证施工安全或建设单位又不愿意为“抢工”支付安全措施费时,工程监理单位应表明态度,竭力规劝不要蛮干并留下凭证,必要时想主管部门汇报。
(8)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若建设单位故意违反违规,工程监理单位应及时醒、规劝、表明制止的态度。如建设单位仍得寸进尺,一意妄为,工程监理单位应高度警惕,情况严重时,应在有理(及时提出意见并收集和留下凭证)、有利(收到相应经济收益后)的原则下,适时中止合同以防陷入更大的风险。
(9)由于工程单位垫资的过程,建设单位也要受施工单位的控制,工程监理单位的行为更得不到建设单位的支持,因此,工程单位的检查监督会置之不理,恣意妄为,此时,桂花城监理单位更应在有理、有利相关条款适时中止监理合同。有时,作为
一项选择甚至放弃余下的监理费也应退出合同,以防落入更深的陷阱。
三、学会并应用法律保护工程监理单位 自身的正当权益 1、规避法律责任保护自己的根本性措施 (1)承担与其资质、能力相称的监理业务。
(2)严格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合同、执业道德及行为准则尽心尽力履行监理职责;时时、处处、事事讲依据、按程序,重依据,留凭证。
2、在界定法律责任时应注意的区别
当工程监理单位被追究法律责任时,应首先搞清楚是否真要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为此,要注意以下区别;
(1)有无责任的区别。工程监理单位严格依法执业了,但仍被追究法律责任。
(2)共同责任与独立承担责任的区别。工程 监理单位也可能有过失,本来为共同责任,却被追究为独立承担责任。
(3)共同责任中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的区别。工程监理单位本为共同责任中负次要责任,却被追究为共同责任中主要责任。
(4)一项责任与数项责任的区别,工程监理单位可能承担一项责任但被追究为承担数项责任。
(5)责任的性质、程度有无扩大的区别。工程监理单位承担责任的性质程度扩大等。
3、被不当追究责任时要做好申诉和举证,以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
当工程监理单位无过错或有轻微过错被扩大追究责任时,工程监理单位应为自身无过错或减轻过错的主张进行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