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的手提袋上,更普遍的是在报纸、影院、收音机、电视或通过邮递广告的形式进行宣传。宣传的重点是公交的环境和社会效益,以及与私家车相比,更安全、便捷、省钱的特点。有些联合会自办免费杂志,提供最新服务、最新票价、特殊活动和未来计划的最新信息。二是促销,鼓励大企业半价为雇员团购月票,以低于一半的价格向学生提供学期票,将公交车票(主要是一日票或多日票)低价与音乐会、公园、运动会、会展、节庆门票和宾馆房费捆绑销售。 三、对促进我省城市公交发展的借鉴意义 (一)传达明确价格信号,拓宽筹资渠道
我省传统的城市道路、公交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主要有三个来源:一是公共财政安排一块,二是从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相关土地开发收益补充一块,三是大部分资金通过银行贷款或企业债券方式筹集,其缺陷是:筹资渠道单一,政府投入资金有限,随着银行贷款余额不断增加,政府财政还贷风险也不断加大。为此,2006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06]112号),要求市、县政府在推进行业投融资体制改革、全面推行特许经营制度的同时,要将城市公共交通建设列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将所需资金纳入政府公共财政,逐步增加资金投入;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土地出让金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部分,要重点用于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建设;在增加政府投入的同时,大力推进公共交通产业化,广泛吸引社会资本投资经营公共交通相关项目。《实施意见》为城市公交建设的资金筹措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但仍不能完全解决日益增加的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和相对短缺的资金供给之间的矛盾。
在此情况下,借鉴有关国家经验,以“向非公交工具使用者传达明确价格信号、消除私人交通消费偏好”为目的,向非公交工具使用者征收专门(或指定用途)用于城市交通建设、与环境保护和公共交通发展政策紧密联系的地方性规费或许是又一种不错的政策选择。比如说向进入市区的非公交工具征收市区交通费,实施区域牌照(限牌)计划,征收堵车费,对进入中心城区的非公交工具收取费率较高的停车费等。
这些规费征收方式的优点在于:一是意义重大,符合节能减排国家战略和公交优先方针;二是征收对象特定,是非城市公交工具使用者,不提高社会整体税费负担水平;三是开征目的具体明确,除筹措公共交通建设资金外,更重要的是能减少私人交通在城市中的使用,促进城市健康发展。
另外,根据我国现行财政政策规定,可考虑统筹使用国有资产经营收益,或者从市政公用行业(电话、水、电、天然气、污水处理等)的盈利中安排一块用于城市公交基础设施建设。我省高速公路通行费加价转移支付用于农村公路建设的政策就是国有资产收益补贴公共交通领域的一个成功例子。 (二)科学规划,适度发展轻轨交通
城市快速轨道交通是大容量运送乘客的高效运输系统,而目前我省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发展缓慢,仅个别城市以地铁这一单一形式存在。特殊是人口密集、经济发达的苏南地区,城市公交仍主要依赖传统的巴士汽车,已远不能适应城市快速发展的需要。
1、苏南地区具备建设轻轨系统的条件
界定优先发展地铁还是轻轨,应以运输能力来区别。根据我国城市情况分析,人口在100—200万人的大城市,高峰小时形成2—3万人次的客流现象较普遍,配备轻轨交通系统能满足公交客运的要求;人口在200万人以上的特大城市,高峰小时常形成4万人次以上的高强度客流现象,需用地铁系统来承担。2003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3]81号)规定了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的基本建设条件,其中:地铁的建设条件为城区人口超300万,GDP超1000亿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超100亿元,规划线路的客流量规模达到单向高峰小时3万以上;轻轨的建设条件为GDP600亿元以上,城区人口150万人以上,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60亿元以上,规划线路的客流量规模达到单向高峰小时1万以上。根据以上条件和2008年底有关统计数据 我省南京市、无锡市、苏州市具备了建设地铁的条件,徐州市、常州市、具备了建设轻轨的条件,苏南县(市)中江阴、昆山、张家港、常熟、吴江也具备了建设轻轨的经济条件。目前,经国务院批准,南京市、无锡市、苏州市的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已开工建设。
2、建设轻轨对我省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真正体现“公交优先”和“两个率先”
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告诉我们,“公交优先”应被理解为大量人群在单位时间里优先通过城市中心(而不是大量车辆),这也是城市公交建设至使至终的目标。轻轨每小时最多能载客2万人,是城市快速路运输量的8倍、快速公交巴士载客量的3倍,能比城市快速路和快速公交巴士更好的诠释“公交优先”的概念。同时,城市公交建设是地方政府的公共服务责任,应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把提高广大群众的出行质量,当作一项社会福利事业来看待。在人口密集、经济发达、条件具备的苏南地区科学规划、合理发展轻轨交通,是提高城市群众生活水平和社会福利水平的具体措施,是“两个率先”的重要体现。 (2)缓解大城市交通拥堵问题
我省城市人口迅速增加,私家车拥有量急剧膨胀,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形成的混合交通使各城市在不同程度上出现了交通拥堵、交通事故增加、乘车难、行车难等问题,许多城市交通紧张状况已达到相当严重的地步,成为城市发展的“瓶颈”。
地方政府目前往往采用两项措施缓解交通紧张问题。一是新建、扩建道路。但是城市路网在不断完善的同时,也带动了私人交通消费的增长,形成了“道路建设—私家车增加—道路再完善—私家车再增加”的恶性循环;二是增加城市公交巴士运力。但动力增加的同时,带来了“巴士无序运营”的问题。以南京为例,不同运营商被允许经营同一巴士路线,导致他们盲目增加同一路线的车辆投放数量和密度,以抢占更多的市场份额和获得更多收益,造成极大的资源浪费,极大影响了道路通畅。并且,一部分司机开“霸王车”,追逐抢线,无序停车,也极大影响了正常通行秩序。
为缓解城市道路交通拥堵问题,直接、有效的办法是一方面以技术先进、独立运行的轻轨交通系统取代或者部分取代传统的巴士运营,提供大运量、优质的公交运输服务,另一方面采取经济措施和行政手段,限制私家车过多占用城市道路资源。在目前的经济发展阶段和政府财力状况下,如果不能全部以轻轨替代巴士,将轻轨与巴士整合运营是一个较好的选择。经济发展较快、人口密集的苏南大城市,应将地铁、轻轨、快速公交巴士和其它公交工具整合形成一个系统工程;苏
南地区经济发达的县(市)或卫星城镇,也可依托大城市,以统一组织运营的形式发展轻轨交通。
(3)符合“节能减排”国家战略
根据中国海关总署的统计数据,2008年我国共进口2.0067亿吨石油以满足国内需求根据这一数据2008年中国石油对外依存度达到了51.4%,突破了“石油对外依存度不高于50%”这条国际警戒线,很多专家认为这意味着中国能源环境已从“比较安全”向“比较不安全”转移。目前我国千人汽车拥有量仅为38辆,与139辆的世界平均水平存在较大差距,我国汽车消费市场还有相当发展空间。预计到2020年,我国汽车保有量将达到1.5亿辆,如果全部使用化石能源,石油消耗量将达2.5亿吨,占我国石油消耗量的55%。同时,目前我国城市煤烟型大气污染初步得到遏止,但机动车尾气污染却仍在恶化,城市空气废弃物的80%是由机动车尾气排放造成的。随着汽车保有量的急剧膨胀,在消耗大量石油的同时,城市环境质量日益下降,除大气污染和噪声污染、“城市热岛效应”、酸雨和酸雾外,甚至还会产生光化学污染。因此,在城市交通领域实施节能减排刻不容缓。
轻轨以电力驱动,不以石油为燃料,可以减少城市对石油的依靠;轻轨也不排放废气,不污染空气,是符合国家节能减排战略的“绿色交通”。科学规划并建设轻轨交通系统,替代或部分替代传统巴士,在吸引人群、扩大城市公交使用的同时,能有效减少私人交通的消费,最终能减少城市石油消耗,降低空气污染程度,是城市实施“节能减排”国家战略的重要措施。 (4)促进城市群和卫星城镇发展
随着国民经济继承平稳发展和现行户籍制度改革的深入,我省大城市和特大城市人口增长速度将进一步加快。随着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和经济实力和素质的增强提高,多数中等城市和小城市城市化进程将明显加快。大城市的辐射作用,对卫星城镇的形成与发展也会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据猜测,未来10—20年内,长三角地区的上海市、杭州市、南京市将率先进入国际化大都市行列,长三角地区也将迅速形成城市群。在苏南地区建设大城市内部或者连接大城市和卫星城镇的轻轨系统,将能大大推进区域交通一体化进程,缩短大城市和卫星城镇的距离,促进卫星城镇发展,加速长三角城市群的形成和现代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