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项下单据的制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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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项下单据的制作要点

? ICC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UCP600 ? 国际标准银行实务(ISBP681) ? 信用证条款

制作单据的原则

? 单证一致-- 单据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单据与统一惯例和标准银行实务相符;与情理相符。 ? 单单一致- -各单据之间所显示的信息需要一致,但并不是所有单据之间必须显示相同的内容。

信用证项下主要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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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票 DRAFT 发票 INVOICE

箱单/重量单 P/L W/L 产地证 C/O

检验证明、受益人证明、装船通知 保单 I/P 海运提单 B/L

多式联运提单 MULTIMODEL/COMBINED B/L 其它杂项

汇票 DRAFT

? 出票条款是否完整正确(信用证号码、开证行、开证日) ? 受款人(to order of )处可填写受益人名称或 ourselves ? 汇票金额大小写及币别要一致,不得涂改 ? 付款人按照信用证要求缮制 ? 出票人名称和信用证规定的受益人名称要一致,并由其授权人正式签字或盖章 ? 出票日期不得迟于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及实际交单日期 ? 汇票编号一般为相应的发票号

? 期限按照信用证要求缮制

发票 INVOICE

? 受益人名称(beneficiary) 必须是信用证中所具名的。地址无须与信用证或其他规定单据中所载相同,但必须与信用证中规定的相应地址同在一国。联络细节(传真、电话、电子邮件及类似细节)作为受益人地址的一部分时将被不予理会 。

?必须以申请人(applicant)为抬头。地址无须与信用证或其他规定单据中所载相同,但必须与信用证中规定的相应地址同在一国。联络细节(传真、电话、电子邮件及类似细节)作为申请人地址的一部分时将被不予理会 。

?货物描述

必须与信用证规定的一致。发票中的货物描述必须反映实际装运的货物。例如,信用证的货物描述显示两种货物,如10台电视机和5台空调,如果信用证允许分批装运,而发票表明只装运了4台电视机,是可以接受的。 列明信用证规定的全部货物描述,然后注明实际装运货物的发票也是可以接受的. ?贸易术语

发票应显示贸易术语,而且如有贸易术语的来源,则必须表明相同的来源。

如信用证规定CIF Singapore Incoterms 2000,发票注明CIF Singapore 或 CIF Singapore Incoterms是不可以接受的。

? 必须表明货值,币别须与信用证一致。如信用证要求有折扣或扣减,发票必须显示。

? 显示的货物数量、重量和尺寸不得与其他单据显示的同种数值相矛盾; ? 应有体现信用证所规定的装运路线; ? 可注明唛头; ? 信用证要求表明和证明的内容不得遗漏

箱单/重量单 P/L W/L

? 信用证要求显示的包装条件是否显示;

? 载有的数据如:货物体积、毛重、净重、包装数量、信用

证号等与其它单据要一致;

? 如信用证要求―装箱单和重量单‖,可以提交两份单独的―装

箱单‖和―重量单‖或提交两份正本―装箱和重量联合单据‖。

产地证 (C/O)

? 如果信用证要求原产地证明,则提交经过签署、注明日期的证明货物原产地的单据即满足要求。 ? 货描与发票的货描相关联,可使用统称; ? 如系贸促会或商检局出具的产地证, 运输路线及方式应与其它单据一致。 ? 宜注明发票号码和日期, 该信息应与其它单据一致。 ? 出具人应是信用证规定的人。但是,如果信用证要求原产地证明由受益人、出口商或厂商出具,则由商会出具的产地证是可接受的,。 ? 如未规定出具人,则由任何人包括受益人出具的产地证都是可接受的。

? 收货人的信息,如果显示,则不得与运输单据中的收货人信息相矛盾。如果信用证已经转让,以第一受益人作为收货人也可接受。

? FORMA填写要根据信用证要求,重要的栏目不能空项,第12栏日期(商检局签发日期)不得早于第11栏日期(受益人申请日期),第三栏装运方式及路径一定要与信用证要求一致;第12栏不能漏注进口国名称;如规定标注生产厂家的名称地址等需予以标注。

检验证、受益人证明、装船通知

? 检验证明签发日期不能早于检验日期;

? 检验证明显示的检验货物数量要合理,不能少于所出的货物数量。

受益人证明日期要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内容,要合情合理,合

乎逻辑。如:要求装船日后发生的事件,证明的日期不能早于装运日;

? 应显示信用证号或发票号等,以使其与其它单据保持关联。 Example :

Beneficiary’s certificate certifying that 1/3 original B/L has been sent to applicant immediately after shipment .

寄送提单的动作应该发生在装船日后,故该证明的日期不能早于提单签发日期。

? 要求将单据传真给指定方并要求提供传真报告时,不可缺

少;

? 要求将单据寄送指定方并要求提供快邮收据时,不可缺少; ? 装船通知显示的信息要符合信用证要求,不得与其它单据

矛盾。

保单 I/P

? 险别必须符合信用证规定,信用证要求投保ALL RISKS时可以投保

ICC(A)。保险单据必须表明保险责任至少覆盖信用证所规定的运输全程。

? 保单出具日期不得晚于提单日期。

? 保险单据必须按信用证使用的币种,并至少按信用证要求的金额出

具。如果信用证没有规定投保金额的最低比例,则最低投保金额必须是CIF价之金额的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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