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考试)天津市高级通信工程师认证考试精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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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考试)天津市高级通信工程师认证考试

附件1:

天津市高级通信工程师认证考试

管理实施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信息产业部人事司《关于印发通信工程师资格认证管理办法的通知》(信人函[2003]150号)的精神,于我市通信行业推行通信工程师认证考试制度,这是通信行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的重大改革,是拓展职称评定工作领域,创新培养人才的管理模式,从企业自我评价向社会化管理转变,丰富和发展了人才评价方式,树立了人才资源是第壹资源的理念,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氛围,建立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和符合专业技术人才成长规律的管理机制,做到客观、公平、公正、科学地评价通信专业技术人才。结合我市通信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壹条根据国家统壹部署,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积极推进职业资格制度,且向执业资格制度过渡,这是专业技术职称的重大改革,本着有利于专业技术人员的平稳成长和公平选拔,信息产业部决定对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证由评审改为以考代评、考评结合,逐步和执业准入制度且轨的考试制度。

第二条通信工程师是从事通信工程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实施对通信工程师的考试是用人制度重大改革的实施步骤,高级通信工程工程师认证考试工作由信息产业部通信

工程师认证考试工作指导委员会统壹组织,实行全国统壹大纲、统壹课件、统壹试题、统壹标准、统壹证书,我市高级通信工程师认证考试工作由天津市通信工程师认证考试工作委员会统壹组织,天津市通信工程师认证考试工作办公室承办(和天津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合属办公),且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市内通信行业从事通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信息产业部通信工程师认证考试工作指导委员会根据国家通信技术、业务发展和通信市场需求,设置高级通信工程师认证考评专业类别和范围(见附件1-2)。

第五条高级通信工程师认证考试坚持个人自由申报,社会公正评价,企业自主聘任的原则,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设置的要求于获得高级通信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中择优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第六条申报高级通信工程师任职资格认证的考试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服从国家整体利益,模范遵守通信行业的行为准则,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申报高级通信工程师任职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本办法第六条所列基本条件外,按国家《工程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的要求,仍必须具有大学理工科本科毕业之上学历和

从事技术工作的资历要求,应具备以下条件之壹:

(1)取得通信专业大学本科之上学历(含工学学士、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通信工程师工作5年(通信工程类学历参照表见附件1-1)。

(2)取得通信专业硕士学位,从事通信工程师工作4年。

(3)取得通信专业博士学位,从事通信工程师工作2年。

(4)取得其他工程类专业的大学本科之上学历(学位)的人员,从事通信工程师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从事通信工程师工作年限的计算,是指取得信息产业部颁发的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从事通信工程师工作的时间,和取得学历时间无关。持有2003年6月30日前由企业评审的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其从事通信工程师工作年限的计算以企业颁发的资格证书上的日期为起始点。

第八条申报高级通信工程师认证考试的考生,除参加资格考试外,也需进行能力测评,撰写代表本人目前学术水平的论著(著作、译著、论文)或技术方案2篇,其中1篇必须于市级之上刊物公开发表;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合作奖、国家重大奖项等国家级奖项或市、部级二等奖或之上奖励项目可作为能力测评依据;论著的测评将组织通信行业

业内专家评审,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

第九条申报考试和论文成绩合格的人员由天津市通信工程师认证考试工作办公室推荐到天津市通信行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评委”),参加高级通信工程师评审,由高评委按照国家《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科学评价、审定条件且经讨论通过,确认高级通信工程师任职资格。

第十条参加认证考试成绩合格和申报评审得到确认任职资格的人员,由信息产业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该证书于全国通信行业范围内通用。

第十壹条各级通信工程师考试均设通信新技术、新业务知识和通信专业知识俩个科目;申报高级通信工程师资格加考通信英语(参加相应级别国家职称外语统壹考试合格者可免考),仍要取得相应级别国家(市)计算机职称考试合格证书。

通信新技术、新业务知识考试成绩60分之上者为合格,成绩当次有效。

通信专业知识考试时间成绩60分之上者为合格,成绩有效期为2年。

通信英语知识考试成绩60分之上者为合格。 第十二条考场原则上设于市内高考定点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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