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与博物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 培养目标
1.培养目标:文物与博物馆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文物学、考古学、文化遗产学、博物馆学与文化创意等方向,掌握一定实践技能和具有现代文博理念的应用型、创新型蒙汉两种语言表达能力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2.具体措施与培养原则:为实现基本培养目标,专门制定以“三个结合”与“两个强化”为导向的研究生教育指导原则。“三个结合”,即学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专业建设与职业发展趋势相结合,产学研政用相结合;“两个强化”,即强化实习实训和社会实践培养环节,强化实践性创新能力培养。
3.培养途径:文物与博物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途径,拟采取与事业或行业单位联合培养的基本途径。
4.培养方向:文物修复与保护、考古技术与应用、文化遗产保护、数字博物馆与文化创意。 二 招生对象与学制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在职工作、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并具有二年以上文物、博物馆工作经历的人员。 全日制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年。 三 培养方式
1.实行专业教育指导教师与专业技能指导教师相结合的双导师制。专业教育指导教师为理论与专业课程学习、项目研究或实验项目
6
操作的责任指导教师,专业技能导师为实践课程学习、专业技能培训的责任指导教师。专业教育指导教师与专业技能指导教师共同指导研究生修业期间的课程学习、学位论文(或策划、设计)开题、撰写与答辩等具体事宜。
2.实行“夯实基础,灵活方向”相结合的专业(职业)设置模式。即为打造学员厚实的基础;为突出学生个性化发展与从业要求,设置了不同方向的拓展性任选课。
3.为突出专业学位研究生“应用型+创新型”的特点,加强学术训练、研发训练与技能训练,要求学生必须有效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术实践活动”。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参与至少不低于6个月的专业实习实践环节,并及时完成与之对应的实习实践报告,达到提升专业应用与操作能力的根本目的。
4.基础课程和专业方向课程主要采用研讨式、互动式、启发式或因材施教式以及直观式等教育教学方法,在努力培养研究生业务素质与应用技能前提下,积极发挥研究生自主学习或科研的主动性、自觉性与创新性。
四 课程设置
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完全学分制,需完成累积修满30学分的规定,其中必修课14学分(公共基础课6学分、专业基础课8学分),选修课与公选课8学分(每个研究方向的研究生在选修专业选修课学分6学分基础上,必须选修公选课2学分),学术实践活动8学分。非本专业的考生需增开中国通史、世界通史、史学专题、古代汉语及考古学通论等五门课程,该课程不计学分,但非本专业研究生必修。
6
课程、学分、学时及教学进度表
学分 课程属性 课程名称 思政理论素养 研究生英语 文物与博物馆学专题 专业基础 考古学专题 北方民族文化专题 文化遗产专题 文物修复与保专业护 文物修复 中国北方系青铜器 书画鉴定与保护 考古应用技术 科技考古概论 草原考古学专题 植物考古学 文化遗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理论 通识教育 2 4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实践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理论 36 72 54 学时 实践 0 0 0 修读方式 必修 必修 必修 必修 必修 必修 必修 必修 必修 必修 必修 必修 必修 必修 1 √ √ 各学期课程安排 2 √ 考核类型 5 6 考 考 查 查 查 查 查 查 查 查 查 查 查 查 3 √ 4 √ √ 54 54 54 36 36 36 36 36 46 36 36 0 0 0 18 0 18 18 0 8 18 18 √ √ √ √ √ √ √ 选考古技修 术与应用 √ 6
产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 中国古代物质文化 数字博物馆与文化创意 博物馆展陈 数字博物馆建设规范与方法 博物馆文化创意与策划 民族文化资源整理与利用 文化人类学 红山文化十二讲 契丹辽文化十二讲 公选课 北方民族古代建筑专题 古代北方民族文字及碑刻 专业英语 专业蒙语 实践环节
学术活动 实践环节 36 2 2 2 2 0 2 2 2 2 2 2 0 0 0 0 0 0 36 36 36 36 36 36 0 0 0 46 36 36 18 必修 8 18 0 必修 18 0 0 0 0 18 选修 18 √ √ √ √ √ √ √ √ 查 查 查 查 查 查 查 查 查 查 必修 必修 √ √ 必修 选修 选修 选修 选修 2 2 2 0 0 0 0 0 2 6 36 36 36 0 0 0 0 0 0 选修 选修 选修 必修 必修 √ √ √ 查 查 查 查 查 √ √ 6
1.学术活动,要求在读期间参与本专业前沿讲座不少于10次。 2.实践环节,各研究方向的学生在学期间需进行累计不少于六个月的专业实习,专业实习内容可结合学位论文进行,也可与工作内容相适应。实习期间需提供阶段性实习报告,实习结束需由实习单位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考核,并给予成绩。
3.实习地点:我校实习实训基地,与就业方向有关的相关单位。 五 毕业要求
文物与博物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完全学分制,需完成累积修满30学分的规定,准予毕业。
六 学位论文
1.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确定研究课题,并独立完成。论文选题应来源于文物与博物馆相关的社会实践或现实问题,有明确的实践意义和应用价值,体现研究生应用文物与博物馆及相关学科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本专业学位论文形式可以多种多样,除论文以外,还可将田野考古调查报告、田野考古发掘报告、文物保护修复报告、博物馆展览策划脚本及管理方案、文化创意案例等作为主要内容,以论文形式表现。
3.本专业学位论文的字数,可根据不同方向所对应学科特点和选题,灵活确定。文科专业一般不少于2万字,理工科性质的文物保护等专业论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
4.学位论文评阅与审核:评阅人应为文物与博物馆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学位论文应有2位本领域或相近领域的专家评阅。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