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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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

为了认真贯切执行国家“安全笫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及市建委(2008)169号文件<<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标准>>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望全体员工遵照执行。

一 奖励

1 在施工现场发现严重违章行为,遇到险情时主动制止避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给予奖励50一200元;

2 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严重隐患险情时,能主动果断采取有措施避免了发生发生重大事故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50一200元;

3 发现有人在现场室内、外随地大小便,并主动抓获或举报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50一100元;

4发现有人在现场室内偷盗钢材、电线、或他人财物等,并主动抓获或举报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50一200元;

5 在现场室内遇到打架斗殴,并能主动积极劝阻,制止人员伤亡的,给予奖励50一100元;

6 为了保护现场材料,免遭盗切或制止和举报他人违章而被受到报复和被伤害的人员,给予奖励50一500元。

二 违章处罚

<一> 个人违章处罚

1 进入施工现场不正确佩戴合格的安全帽者,给予处罚50一100元:不服从管理态度恶劣的,辞退离场;

2 临边高处作业不正确系好安全带者,给予处罚50一200元:不服从管理态度恶劣的,辞退离场;

3 凡施工现场是上班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上班人员,给予处罚50一100元:

4 在施工现场高处往下乱抛物或乱倒建筑垃圾的人员,在清扫地面不先洒水,造成扬尘污染的,给予处罚50一200元:

5 凡是不经工长或安全员同意,擅自拆除或损坏各种安全设施的,

给予处罚50一200元:

6 在建筑室内墙上乱写乱画的、随地大小便的人员,给予处罚50一200元:

7 在施工现场乱拉乱接电线、宿舍内用电炉、电灯烤衣物的,给予处罚50一200元:

8.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擅自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给予处罚50一500元:

9.在施工现场有打架斗殴、偷盗行为的,给予处罚50一500元:不服从管理态度恶劣的,辞退离场。

<二> 班组违章处罚

1 凡进入施工现场上班人员年龄控制在18一50岁内,不得使用有高血压、心脏病、残等疾病人员;违反给予处罚200一1000元;

2 凡进场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肓登记填表和安全技术交底后签名才能上岗;违反给予处罚200一1000元;

3 凡不进行班前安全活动和认真作好记录的;每月1号不按时上交班组活动记录的,违反给予处罚200一1000元;

4 凡是违章冒险蛮干的班组长不制止;管理人员口头或发的书面隐患整通书在限期内不按规定整的,违反给予处罚200一1000元;

5 凡是损坏或拆除安全防护设施或严重违章的,给予处罚200一1000元;

6 凡聚众无理取闹、拉闸停电或影响生产的,给予处罚500一5000元;

7 每道工序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影响文明施工的,给予处罚200一1000元;

重庆第十建设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部

201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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