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要求与书写格式的规定
河 南 大 学
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要求与书写格式的
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撰写、编辑、印刷,便于处理、储存、检索和交流,根据国家制定的有关标准,现对《河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要求于书写格式的暂行规定》(校行字〔2001〕70号)文件予以修订,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与书写格式做出进一步的规定。
第一章 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第一条 博士学位论文。
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对论文所涉及的问题,有坚实宽广的基本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能很好地掌握本研究课题的研究方法和技能;论文的理论、资料、实验、计算是科学、准确和可靠的;对所研究的课题有创造性的见解;论文在学术上或在社会主义建设上有较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实际意义。
第二条 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
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对论文所涉及的问题,有坚实的基本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能较好地掌握本研究课题的研究方法和技能;论文的理论、资料、实验、计算是科学、准确和可靠的;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的见解;论文在理论上或实践上对社会主义建设具有一定的意义。
第三条 硕士专业学位论文。
在学业导师和职业导师的共同指导下,有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必须要有明确的职业背
景和应用价值。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可采用调研报告、应用基础研究、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项目管理、文学艺术作品等形式;要体现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四条 各种层次和类型研究生学位论文的作者,都要恪守学术道德,严格遵循《河南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试行)》(校发〔2008〕128号),严谨任何形式的舞弊作伪行为、购买或由他人代写学位论文行为。
第二章 学位论文的基本格式
第五条 学位论文一般用中文撰写(外语专业除外)。学位论文一般应由以下四个部分组成:
(一)前置部分:封面、扉页、致谢(仅限外语专业)、独创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目录、附表与插图清单(必要时)、主要符号表(必要时);
(二)主体部分:引言(或绪论)、正文、结论(或建议)、参考文献;
(三)附录部分(必要时);
(四)结尾部分:后记(或致谢)、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第六条 前置部分具体规定。 (一)封面和扉页
1、论文封面和扉页用学校统一规定的样式。
2、封面上的分类号可通过《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北京图书馆出版社,第四版)进行检索,也可登录上海交通大学图书馆网站查阅。
3、论文题目字数一般应在20字以内,能简明、具体、确切地表达论文的特定内容,避免使用不常见的缩略词、首字母缩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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