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艺术的审美特征
舞蹈艺术具有一定的综合性,它同音乐、雕塑、绘画等艺术有着密切的联
系。舞蹈作为一种特殊的艺术种类,尤其是军旅舞蹈,有着多方面的审美特征。 一、舞蹈以优美多姿的形体动作为语言,塑造形象、反映社会生活。 舞蹈是靠人体的动作和姿态来塑造艺术形象的。通常把有节奏、有韵律、有组织、有变化的人体动作和姿态,称为舞蹈语言和舞蹈语汇。正因为舞蹈是以人体动作、姿态、手势、表情为主要表现手段,依靠表演者的舞蹈语言来表演的,所以它不同文学家借助于语言、雕塑家借助于材料、画家借助于色彩起创造形象,舞蹈语言有它自己的特点。
首先,舞蹈语言有流动性。由于舞蹈是通过有节奏、有情感的一系列动作必然来表达思想内容的,因此,一系列表达内容的形体动作必然是在流动中进行的。 其次,舞蹈语言有连续性。舞蹈艺术是通过一系列的、有连续性的相关的形体动作,由开端、发展到结束,创造完整的艺术形象的。即使是简单的、只是抒发单纯感情的舞蹈,也不可能只靠一个舞姿所能完成,每一个成功的舞姿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它同前后舞姿都有内在的联系,成为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当然,舞蹈动作有时也作短暂的停顿,如亮相往往具有动人的雕塑形式感。但是,那一瞬间的舞姿不能同雕塑形体上那种高度凝练的意境相比,它只是舞蹈形象中不可缺少的一环,不是一个完整的艺术形象。
第三,舞蹈语言具有节奏感和情感表现力。生活中的事物,都是有规律的发展运动着的。舞蹈语言是对生活事物的提炼和升华,它也要求有规律、有节奏的运动,成为舞蹈化的动作,也就是成为有节奏、富有表情和造型美的动作。舞蹈语言的节奏感与情感表现力有着紧密联系。节奏的强弱、快慢、轻重等,能很好地增强表现力;情感表现常常通过规范化了的、有组织的、有节奏的舞蹈语言去表现。与此同时,由于舞蹈的形态动作、表情、手势都和音乐相配合,融合了音乐的一些因素,因此更加强了舞蹈语言的节奏感和情感表现力。舞蹈艺术正是通过
流动性的,连续性的并且具有节奏感和情感表现力的舞蹈语言,来塑造各种各样的舞蹈艺术形象,反映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 二、舞蹈是以动作抒情的艺术
舞蹈是表情艺术,它对现实的审美把握不是模仿现实生活中人物行动,而是通过奔放舒展、刚柔结合的优美动作,传达相互深刻的情感内容,表达特定人物的思想性格和情感活动。这是舞蹈最基本的审美特征。
在舞蹈艺术中,情感好象是从动作、姿态上自然而然地流溢出来的,而不是某种感情内容的动作图解。舞蹈反映社会生活,重要的不是再现某一事件,而是表现与这一事件紧密联系着的人物情感,或者说通过舞蹈对这一事件的表现去塑造人物形象,表现人物的审美情感。舞蹈在以动作表达思想概念,内在含意上,虽然不如语言那样清晰明确,但在表现人物感情的丰富、细腻,强烈和对人感染的直接作用等方面,动作的表现力却往往超过语言的表达能力。有时用语言无法表达的那种强烈的思想感情,以舞蹈能够给予充分的表现。正如《诗经*大序》中所说:“情动于中并形于言,言之不足,故磋叹之,磋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可见,舞蹈动作在表达感情、抒发思想情绪上,是有其独特长处的。
三、舞蹈与音乐有着极为密切的内在联系
舞蹈和音乐是一对孪生姐妹。从远古时代起,它们就血肉相连,密不可分。在原始社会,原始的乐舞本是一种乐曲、舞蹈和诗歌的结合体。在当时节庆或祭祀的议式上,人们总是又唱又喊又拍手,自己奏乐为自己的舞蹈伴奏。当然,那时的舞蹈还限于自娱自乐的群体舞,算不上舞蹈表演艺术,但从那时起已可以看出,舞蹈和音乐是不可分离的。
在舞蹈表演艺术中,任何一个舞蹈都具有鲜明的音乐性。舞蹈的形象同音乐的形象是直接联系在一起的。演员的一举一动,身体形态的抑、扬、顿、挫的节奏变化,都无不随音乐的变化而变化。有了这种变化,才能构成角色内心情绪运动的起伏和人物性格的千差万别,使听觉与视觉得到高度的、完整的统一。
艺术家们常说,音乐是舞蹈的灵魂;舞蹈是音乐形象的体现。这说明了两者密不可分的联系。往往好的舞蹈作品,音乐都是比较成功的。有些优秀的舞蹈作品,由于音乐旋律的突出、节奏变化得当,不仅能够烘托舞台气氛,而且还能创造某种意境,有效地增强舞蹈形象思想感情的表现力。
舞蹈之所以和音乐密不可分,首先是因为它们具有一些共同的特点。比如,音乐靠乐声的运动来表达人的思想感情,舞蹈靠人的形体变化来表达,它们都长于抒情,拙于叙事。音乐和舞蹈都是时间的艺术,都有一定的力度和节奏感;而舞蹈的节奏感更有助于表现音乐优美的旋律。舞蹈和音乐这种“共性”为它们的结合提供了坚实基础。再次,舞蹈和音乐的个性差异,要求它们结合起来,起到了互为弥补的作用:舞蹈作用于人的视觉,是“无声”的艺术;音乐作用于人的听觉,是“无形”的艺术。两者结合起来,音乐可为舞蹈“发声”;舞蹈可以使音乐间接的形象得以直观的表现,从而使观众的视觉和听觉同时增加快感,也使舞蹈的审美意境更易于为广大观众。
舞蹈艺术的审美社会作用
舞蹈作为最古老的艺术形式之一,舞蹈艺术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历来深受人们喜爱。我国各族的先民们,早就以歌舞这种形式传授生产知识和生活知识,寄托本民族的理想和愿望,进行广泛的社交活动,与人民生活紧密相联,有着积极的社会作用。
舞蹈的历史十分悠久。当年,具有时代感的舞蹈《红色娘子军》、《白毛女》、《小刀会》、《春江花月夜》等上百部作品,以其特有的艺术表现形式给人以振奋,充满美感的愉悦和德操的抚慰。上世纪80年代,早期复活敦煌壁画《丝路花雨》带动了《仿唐乐舞》、《西出阳关》、《编钟乐舞》、《胡旋舞》等中国古代乐舞的复兴,它对挖掘民族传统文化遗产,探索中华民族文化深层底蕴,展示中国经济社会腾飞和创作者的艺术想象力具有积极意义。
2002年,国家出台舞蹈艺术精品工程实施方案大力扶持和培养舞台艺术、高雅艺术,扶持体现民族特色和国家水准的重大文化项目和艺术院团。这一工程的实施,极大地激发了编创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一批具有强烈时代感、艺术水平高、主题深刻、与群众生活和时代气息紧密相联的优秀舞蹈作品入选国家精品工程,如《大梦敦煌》、《闪闪的红星》、《一把酸枣》、《黄河》等,由此增强了我国舞台艺术在国际上的竞争力,体现了中华民族文化的复兴与强盛。
正是专业舞蹈编创、演职人员按照“现实—作品—艺术家—欣赏者”这构成艺术的四要素,通过舞蹈作品与训练有素的演员,发挥人体本身的创造力,抒发“无声的言说”这一舞蹈特征,
推动舞蹈艺术进步与发展的同时,给人以思、给人以力、给人以情,讴歌时代生活和时代精神,所产生的社会效果是有目共睹的。
当前,舞蹈已从狭小的舞台上走了出来,延伸到社会的各个角落,成为社会生活中最为活跃、最为普通的一种群众舞蹈文化现象,这一群众舞蹈的形式多种多样,是全社会各个阶层的人们对舞蹈的积极渴求和广泛参与的结果。因此,它是整个社会心理通过社会生活形式的生动反映,也是同专业艺术家驰骋的艺术舞台相呼应、相对应的一个更大舞台,体现了社会风貌和社会文明的程度。可以说群众舞蹈展现出来的各异的群体精神面貌,既是人们相互关照、相互依存的一种向心力和凝聚力,也是在社会大家庭中相互作用、相互反馈中彼此交流、产生共鸣和沟通、完全融入于社会文化性、娱乐性的冲动与审美心理特质之中,并在交流互应中体验美德与激悦,使心灵得到一种美好感受与升华的一种群众的体验。
人类文明离不开文化的传承,而通常我们把文化概括为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简言之,物质文化是人类生存的基础,为人类生活提供了最基本的条件,而精神文化则是人类生存的样式和自我完善的方式在人们意识形态上的反映。无疑,舞蹈是精神文化范畴中的一个艺术门类。舞蹈艺术以超越审美活动陶冶人们的心灵,塑造人们一种超越的人生境界,赋予人们一种旷达的人生态度。发挥舞蹈艺术功能的社会价值,旨在为推进社会文明进步、建设先进文化、借艺术的功能起到鼓舞人、团结人、教育人、服务于人的作用。由此,舞蹈艺术功能在形成一种全社会广为传播、全民参与的文化现象时,它必将能承担起建设和谐社会的新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