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基层职位人员升任四级主管暨升(转)任
师级职位甄审作业规定
A1主办
2015年03月23日订定
第一条 为甄选具有管理潜能之基层职位人员担任四级主管暨升(转)任师级职
位,特订定本章。
第二条 本章所称四级主管职位系指股长及值班股长;所称师级职位系指工程师
及管理师。
第三条 各二级单位基层职位人员晋升四级主管职位之比率以不超过其四级主管
职位数二分之一为原则,但为优先考虑晋升单位内曾选送国内外大学院校进修或研习合格者或项目签报部门副总经理核定者,其晋升比率可提高至不超过该二级单位四级主管职位数之四分之三。
第四条 参加晋升四级主管甄选之基层职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现(曾)任领班或未设领班单位职阶(等)较高之基层职位人员:
1.高中(职)或以上毕业。 2.服务年资满五年以上。
3.最近三年考绩皆考列甲等以上,且未受记过以上之处分(三年以内功过可相抵)。
4.已参加领班人员训练(TWI)。
二.现(曾)任技师,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者:
1.最近三年考绩皆考列甲等以上,且未受记过以上之处分(三年以内功过可相抵)。
2.已参加领班人员训练(TWI)。
三.经公司选送国内外大专院校进修或研习,修业合格者。
四.自行进修取得大学院校与所担任工作性质相关科系之毕业证书,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者:
1.服务年资满五年以上。
2.最近五年考绩皆列甲等以上并至少列优等一次,且未受记过以上之处分(五年以内功过可相抵)。
第五条 基层职位人员晋升四级主管推荐方式:
一.出缺厂(处)直属三级以上主管可推荐单位内符合资格条件之基层职位人员,参加甄选。
二.当次每一职缺参加甄选人员至少须推荐三人以上,且不得重复推荐。
第六条 基层职位人员晋升四级主管甄选方式:
一.出缺厂(处)将当次甄选作业细节及参加甄选人员名册送人力资源处审核。
二.甄选分笔试、面试及提名审核三个阶段。 三.笔试与面试内容及成绩评比标准规定如次: (一)笔试:
1.工作知能评测:包括专业知识、工业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自主管理。 2.语文能力评测:中文或英文。
3.工作知能评测由出缺厂(处)办理;语文能力评测由人力资源处办理。 (二)面试:
1.依笔试得分之高低,取拟录取人数之二倍参加面试,但拟录取人数仅一人时录取前三名参加面试。
2.面试主考者由出缺厂(处)一级主管就二、三级主管或十二职等以上专业人员中临时指定(不事先公布)四至六人组成。
3.面试重点:包括管理才能、仪态、表达能力、工作态度(含亲和力、向心力)。
(三)成绩评比标准:
1.笔试占总成绩60%:其中工作知能占笔试成绩70%,语文能力占30%。 2.面试占总成绩40%。
四.出缺厂(处)应就甄试成绩总分之高低,视职位出缺情形填写晋升提名审核表,按规定程序陈核定后升任。
五.当次未获升任人员,嗣后遇有甄选机会,且符合资格条件时,仍得经直属三级以上主管推荐参加甄选。
第七条 基层职位人员或由基层职位升任之三、四级主管人员,升任或转任师级
职位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一.经公司派送国内外大专院校进修或研习合格,且英语能力达TOEIC测验成绩500分以上或公司评量E-TEST测验成绩B级(50分)以上。 二.自行进修取得大学院校与所担任工作性质相关科系之毕业证书,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者: 1.服务年资满五年以上。
2.最近五年考绩皆列甲等以上并至少列优等一次,且未受记过以上之处分(五年以内功过可相抵)。
3.英语能力达TOEIC测验成绩500分以上或公司评量E-TEST测验成绩B级(50分)以上。
第八条 符合前条各款资格条件者,可视单位职缺情形,经所属单位一级主管推
荐及人力资源处审查合格,升任或转任工程(管理)师职位。
第九条 各厂(处)在不抵触本章下,可视业务性质不同订定各厂(处)作业细
则,经厂(处)长核准并送人力资源处核备后实施,修正时同。
第十条 本要点经总经理核准后发布施行,修正时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