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最新)
一. 目的
为合理安排车辆使用,提高车辆使用率,节约公司车辆使用的带来的成本,使之规范化、秩序化,特制定此制度。 二. 内容
工程部负责对列入公司管制车辆的统一管理和调度;财务部负责对相关发生费用审核。列入公司管制车辆为:()、()??。 三、出车流程
用车人员填写“出车单”出车到工程部→办事→回公司→司机把“用车申请单”和“回车单”交至财务留底。 四、司机用车管理规定 1、公司车辆由工程部统一调配管理
2、公司车辆应用于公司处理公务事宜,司机不得将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不得使用公车处理私人事务。
3、为合理调配车辆,用车人填写“用车申请单”并须提前交工程部?安排车辆。(工程部有没有谁是专门对出车调配的?)
4、驾驶员出车一律凭“出车单”和“用车申请单”出车(特殊情况除外),严禁出私车。 5、严格按规定时间出车,按时返回,返回后及时通报工程部?,把“出车申请单”及“回车单”交至财务部留底保管,客服部签发的“出车单”用于司机留底。
6、每车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办公室每月抽查两次。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者应呈报领导提出批评,对不听劝阻屡教屡犯者扣除该月绩效考核奖金。 7、每车设置“车辆使用记录表”,由会计于每次根据司机提供的“车辆行驶记录表”对加油及修护时记录,以了解车辆受控状况以及用于费用核对。 五、 车辆保养
1 、驾驶员应及时保养、维护好车辆,并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随时保证使用车辆的正常运行,要确保行车安全。如遇特殊情况,车辆不能正常运作时,要及时申报行政部?。 2、 每次接车或出车前,驾驶员须检查车辆外观各部位的完好状况。如发现意外损坏,应查明原因。否则按驾驶员意外损坏处理。
3、 如到了保养期,驾驶员填写“车辆保养单”于相关部门审批,最终要总经办审批方得送至保养。
六、 车辆相关费用报销及违章
1 、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过路费、油费、及凡因公使用的费用,除由
规定由相关部门主管外(如保险费),驾驶员凭发票、出车单等单据按照《出差及差旅费报销》规定进行报销,如没相关发票不给于报销。
2、 车辆需要修理或添置各类用品时,先填写“请购单”或“车辆修理单”经总务审核,并报总经办核准后,方可采购相关用品或维修。事后开票附请购单经行政部?初审,财务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报销。如在行车途中,发生非人为的故障(如爆胎等现象),司机必须立即打电话报告主管后,再进行维修。回厂后必须迅速补上相关手续。
3 、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发生摔、碰、撞等意外小事故的,驾驶员须自行负责车辆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看看之前这块是如何执行的再做定夺) 4 、驾驶人须严守交通规则。如有违反交通规章(如闯红灯,违章停车等),造成罚款的,公司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除外),由违规驾驶员个人承担责任,并准时交纳罚款。如有违章而不按时交纳罚款,一经发现除赔偿外,公司将从严处分。一个月内如发生超过3次违章事故,驾驶员给予记过处分。 5 、出车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如属于公司方驾驶人员责任,除责任人必须承担肇事责任并赔偿公司损失外,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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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驾驶人员将给予记过处分。 6、 未经批准自行驾车的人员在行驶过程中如发生意外事故,驾驶员自行承担责任。
7、 已取得驾驶证的公司人员未经批准自行驾车,含随公司驾驶员出车途中要求公司驾驶员让其自行驾车后,如发生违章、小事故及交通事故的,由自行驾车人员承担一切责任,经驾驶员同意的,驾驶员承担部分责任。
8.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立即向附近交警部门报案,并即与办公室及领导联络协助处理。
9.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人与单位共同负担。 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管理部
车辆加油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财政支出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省、市等有关政府采购制度,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范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所有的公务车辆燃油必须实行定点采购管理。 第三条 车辆燃油定点加油站(以下简称定点供应商)的确定: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一年一定,优胜劣汰。 第四条 车辆燃油采购办法及程序:单位凭《政府采购定点采购证》到定点加油站购油,并将购油数量按车辆分别填入一个或多个《车辆燃油采购证》中,驾驶人员持《车辆燃油采购证》到定点加油站加油。定点加油站应实行“一车一证,对证对车加油”的管理办法。
第五条 结算价格和付款方式:燃油供应价格执行中石化集团公司和物价部门制订或核定的价格。采购单位将购油资金缴入政府采购专户,由县政府采购办审核支付给定点加油站。定点加油站按招标时的承诺给予优惠折扣,并填开《政府采购定点采购证》,同时将购油数量填入《车辆燃油采购证》上。
第六条 报销凭证审核和手续:单位财务人员审核报销油料费用发票时,应审查《政府采购定点采购证》与发票是否同属一个定点加油站开具的、是否给予了优惠折扣、金额是否相符等内容,然后报单位财务负责人批准报销。凡无《政府采购定点采购证》作附件的发票或非定点加油站出具的发票一律不准报销。 第七条 特殊情况的处理:车辆因公离开临沂城区需要加油的,可随行车路线加油,其加油费用凭“外出派车单”以及随车外出公务人员签字证明,经单位财务人员和车辆管理人员审核后,报单位负责人审批报销。
第八条 监督检查和违章处理:定点加油站要严格履行在价格、计算、质量和服务等方面的承诺,对采购单位和个人提出的无理要求应予回绝;各机关事业单位不仅要在定点加油站加油,并对加油站进行监督。如发现定点加油站在价格收费、计量、质量和服务等方面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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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要求或弄虚作假的行为,可及时向县采购办投诉和举报。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八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九条 本规定由XXXXXX办公室负责解释。
单位车辆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企业公务用车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指车辆均指企业的行政办公用车。 第3条权责单位
本企业的办公用车统一由行政管理部管理。 第二章行政用车管理
第4条各部门用车均应按要求填写《用车申请单》,由车班班长指派驾驶员后方可出车。 第5条部门用车超过半天以上(包括半天),应提前一天申请。 第6条若多个部门同时申请用车,行政管理部有权根据用车的“轻、重、缓、急”进行统筹安排,任何人不得因无公车使用而延误工作。对无法安排的用车,行政管理部会在《用车申请单》上注明,员工报销公务交通费应出示相关有效的报销凭证。 第三章车辆管理
第7条所有车辆的相关证件及稽核等事务统一由行政管理部管理。 第8条每部车辆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
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在使用车辆后,应记载行使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行政管理部每月对其抽查一次。 第四章车队纪律 第9条日常行为管理
(1)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和相关操作规程,安全驾车。
(2)为体现企业形象,驾驶员工作时必须衣着整洁,举止大方,礼貌待人。
(3)严禁在未经领导同意的情况下,接送客人或办私事。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租借给他人。
(4)未经车队主管同意,不得改变行车路线和行车计划,严禁私自对外经营,否则除取得收入归企业和与之相关发生的费用自理外,车队可根据具体情节按规定给予处罚,并记入当年绩效考核。 (5)任何车辆必须凭《派车单》外出,用车人应认真填写《派车单》中的内容“部门、时间、地点、用车人、用车事由及用车人要求”。填写完后由本部门主管签字,签字不全不得放行。
(6)司机应爱护车辆,随时保证车辆的整洁,归队后应将车辆擦洗干净、停放整齐。需维修车辆必须先擦洗干净后再维修,否则按绩效考核扣分。
(7)不得擅自将公务用车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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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8)严禁酒后开车,酒后开车损坏车辆者,由司机负责维修费;如发生交通事故除负责维修费外,还应承担法律责任。 (9)司机对行政管理部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有公事应随叫随到。
(10)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行政管理部负责人,并说明原因。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在规定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11)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12)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行政部负责人,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13)司机应严格执行出车任务,不得在途中办私事。司机同用车人必须完善用车手续,填写《行车记录》。
(14)原则上由司机负责企业的出车任务,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得驾驶企业车辆。非专职司机用车应在《车辆使用登记本》上登记,注意保持车辆清洁,行车后,司机有责任及时检查车况,发生问题应立刻向有关各方汇报。 (15)为保证车辆安全,除领导同意外,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时,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车位。 第10条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 6
(1)上、下班前不搞好车内外卫生。 (2)上班时开车探亲访友、会客、办私事。 (3)车辆排队候客时擅离车位,三五成群聊天影响工作。 (4)不服从调度,上班不按规定时间出车营运。 (5)擅离工作岗位。
(6)填《路单》不认真,弄虚作假,涂改、撕毁《路单》。 (7)下班不签退,不交车钥匙。 (8)事前不办理请假手续,缺勤影响工作,补休、调休、轮休未经领导批准,借车给他人驾驶或学车。 (9)服务态度不好,影响企业声誉。 (10)遗失车上设备、证件等。 第11条违规与事故处理
(1)因下列情形之一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时,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③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2)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司机与企业共同负担。 第五章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第12条车辆的年审、保养维修统一由行政管理部安排办理。 第13条司机应加强对车辆的保养,爱护车辆,勤检查、勤打扫,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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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前、收车后要进行检查,如有异常,应及时向车队长报告,保证车辆的正常行驶。
第14条车辆需要维修时,先由司机填写《维修项目单》,车队长审查后制订修理计划后,车辆方可进厂修理。
第15条企业车辆的维修,须在指定的修理厂修理。定点修理厂应该是修理质量好、价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务意识强、有一定规模的厂家。
第16条维修费在____元以下的,由车辆管理员报行政管理部经理审核;____元及以上的须由总经理批准。 第六章费用报销
第17条公务用车油料及维修费根据相关凭证实报实销。 第18条私车公用依凭证报销。 第七章附则
第19条行政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发放、修改、废止等工作。 第20条总经理负责本制度的核准工作。 第21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修改处数修改日期驾驶员安全责任书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
理”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失职,追究谁”的原则。明确责任,确保车辆正常营运,员工人身安全,车辆安全,结合我公司的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安全责任书。 一、甲方的责任及权利:
1 应积极办齐车辆的行驶证,营运证、准运证,并按照规定参加年检。 2 甲方有义务配齐车辆营运时必要的设施设备。 3 甲方应保证车辆状况良好,若出现故障应及时安排修理。
4 甲方应按期组织乙方学习运管、交通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加强驾驶员的职业道德教育。 二、乙方的责任及权利:
1、 驾驶员是安全直接责任人,甲方对乙方有行驶安全管理、检查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2 、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法规和安全常识,提高交通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
3 、按照甲方的工作特点,整时整点发车,不脱岗、不溜留,维护大家的共同利益。
4、 安全驾驶、谨慎驾驶,不开超速车,如遇交通事故,第一时间通知公司并保护好现场;不要与对方争执吵闹。若第一时间不通知公司并与对方吵闹打架的一切后果自负。 5 、驾驶员必须认真做好出车前的检查工作以及行车中、车辆出现故障,马上联系监修队进行维修,车辆不能带病工作。对突发事件要及时拨打110、119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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