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信号灯
描述桅灯 图片
描述舷灯 图片
描述尾灯 图片
描述拖带灯 图片
描述环照灯 图片
描述桅灯的安装 图片
描述基本号灯的配备(在航机动船) 图片
描述除基本号灯外,增加了黄色闪光灯(在航气垫船) 图片
描述7m≤L<12m ,舷灯合为一盏时,桅灯可不装在首 图片
描述尾拖,拖船L <50m, 拖带长度≤200m 图片
描述机动船尾拖,拖带长度≤200m,船长小于50m 时,
图片
描述被拖,拖带长度≤200m 图片
描述被拖,拖带长度≤200m 图片
描述失控 图片
描述操纵能力受到限制 图片
描述限制吃水船舶 图片
船舶上的灯按用途来分,可分为
(1)航行用--号灯、号型、号笛和雾航锚泊时 用的号钟及号锣。
(2)通信用--通信信号灯、白昼信号灯和信号 旗。
(3)救助用--烟雾用信号(红光火焰、白光火焰、 橙色灯雾) ,声响信号(声响火箭、声响榴弹) , 红光降落伞信号。
按光的性质来分,可分为
(1)定光灯--桅灯、舷灯、尾灯和环照灯等。
(2)闪光灯--通信信号灯、气垫船用的黄色闪 光灯和围网渔船所用额外信号灯。
桅灯安装在船的首尾中心线上的的灯,在225度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
的灯光,从正前至每舷正横后25度。
(1) 前桅灯, 或如只装设一盏桅灯,则该桅灯在船体以上的高度应不小于 6 米,如船的宽度超过 6 米,则在船体以上的高度应不小于该宽度,但是该
灯安置在船体以上的高度不必大于 12 米;
(2) 当装设两盏桅灯时,后灯高于前灯的垂向距离应至少为 5米.
(3) 机动船的两盏桅灯的垂向距离应是这样即在一切正常吃水差的情况下, 当从距离船首 1000 米的海面观看时,应能看出后灯在前灯的上方并且分开.
舷灯左红右绿,从正前方至各舷正横后25度。 舷灯离开舷边的距离不应超过船宽的10%,最大不应超过2m ,应装有无光黑色的内侧挡板。
尾灯安置在尽可能接近船尾的白灯,从正后方至每舷65度。 对国际航行的船舶 要求桅灯、舷灯、尾灯配备双层灯具。
拖带灯形状同尾灯,顔色为黄色。
锚灯船的前部一盏白环照灯,长度小于50m 时, 最易见处一盏白环照灯。前锚灯应高于后锚灯≥5m,船长≥50m时,前锚灯应在船体以上高度≥6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