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小学名师评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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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小学名师评选方案

开封小学校级名师评选方案

为了优化师资队伍建设,激发教师“自主学习、自我提高”的热情,提高校本教研和课堂教学的实效性,提升教师的职业幸福感,本学期学校启动“名师工程”,并对名师实行动态管理。

一、指导思想

以培养合格教师为基本目标,以铸造专家型、学者型教师为高级目标,把“名师”工作纳入常规管理。通过“名师”评选活动,为每一位教师搭建一个展示个人才华的平台和发展空间,鼓励教师成名成家,形成我校独特的荣誉奖励体系,逐步规范教师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引导督促我校每位教师自主成长,追求卓越,并从中锤炼出一批有独特建树的名牌教师,不断扩大学校的办学影响和知名度,以适应学校的发展需要。

二、成立评选领导小组: 组长: 苟建政 副组长:何素芳 组员: 何 毅 陈智利 邵明春 唐文勇 杨思玉 董子勇 薛阔太 吴天建 三、成立评选专家小组: 组长: 杨 旭 副组长: 苟建政

组员:苟海泉 李 炜 罗友鹏 罗祥城 李维斌 骞锋荣 何素芳 何 毅 陈智利 邵明春 唐文勇 杨思玉 四、评选范围及名额

开封小学名师从本校在岗的一线教师中评选。共评选5名。 五、评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教师职业道德,注重业务工作实绩,注重群众公认度,做到评选条件公开、评选程序公开、评选结果公开,同等条件考虑学科均衡,宁缺勿滥,成熟一个是一个。

六、评选条件

1(具有教师资格,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一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任教学科相应等级的普通话证书,校龄满三年。

2(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热情指导青年教师。

3(教育教学质量高。近三年,所教班级的学科成绩突出,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浓。

4(教育教学能力强,课堂教学水平高。具有自身的教学风格与个性,在同行中有较高知名度。近三年必须在县及以上的各项教学比赛中获得过等次奖。

5(教研能力强。具有强烈的科研意识、浓厚的科研兴趣和强烈的科研参与欲;关注国内外的教育科研动态;能组织、主持一个或多个课题的研究与试验工作。近三年,有一篇以上论文获市级及以上奖项,或在正式期刊上发表(含课题)。

6(县、市教学骨干、学科带头人优先。 七、评选程序

1(本人申报:各参评教师个人填写“开封小学名师申请表”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要求上交有关评选材料。

2(评审考核:学校办公室对申报教师上交的有关评选材料进行审核。学校专家评审小组对申报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进行考核,校领导根据评审考核综合情况研究确定校级“名师”。

3(结果公示:对正式入选校级“名师”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者,即为开封小学校级“名师”。

4(以下情形实行一票否决:

A师德师风、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B违法乱纪的。 八、评选办法:

1.总分为100分,其中三年教学业绩占30%,课堂教学展示占50%,教研成果占20%。

2.教学业绩取近三年综合考核业绩的平均数乘以30%计算,课堂教学由专家 评审小组成员对竞评者的公开课进行如实的评定给分(评分标准见课堂教学评分表),教研成果取近五年所取得的成绩,见证件给分,具体计分办法见下表:

县级一、二、三等奖2、1.5、1分 课题、论文、

市级一、二、三等奖3.5、3.、2.5分 教学技能

省级一、二、三等奖5、4.5、4分 等获奖 教研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6.5、6、5.5分 成果

县级一、二、三等奖2、1.5、1分 上课 30% 市级一、二、三等奖3.5、3.、2.5分 说课 获奖 省级一、二、三等奖5、4.5、4分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6.5、6、5.5分 注:课题负责人立项以相应栏对应级别的二等奖计分,结项以一等奖计分,参与人则减半计分。

九、“名师”职责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地履行职责,教学成绩显著,在教书育人诸方面为全校教师做出表率。

2(积极承担学校的教研任务。每学年至少在市级以上获奖或刊物发表论文1篇。

3(发挥示范辐射作用。每学期至少上一节校级或校级以上的公开课、示范课,作一次学术研讨专题报告。

4(每学期指导徒弟上一节研究课,两年内为本校培养1名青年骨干教师。 5(建立名师工作室,讨论或指导教学。

6(每学期所任教班级的教学成绩处于全校同级同科上等水平。

7(对外积极宣传学校的教育教学试验成果,努力为学校赢得更多的荣誉。 十、“名师”待遇

1(对于获得校级“名师”的,学校颁发“名师”荣誉证书。 2(在职称评聘中可以作为教学荣誉称号享受校内加分。 3(优先派出校外学习、培训、深造。 4(设立名师岗位津贴:100元/月。 十一、“名师”的管理

1(对名师实行目标管理,建立名师审查考评制度,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评估,学校考评组将根据名师的履职情况予以考核。对考核通过者,继续享受有关待遇,考核未通过者,将取消名师荣誉称号。

2(名师每年评选一次,一年期满自行撤销,相关待遇随即终止。

3(在评为名师期间发生重大工作失误,给学校声誉带来不良影响,调离、离开教学岗位或不能完成教学任务者,不服从学校管理或不安心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取消名师资格。

十二、本方案解释权属学校行政会。 二O一四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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