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项核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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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为了落实以病人为中心,保证病人安全,防止医疗不良事件发生,特制定本制度,请相关科室和成员依照执行。

1、手术病人手术前必须做好识别标识,手术前由手术医师用甲紫(龙胆紫)或记号笔在手术部位进行体表标识,以“+”号作为识别标识。

2、作识别标识时主动邀请患者及家属参与手术患者及手术部位共同确认。

3、手术室工作人员在接病人时依据手术通知单和病历,与病房护士及患者或家属核对,再次确认手术患者及手术部位识别标识。

4、手术医师、麻醉师、手术护士在麻醉开始前和手术开始前严格按照手术安全核查制度进行三方核对,特别是涉及侧别和相邻的部位,再次确认手术患者及手术部位体表标识。经反复核对后,方可开始麻醉、手术。术后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再次核查实际手术方式是否与手术患者及部位相符。切实做到手术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患者离开手术室前“三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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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急值报告制度

1.“危急值”是指辅助检查结果与正常参考范围偏离较大,当这种检查结果出现时,表明患者可能处于生命危险边缘状态,此时如果临床医生能及时得到检验结果,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可能挽救患者生命,否则就可能出现严重后果,甚至危及生命,失去最佳抢救机会。

2.危急值一旦出现,检查者在确认检测系统运行、标本、操作等环节均正常情况下,立即复查,检复查结果与第一次结果相符后,立即电话通知负责治疗的医务人员,并在《危急值结果登记表》上作详细记录。

3.临床科室接到危急值报告时,如果认为该结果与患者的临床症状不符,应重留取标本进行复查;若与临床症状相符,立即通知值班或经管医生做出处理。接电话报告后应在《危急值结果登记表》上作详细记录。

4、医院医疗管理职能部门应该定期检查和总结危急值报告的工作,每年至少要有一次总结。

5、根据我院临床实际情况,现确定危急值项目及界限值。1)检验科:空腹血糖<2.8mmol/L或>25mmol/L,血钾<3.0mmol/L或>6.0mmol/L,血钠<115mmol/L或>160mmol/L),血小板计数<30×109/L或>1000×109/L,尿素>28mmol/L,肌酐>800mmol/L;2)心电图室:心脏停搏,急性心肌梗塞,致命性心律失常等;3)放射科:血、气胸,脏器穿孔,骨折等;4)超声科:脏器大出血,心包填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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