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汇总→文件归档、总结。
㈡ 题目设定及选题规范
1、按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价指标体系要求,结合实际,能全面反映培养目标要求,能达到综合训练目的,工科与科研、生产、实验室建设等实际结合度占80%以上,能用于实践的题目数占有一定的比例,文科及管理类题目要结合当前经济改革和社会现实生活中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论文正式发表,设计被采用比例高;应融入经济观念等设定题目。
2、选题程序:教师提出选题→教研室审查→系复查→公布题目→师生双向选择(志愿和指定相结合)→教研室合理平衡→汇总填报《福建工程学院____系___专业___届___班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情况登记表》。
3、毕业设计(论文)文本规范
包括:统一封面→目录→中文标题(题目)→中文摘要、关键词→英文标题(题目)→英文摘要、关键词→毕业论文或工程设计说明书,CAD软盘→谢辞→参考文献→附录(可选)→外文翻译(其中CAD软盘、外文翻译此二项由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成绩评定规范
各系根据不同专业特点均应制定量化评分标准,以避免成绩评定时的主观性、随意性、标准不统一的弊病。
成绩比例:优秀10%~15%
成绩结构:指导教师50%,评阅人20%,答辩30% 毕业设计(论文) 指导教师成绩评审表、评阅人成绩评审表、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必须填写一份,附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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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由系保存。
5、毕业设计(论文)内容规范(另附)。 6、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三阶段检查规范。
强化过程管理,认真进行初期→中期→末期三个阶段的检查与集体会审,增强指导教师责任感,加强对学生的管理,以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九、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答辩和考核 ㈠ 答辩工作
1、以专业为单位成立答辩委员会,一般由5~9人组成。根据需要,答辩委员会可决定组成若干答辩小组,具体负责答辩工作。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成员必须由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担任。若聘请校外人员参加,某些课题确有必要外聘的,须事先报系批准。
2、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每个学生均必须参加。答辩前,学生必须将毕业设计(论文)的全套文件和成果送交答辩委员会,对优秀和差等两部分的学生必须聘请评阅人评阅,其余视各系具体情况随机抽查5%以上评阅,不聘请者则这部分学生的成绩结构为指导教师60%,答辩小组40%。评阅人要根据学生和指导老师所提供的材料认真阅读,在《评阅教师成绩评审表》上填写评语和建议成绩。
3、答辩的组织方式,可根据课题的特点和学生人数的多少采取分组答辩或按课题答辩等。指导教师要向答辩小组详细介绍学生设计(论文)的真实水平。
4、答辩委员会成员应在评阅毕业设计(论文)的基础上,在答辩前拟定质询题目,答辩时,要对每个学生提出质询,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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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学生回答,然后按标准评分。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的最后成绩由答辩小组集体评定,专业答辩委员会审查,系主任审核签字,成绩确定后,任何人都无权更改。成绩评定应当从严掌握,合理确定各等级的比例,采用评语和记分相结合的办法。
5、答辩时必须有文字记录,并妥善保存,以便检查。 ㈡ 考核工作
1、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采用五级记分(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评定,答辩委员会应参照以下三方面提供的成绩综合评定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指导教师、评阅人、答辩小组。以上三个评分均应以100分制记分,然后按比例折算成五级记分的总成绩。为防止成绩偏高偏松,应适当控制,同一专业成绩比例,一般优秀不超过10%~15%,未取得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或成绩不及格者,按《福建工程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条例(试行)》的有关条款处理。
2、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必须在答辩全部结束,经系审批后,统一向学生公布,任何个人事前均不得擅自向学生透露,成绩公布后,若更动学生成绩,必须经答辩委员会集体研究,并报系审批。
十、总结与归档
㈠ 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结束后,必须按毕业设计(论文)文本规范装订成册,毕业设计(论文)文件成果以及文献资料交到教研室,并统一保存在系资料室或教研室。
㈡ 按福建工程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评选办法》,应挑选质量高,有独立见解,有创造性或有实用价值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进行缩写,字数在2000字左右并附光盘,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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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由教务处汇编《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摘要选编》。
㈢ 做好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推荐工作。对于结合生产、科研,并有实用价值课题,要做好成果的有偿转让工作,发挥其经济效益;对于经过精选出来的学术水平高的优秀毕业论文应予推荐发表。
㈣ 各系要组织有关教研室进行认真总结,从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指导、育人、质疑、答辩等方面深入分析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总结经验,巩固成绩,改进工作,不断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由教研室负责整理,经系主任审核后,报送教务处备案。
㈤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各系应将毕业设计(论文)的综合成绩填入《福建工程学院____系___专业___届___班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情况登记表》,盖系章后报送教务处存档。
十一、其他
各系应参照以上条例要求,根据不同专业学科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及评分标准,并报送教务处,以便汇编成册。本条例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1、福建工程学院国脉信息学院___专业___届___班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情况登记表
2、福建工程学院国脉信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成绩评审表(工科类)
3、福建工程学院国脉信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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