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技术企业自主创新品牌建设与知识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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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技术企业自主创新、知识产权与自主品牌的联动关系与启示 文章出处: 本站 发布时间: 2008-10-8

知识经济时代,产品周期不断缩短,企业之间竞争越来越激烈,企业宏观经营环境的剧烈变化使得企业经营管的逻辑也发生了根本变化。技术创新(Technological In-novation,TI)已经成为高技术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增强市场竞争力的内在源泉。然而,由于技术创新成果的非排他性、非竞争性的公共产品属性,单纯技术创新并不能保证企业独占其创新收益。很多企业尽管是技术创新的领先者,但却不是创新收益的独占者。我国VCD产品的最初创新者万燕电子系统公司,1993年首次运用数字压缩和解码技术开发并制造了VCD整机,但由于没有申请专利,导致其创新技术迅速扩散和被模仿,致使万燕公司在后来高涨的VCD市场竞争中倒下了。因此,在强知识产权时代,技术创新只是企业生存和竞争的必要条件,并不是充分条件,创新利益的获取和独占在很多时候比创新本身更重要。

Teece(1986)认为,创新的独占性主要由专利、版权、秘密和技术的缄默性等因素所构成。Henderson(2000)也认为,创新的独占性由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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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商标、版权、技术复杂性和技术缄默性及商业竞争的速度等所决定。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IPR)已经成为企业获取创新收益的重要手段之一。基于资源的企业理论认为,拥有特定的资源是一个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基础。专利、商标、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资源具有很大的异质性、难以替代性和法律保护的属性,是企业阻止竞争对手,形成进入障碍,并获得竞争优势的重要基础。

在各种知识产权中,由于专利的时效性、技术创新周期的缩短以及专利维持费用的递增制度,企业很少能够利用专利维持长期垄断,很多专利在没有到期之前会因为各种原因而终止,因此,专利只能提供短期垄断。相比之下,品牌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一旦形成,则是企业长期独占创新收益的一个重要途径。由于品牌在形成过程中要依赖技术创新以及专利和商标等知识产权所形成的暂时性垄断,所以在高技术企业,技术创新、知识产权和品牌之间存在着较强的联动关系。本文的“联动”是指企业创新系统中技术创新、知识产权和品牌子系统之间相互对对方系统的持续变革产生联系和互动。

本文分析了高技术企业技术创新、知识产权和品牌相互作用的过程和机理。在对我国高技术企业发展现状分析的基础上,本文认为,高技术企业可以根据三者的相互关系,实施以创建自主品牌为目标、知识产权为导向的自主创新战略,而且要在企业技术创新系统中加强三者的联动,以此来提升创新能力,增强其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地位。 1自主创新、知识产权与自主品牌相互联动的微观机理 1.1技术创新是知识产权的主要来源和形成品牌价值的技术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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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创新是企业根据内外部环境变化和市场需要,制定研发战略,利用内外部知识,经过探索和实验,产生智力成果,并将智力成果首次商业化的过程(见图1)。一般情况下,高技术企业通过自己的R&D活动,产生重大根本性创新,并以此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形成版权或通过技术诀窍和商业秘密保护其创新成果。创新成果在进入市场时又会申请商标,并利用外观设计权来保护产品的包装和设计。在发明专利对产品和产业的关键或核心技术的保护下,创新产品会迅速占领市场,形成先占优势,给创新企业带来较高利润,弥补创新成本。技术创新过程是产生新知识和新技术的过程,同时也是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保护和利用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形成了企业内部知识和外部知识(专利信息)的交流和循环,同时也形成了内部知识和信息的创造和循环。此过程中,知识产权管理与技术创新相互贯穿、相互交融,两者之间形成了紧密的联动关系。例如,研发过程中专利信息的查询、创新成果的专利保护、商标的注册还有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的形成和商业化实现,以及在进入市场后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等,都表明了两者的联动关系。

创新产品推向市场后,在专利权的短期垄断下会形成一定的顾客群,最初的注册商标逐渐扩大市场占有率,形成初期的品牌。在专利的垄断期内,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学习效应,即通过干中学使得学习曲线不断下移,新产品的质量进一步提高,性能得到逐步改进,规模经济的实现进一步降低了产品的成本,这种持续的渐近性创新加强了新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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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市场地位并提升了品牌价值。销售阶段,由于企业和顾客、供应商、竞争者的互动和反馈,创新企业通过互动中学增强了创新能力,这种多重相互作用会进一步增进品牌价值。如果没有技术创新做支撑,没有优良的产品质量做基础,品牌就会失去生命力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被更有实力的品牌所替代。广告和促销是形成品牌价值的重要途径,但是没有创新的基础性作用,它们不能独立支撑起品牌的核心价值和持久竞争力,早些年的“三株”口服液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因此,技术创新不仅是高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的主要来源,也构成了品牌的技术基础和价值源泉。

1.2知识产权是短期内独占创新收益并形成品牌价值的重要手段 知识产权制度是企业保障市场垄断地位、获取垄断利益和迟滞竞争对手的有力工具,也是企业形成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战略性资产,其法律属性增强了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优势。高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的获取(Acquisition)有两个来源:一是通过企业内部的技术创新获取;二是通过转让、购买、许可、特许经营、合作以及兼并和收购、或者引进专家和专门人才来获取(见图2)。企业内部的技术创新能力是获取外部知识产权的基础。因为企业在利用外部技术资源时,为选择、评价、吸收和有效利用外部知识产权资源必须具备最起码的技术能力和经验。知识产权获取之后,可以决定进行商业化开发,从出售商品中获取利润,也可以为企业未来的R&D扫清障碍和开辟空间(如很多交叉许可即是基于这种考虑)。除此之外,企业还可以通过对获取IPRs的运营和利用(Exploitation)来支持其技术创新,即通过专利转让、收取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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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建立衍生公司或参与技术标准的建立等方式获取利润,形成创新的良性循环。

由图2可知,知识产权管理包含了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利用和保护的一体化过程,其中最主要的职能是知识产权的获取和利用。这两项职能一方面辅助了技术创新活动的开展,即通过保护创新成果,成为独占创新收益的重要手段,另一方面又超越了技术创新,成为一项重要的商业模式创新。例如,IBM公司1990年专利许可收入只有0.3亿美元,2006年时知识产权转让、出售和许可的收入总计达5.19亿美元,成为公司的一个收入来源。从这个意义上说,知识产权管理是基于知识产权资产时间有效性特征和应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的需要而优化内外部R&D资源配置的重要方式。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企业可以对R&D活动进行分工,将内部的研发活动集中于自身最有效率且是产业的关键和核心领域,不擅长的领域则可以交由外部公司做,之后通过许可、购买等方式获得这些关键技术。如联想2004年通过并购IBM的PC业务,获得了IBM在笔记本电脑方面的技术及其在美国和全球各地注册申请的4000多项专利,极大地提高了其创新能力。

商标是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为将自己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相区别,附在自己生产、制造、加工、拣选、经销的商品上,以表明商品来源和特定质量的显著标志。虽然商标不等于品牌,但是品牌往往是由一个通过法律注册的商标名称而实现的,而且只有通过法律注册的商标名称才能受到合法保护。在商标注册登记之后,虽然此时的品牌价值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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