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文论的精神内涵和现代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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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文论的精神内涵和现代意义

周兴陆

当代的思想文化建设,须立基于当下的社会生活,着眼于未来的文化理想,这是毫无疑问的。然文化积淀于民族的心灵深处,具有历史的绵延性,因此如何接续传统,对之进行必要的扬弃,使之有益于当代,也是文化建设的重要议题。就文学理论来说,在近现代的思想转型中,传统文论一直处于附庸的、被阐释的地位,在迎合着现代文化,其独特的精神内涵和现代意义还没有得到充分的认识和发展。

传统文论的精神内涵是丰富多样的,具有重要现代意义的观念可以列举如下五个方面: 一、“文以明道”。进入现代以来,国人一提及“道”,就似乎有一种本能的反感,将它理解为封建社会的“三纲五常”而加以唾弃。其实,古人的道内容是广泛的,柳宗元《种树郭橐驼传》所谓“顺木之天,以致其性”,不就是一种养民治国之道吗?即使是封建社会的“道”,有的虽仅适应于特定时代而需要因时变革,如封建等级制度和等级观念;但也有通古今而皆准的,如仁义礼智信、温良恭谦让等。现实生活中更有重要的思想原则、价值观念和丰富的人情世故、事理物性,均需要文学去揭明。以确凿的事理、雄辩的逻辑、精切的言辞、感人的形象去表现道理,启人智慧,发人深省,就是文章的陶染之功。古人提出“文以明道”,看不起吟风弄月的文字,但是在现代文化里,吟弄风月美其名曰“纯文学”。王国维说的“纯文学”,那是要“追求人类永恒的福祉”,表现人我相通的普遍情怀,而通常人们说“纯文学”,无非是用艳丽的辞藻表现个人的情怀,甚至私欲。近代以来,西方的“纯文学”观念进入中国,对传统的大文学观进行过滤,传统文论中诸多有价值的思想也被抛弃了。这是值得反思的。

二、“诗以言志”。言志缘情是传统文学理论特别是诗论的基本命题, 它揭示了传统诗歌的抒情性本质。情从何而来?感于物而动也,人心应外物的感动而有诗,所以言志缘情标明了人与物的感应互动关系。现代人视自己为万物的主宰,可以任意去改造自然。古人则认为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人和万物一气流贯,相互感应。从大处说,人是天地之心,天地无言,因文而明之;从小处说,一花一叶,蜉蝣寒蝉,都是“我”的世界,“我”的生命,引起“我”的感慨遐思。我们的祖先可能像老鼠预知地震那样对自然保持着一份敏感,但是现如今已逐渐褪去了。现在我们面对自然的惩罚重提“生态美学”,我觉得“生态美学”要从恢复对自然的敏感、寻回物我的感应做起,而不能停留在理论的思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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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言志缘情,具有调适个人情怀的功能,钟嵘《诗品序》列举一系列人生不如意的事,然后说:“凡斯种种,感荡心灵,非陈诗何以展其义?非长歌何以骋其情?故曰:‘诗可以群,可以怨。’使穷贱易安,幽居靡闷。”说的就是诗歌(扩大一点说是文学)的情感调适功能。在人的精神生活里不能没有文学,但文学不是导欲增悲,而是情感能量的排遣,苦闷心灵的调适。特别是在当今繁杂紧张的生活中,写作和欣赏更应该发挥抚慰心灵、净化灵魂的功能。

古人的诗歌不是发表在报纸上给全世界人看的,那样不免“为文而造情”说假话空话。孔子说“诗可以群”,是群居者相切磋砥砺。唐代诗人王昌龄被贬做龙标县尉(今湖南黔阳),当时那里是瘴疠之地,他心情很郁悒。李白寄诗安慰他说:“我寄愁心与明月, 随君直到夜郎西。”(《闻王昌龄左迁龙标尉遥有此寄》)表达深切的同情和挂念。不久王昌龄一位姓柴的朋友也遭贬到湖南的武冈,二人相距不远,只隔着一座山,王昌龄又写诗劝慰这位朋友说:“青山一道同云雨,明月何曾是两乡。”(《送柴侍御》)这就是“诗可以群”,在逆境中用文学来相互安慰、相互劝勉和支持,诗歌把人心连在一起了。这类诗歌是有力量的,可以穿越古今。像这样的如私人书信一般的诗歌,在报刊杂志等公共媒体上怎么能读得到呢?

三、“有为而作”。 中国古代的文学,具有沟通上下、传达信息的政治功能。《毛诗序》说:“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文学担当起政治讽谏的功能。特别是如白居易,身为左拾遗,又怀着一份赤诚,所以写了很多讽喻诗。“但伤民病痛,不识时忌讳”(《伤唐衢》),不惜触犯权贵,把百姓的痛苦、各层吏治的腐败,写成诗告诉皇帝,希望改善措施。苏轼进一步发扬这种关切现实的精神,又受他父亲苏洵的影响,提出诗文要“有为而作”,“言必中当世之过”(《凫绎先生诗集叙》)的主张,写了很多讽喻现实问题、叙写百姓苦难的诗篇,而且骨头硬,即使被贬到海南岛也不搁笔。这是中国文学的一个精神传统,即经世致用。到明季清末还演化为反对篡统、抵抗侵略的斗争精神。

关于文学对现实的“介入”,传统文论提出一个重要原则,即须出于“爱意”和“公心”。杜诗的讽刺如“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之类是很激烈的,但是杜甫抱着“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的念头,后人一致称赞他有忠爱怀抱。吴敬梓的《儒林外史》,鲁迅赞其“公心”讽世,即是说他出于对世道人心的忧思而揭露不合理的社会问题,不是出于个人的私利或企图。文章乃天下之公器,以之泄私愤、谋不轨,等于引颈承戈,至少也是自取其辱。古代的例子很多,即使在今天也是一个不能违背的原则。

四、“文如其人”。西方现代文论有一种说法,一部作品产生后就是独立的文本,跟作者没有关系了。然而这个原则却不适用中国传统文学。传统文论非常重视“言”背后的“德”,“文”背后的“人”,反复强调文、人一致。古人说“文如其人”,一方面指诗文的风格与作者具有一致性;另一方面是指诗文内涵的真实与否、价值的高低,须联系其作者生平来衡量,因此很重视诗文背后的作者的人格。因为古代的文学家,是朝廷的官员或预备官员,至少是读书人,是文明的传承者,用今天话来说是精英阶层、模范群体,他们的言行是社会风尚的方向标,文学承载着移风易俗的责任,因此社会价值体系对文学家的人格有较高的要求。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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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的扬雄写过赞美王莽的文章,宋人很是看不起;西晋的潘岳谄媚当时的权贵贾谧,却写了一篇高情千古的《闲居赋》,导致元好问有“心声心画总失真”的慨叹。蔡京的书法虽好,无人收藏;严嵩的诗写得好,后世读的人少,诗集也少有刊刻,怎能让祸国殃民的罪人立言不朽呢!古人偶尔说过“孔雀虽有毒,不能掩文章”的话,但“德艺双馨”这条文艺评论原则还是衡在那儿的。当然不同时代“德”的内涵是不一样的,但文艺评论能否放弃“德”这个标杆呢?

文学家应该有一双不同于世俗的眼睛。黄庭坚说:“若以世眼观,无真不俗;若以法眼观,无俗不真。”世俗中的人,多是从个人的、功利的立场来看待事物;文学家需要识见超卓高远,超越外物的羁绊,不计较个人穷达得失,用审美、睿智的眼光去认识生活背后的本真,并将之表现出来,所以古代文论家提倡“临大节而不可夺”的不俗人格。这一思想对于今天的文学理论还是有意义的。

五、文学须“通天下之志”。明清时期的文论家提出“独抒性灵”,好像诗文应该抒写个人的独特的情怀意趣,现代个性主义文学思潮就是顺此流衍下来的。但事实上,是不是人内心一切的情怀都可以用文学宣泄出来呢?显然不是的。人内心有阴暗的、邪恶的、属于魔鬼的一面,文学若要对之加以表现,需要有个提炼、审美化和理性审察的过程,而不是“独抒”即可。中国文化里还有比“独抒性灵”更重要的命题,即“唯君子为能通天下之志”。表现在文论上,清初的莫秉清说:“诗者,思也,以我之思,可通于彼;以一二人之思,可通于千万人;且千百年以上之思,由今思之,而恍如我意中之所欲吐。”(《徐嘉讷诗草序》)金圣叹也说过作诗既要“说其心中之所诚然者”,表达真实的情怀,也要“说其心中之所同然者”,即具有一定普遍性的情怀。人类的心灵具有相通性,“他人有心,予忖度之”。真正的文学,就是通天下之志,连古今之心,从中可以感受到普遍的人性力量。举一个例子,唐明皇和杨贵妃的爱情故事,后人一直津津乐道,或同情或谴责,在诗、文、小说、戏曲里反复渲染。但是清代袁枚《马嵬》诗曰:“莫唱当年《长恨歌》,人间亦自有银河。石壕吏里夫妻别,泪比长生殿上多。”像杨李这样的爱情悲剧在人间有多少啊!杜甫《石壕吏》里那一对老夫妻,比杨李爱得更深,活得更惨,又有多少文笔触及他们的生活悲剧呢?“最爱言情之作”的袁枚,能将笔触深入到普通民众中去表现他们的真情,这是清代“性灵”文学的进步。文学家须眼光向下看,才能“通天下之志”,这是千年文学史中越来越明晰的道理。

传统文论在现代,往往是被外来文化所诠释、甚至扭曲而获得其存在意义的。前些年掀起关于传统文论现代转换的讨论,学界作出有益的探讨。我觉得传统文论的独特性、其对现代观念有校正和补充意义的思想资源,需要当今的学者有意识地去发掘和弘扬,这才是它的真正价值。

(2013年7月2日《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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