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紧农作物品种审定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油菜、马铃薯品种审定的术语与概念、内容与依据、审定指标和评判规那么等。
本标准适用于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油菜、马铃薯品种审定。
2 术语与概念
以下术语与概念适用于本标准。
2.1 品种 variety
品种是指通过人工选育或发觉并通过改良,形态特点和生物学特性一致,遗传性状相对稳固的植物群体。
2.2 对照品种 control variety
对照品种是同一生态类型区同期生产上推行应用的已审定品种,具有良好的代表性。
2.3 特点特性 character
品种的植物学特点和生物学特性,包括大体特点特性、生育期、要紧农艺性状等。
2.4 丰收性 yield ability
品种的产量表现,以品种在实验中比对照品种增产的百分率及不同显著性表示。
当区域实验对照品种产量低于所有品种产量平均值时,应逐点采纳相应点的参试品种(含对照)平均值进行产量比较。
2.5 稳产性 yield stability
品种产量的稳固性,即品种在地址间和年际间实验中相关于对照品种产量的转变程度。以品种在实验中比对照品种增产点次占汇总实验点总数的比例进行评判。
2.6 适应性 adaptability
品种对环境的综适合应能力,以品种在实验中比对照品种增产实验点的比例进行评判。
2.7 抗逆性 stress resistance
品种对生物和非生物逆境的抵御或忍耐能力,包括抗病性、抗虫性、抗旱性、抗寒性、抗倒性等。
2.8 品质 quality
品种的营养品质、商品品质和与加工品质有关的性状。
2.9 生育期 maturity
品种从出苗到成熟的时刻。
2.10 特异性 distinctness
申请审定品种应当明显区别于已受理或审定通过的品种。
2.11 一致性 uniformity
申请审定品种通过繁衍,除能够预见的变异外,其相关的特点或特性一致。
2.12 稳固性 stability
申请审定品种通过反复繁衍后或在特定繁衍周期终止时,其相关的特点或特性维持不变。
3 内容与依据
3.1 审定内容
品种的特点特性、生育期、丰收性、稳产性、适应性、抗逆性、品质、特异性、一致性、稳固性等。
3.2 审定依据
3.2.1 特点特性、生育期
以区域实验、生产实验调查记载结果和DUS测试结果为要紧依据,并参考申请审按时提供的材料。
3.2.2 丰收性、稳产性、适应性
以区域实验、生产实验结果为要紧依据。
3.2.3 抗逆性、品质
以品种审定委员会指定机构的鉴定、检测结果为要紧依据。
3.2.4 特异性、一致性、稳固性
以DUS测试结果和品种审定委员会指定机构DNA指纹鉴定结果为要紧依据。
3.2.5 品种田间实验表现
申请审定品种在区域实验、生产实验、DUS测试田间表现,包括田间抗逆性、一致性、特点特性等。
4 评判规那么
4.1 符合审定标准,且经品种审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投票表决,同意票数达到法定票数的品种通过初审。
4.2 特殊类型品种,由各专业委员会参照本标准进行初审。
4.3 品种审定委员会以为有重大缺点的品种不予审定。 5 其他
5.1 依照要紧农作物生产、育种、种业进展转变等实际情形,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可适时对本标准进行修订。
5.2 本标准由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负责说明。
5.3 本标准自2021年8月28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