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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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

询价文件

编号:政府采购SZC2014-52

招标项目:嵊州市公安局等单位设备采购

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询价公告

(政府采购SZC2014-52)

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嵊州市公安局等单位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代理机构: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采购单位:嵊州市公安局等单位 三、采购项目:标段一:二轮摩托车

标段二:电子签注自助办理设备 标段三:救护车 标段四:特种专用车 标段五:灯光、音响设备

标段六:非接触式河道表面流速监测系统

标段七:救护车

四、采购方式:询价 五、询价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和服务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六、询价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和《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z ztb.gov.cn)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投标。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网上银行或转帐形式汇入指定帐户。

户名: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绍兴银行嵊州支行;帐号:0934001115527200020。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按年度投标保证金相关规定执行。

八、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9月18日上午9:30止。 九、询价开始时间:2014年9月18日上午9:30。 十、询价地点: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十一、联系人:张女士、倪女士、潘女士

联系电话、传真:0575-83360392

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 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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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询价文件

(政府采购SZC2014-52)

一、招标机构: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采购单位:嵊州市公安局等单位 三、采购内容:标段一:二轮摩托车

标段二:电子签注自助办理设备 标段三:救护车 标段四:特种专用车 标段五:灯光、音响设备

标段六:非接触式河道表面流速监测系统 标段七:救护车

四、采购方式:询价

★五、成交办法:经询价小组审核,符合采购需求,以报价最低的供应

商为成交单位。报价包括安装、调试、税金、服务等一切费用。报价高于预算价为无效报价。

★六、供应商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和服务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七、产品详细需求及售后服务要求:

1、除响应本文件规定的特别要求外,供应商提供原厂商规定的标准售后服务。

2、供应商需提供设备的安装及调试服务,并按照采购方要求交货,须充分考虑到送货、安装、调试以及质保期内免费维护等相关工作。

八、付款方式:

标一、三、四、五、六货到由采购方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标段二货到由采购方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付合同价的90%,余款10%一年后七个工作日内付清。标段七双方签订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90%,车辆上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 ★九、违约责任:

1.供货和服务规定: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成交单位应于签订成交合同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供货和服务完毕。每超期一天,供货方支付违约金200元。

2.质量保证:成交单位应严格按照询价采购文件、供货和服务合同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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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服务。采购单位将派专业人员检查监督,发现违约情况,有权责令纠正,情节严重的解除合同。

3.售后服务:成交单位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响应售后服务的,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成交单位赔偿。

4.验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技术标准,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规定的验收评定标准等规范,如不符合要求,一律重新安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应方承担。

5.禁止转包转让。如发现成交单位转包转让行为,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6.采购单位未按时组织验收支付货款的,每逾期一天,须向供货单位支付违约金200元。

★十、询价须知:

1、本招标文件为询价、定标、签订合同的依据; 2、递交的询价文件内容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各类证件复印件; (4)技术配置说明; (5)售后服务承诺; (6)询价报价单;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询价文件中附上述各项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询价时随带上述各项资料原件,以供查验。询价文件要求密封,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询价企业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3、询价文件递交截止及询价开始时间:2014年9月18日上午9:30。 询价单位须于规定时间前派代表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未按规定时间内参加的,作自动放弃论。未交纳保证金的,无询价资格。询价单位须在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询价文件密封送交招标工作人员。询价单位参加询价会人员须出示个人身份证。

4、询价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

(1)询价报价单中未加盖单位公章和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 (2)超过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送交的;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加盖单位公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

(4)提供的技术响应和集成方案不符合采购文件和采购人需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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