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专享]西安培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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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创新能力。

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生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结合

工程,深入推进我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建立并完善大学

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西安培华学院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教育改革,使其尽早接触工程与社会实践、参与科研训练,调动学生

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精神和实践

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文件

精神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有关工

作的通知》(陕教高[2012]4号文件)要求,实施高等教育质量水平提升

能力,逐渐掌握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方法,提高其综合实践能力和研究

(二)创业训练项目:是面向我校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

第三条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

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通过编制商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教学模式,倡导以本科学生为主体的创新创业

第二条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实施,旨在探索并建立

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方法的设计、实验条件的准备、数据处理与分析、

(一)创新训练项目:是面向我校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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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能力。

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程中,提出自己的观点与见解。

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践、实践创新、切实可行”的原则,以我校教育科学研究与实验基地、

撰写总结报告等工作,不断提高学生自我学习能力、团结协作能力和

研究所在人才培养中的积极作用,促进我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

主设计方案、自主管理项目、自主完成项目,同时进行数据分析处理与

提升大学生综合素质,培养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行业需要的

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对大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开展“三创”教育,

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和科研机构为依托,充分发挥基地、实验区、

院两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组织机构。

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可靠的项目。

创业实践有浓厚兴趣,以兴趣驱动,在导师指导下完成项目。

(二)注重自主实践。参与项目的学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选题、自

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

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成果,提出一项

出发,积极参与实验实践活动,在探索、研究、创新的实验实践训练过

(三)创业实践项目:是面向我校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

(四)注重切实可行。训练计划重点资助思路新颖、目标明确、研

(三)注重实践创新。鼓励学生结合学科专业,从自身所长与兴趣

(一)注重兴趣驱动。参与项目的学生要对科学研究、技术发明和

第四条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严格遵循“兴趣驱动、自主实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行校、院两级管理,成立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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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作。

第九条

第八条

第七条

各项目组开展交流活动。

精神和初步创业能力的学生。计划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等。学校有关政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 项目按照以下条件和要求申报:

第三章 项目申报与评审

(一)立项资助对象是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对科学研究、创造发

明或创业实践具有浓厚兴趣,善于独立思考,有较强创新意识、科研

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包括组织项目的申报、评审和管理,负责监督

教学副院长。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各学院成立学院分办公室。管理委

员会负责制定计划和政策,组织和协调计划项目的开展等工作。办公

院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和学院负责人为成员,统一协调创新创业训练

指导工作,保障项目实施的场地、仪器设备等基本条件,并定期组织

室人员、学生科科长、指导教师和相关实验室负责人组成,负责项目

主,四年级学生可作为项目成员参与但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申

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项目团队,申请人一次只能参加1个项目指导委员会),由各二级学院成立指导委员会,成员由学院领导、办公专家委员会)由相关学科专家组成,负责为计划项目提供指导、咨询,管理委员会),由学校分管教学副院长任主任,成员包括教务处、科研项目评审、中期评估、结题验收,指导创新性实验计划的相关工作,对处、资产管理处、财务处、学生处、团委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学院主管

学校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指导委员会”(简称学校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专家委员会”(简称学校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委员会”(简称

(二)凡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均可申请,原则上以一至三年级学生为

第六条 学校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领导小组,由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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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申报,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创新训练项目团队一般为3人、创业训练项目团队一般为3—5人,创业实践项目团队不超过6人。鼓励学科交叉融合,鼓励跨院系、跨专业联合申报。

(三)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为校级、省级和国家级,校级项目总数大于省级和国家级的总和,省级项目在校级项目中遴选。国家级项目在省级项目中遴选。

(四)立项项目由学生个人或团队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指导教师和

项目团队负责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自主进行研究性学习和实践。校级项目由各学院组织初审后,报学校评审。

(五)指导教师可以跨学院对学生进行指导,指导教师须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并承担科研课题,具有项目研究所需的业务水平和相应的科学研究能力,具有企业工作经验为最佳,还应有可靠的时间保证和相应的实验条件。每位指导教师每批次只能指导1个项目,指导教

师要认真履行指导职责,负责全过程指导学生进行科学研究或创业实践,为学生提供项目研究所需要的工作场地和实验设备,定期组织学生讨论和交流,每两周至少与学生见面指导一次。各学院应积极聘请企业导师,指导学生开展创业实践项目。

(六)立项项目应具有学术性、实用性、创新性和先进性等特点,以解决本学科及其交叉学科的某一问题为出发点,与社会、生产、科研等实际相结合,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完成期限为一年,创业实践项目完成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四年。

(七)项目团队按要求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由指导教师审查后,送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进行评审。学院按学校分配的名额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书面评审和答辩评审,最后将评审结果及相关材料统一报送到教务处,经公示后,由学校发文公布,并择优推荐上报省教育厅。

第十一条 各二级学院须为项目提供以下必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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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各项目组提供场地、设备方面支持。全校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专业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和重点实验室均向执行项目的学生免费开放,提供项目研究所需要的实验设备,做到保证使用,悉心指导。

(二)要营造创新创业教育氛围。搭建学生交流平台,利用俱乐部等多种形式,定期开展相关活动。

(三)要组织项目学生参加学术交流,为学生创新创业研究提供交流经验、展示成果、共享资源的机会。

第十二条 项目申报程序:

(一)申报:二级院(部)组织学生认真填写《西安培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附件1),经导师推荐,二级院(部)审核,填写推荐意见后上报教务处。

(二)评审:院(部)组织专家委员会对本院(部)学生申请项目的科学性、创新性、技术可行性、研究计划、经费计划、申请者的研究能力以及项目实施的条件进行论证。教务处收到申报材料后,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议立项,以现场答辩方式进行。由专家委员会决定项目是否立项。同时,对通过评审的项目提出评审意见和改进建议。确定立项名单后,报院长审定,下发立项通知。

第四章 项目管理

第十三条 校级项目由学校根据有关管理文件要求和项目实施需要,每项给予0.5万元的经费支持;如申报为省级项目,同时还将获得省教育厅专项资金支持。

第十四条 二级院(部)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管理,项目实施半年后进行中期检查,主要检查项目是否按原方案进行,学生投入项目的时间,目前进度状况,存在问题等。学校将对部分项目进行抽查,根据中期检查情况,对项目存在问题予以解决,对于进展缓慢的项目提出警告,并根据学生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决定是否进一步支持。不提交中期检查报告或不参加中期答辩的项目,将终止项目研究。

第十五条 二级学院应通过各种形式定期组织学生交流,及时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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