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杂货服务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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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杂货服务手册

一 散杂货单证操作流程 二 散杂货现场服务介绍 三 散杂货操作规范及注意事项 四 风险防控

五 各码头相关情况及规定 六 相关联系人方式

一 散杂货单证操作流程

1. 接受客户询价(地面或租船),并及时报价。

2. 客户接受报价,如有租船则签订租船合同,如只作地面转到3。 3. 接受客户托书,并确认好船代,打印10联单去船代定舱。

4. 安排进港计划,发送相关进港通知单和随车清单给客户(附件1-4),将货物清单发送码

头相关人员和我司现场人员,隔天排受理号给客户及我司现场人员,有受理号才能安排进港。

5. 因每天的进港受理号都不同, 因此, 送货前请提供所有供货商的联系方式,在货物送出

后及时提供司机手机号码,随车清单先邮件给我司(zhoushl@coscologistics.sh.cn, F:021-63931524)。

6. 货物每天进港后,现场同事下班前会汇总当天进港货物清单,我司会整理后完成日报表

(范例附件5),并发送给客户,汇报当天进货情况,船舶情况等信息。

7. 接受客户报关资料,审核完成后送报关行报关,如有商检提前给报关行去换单,遇到申

报要素等问题时及时询问客户,确认好报关内容。

8. 关注船舶到港计划,及时安排大件货物船边直装计划,及时通知客户并安排现场人员监

装。

9. 开船后,及时拿取大副收据并扫描给客户,并与船代作提单确认件,同时尽快核对相关

费用,开票给客户。

10. 全部完成后,及时整理单船船卡,制作符合要求的档案。

二 散杂货现场服务流程

1. 我司单证排好隔天受理号后,会通知客户和现场人员,现场人员会提前一天安排明天进港计划及卸货场地,并记录明天进货箱件号汇总。

2. 司机送货运抵码头前一天,必须与我司现场人员联系,我司现场人员好大致了解实际到货时间,安排接货。

3. 货物到达后,司机联系我司现场人员,我司会告知实际具体卸货场地,司机到场地后等待码头工作人员前来卸货,原则上6小时之内卸货完毕(特殊情况除外)。现场人员核对司机随车清单,必须规范填写,内容完整、清楚,方可卸货。

4. 现场人员仔细核对货物箱件号,核对正确后才能安排卸货。如果遇到卸货时或卸货后货物损坏等特殊情况,我司现场会及时拍照,上报客户,并在第一时间现场得到双方许可的情况下处理紧急事宜。

5. 每天收货完成后,现场同事会在下班前给单证人员当天截止16点前所有货物到港卸货情况,及特殊情况的汇报。

6. 装船前,如遇到海关查验,现场人员会陪同查验员和海关(如果客户有必要至现场解释,我司也可会安排陪同)到指定货物场地协助查验。

7. 装船前, 会陪同客户和船东打尺人员进行装船前丈量,并及时将数据反馈给单证,单证将做在日报表中反馈给客户,如遇到误差很大等特殊情况,会第一时间通知客户。 8. 装船时,大件货物我司现场人员会安排监装拍照,并可以安排必要时(船方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装船拍摄,如货物需要我司绑扎的,可以提供相关货物照片。

9.延伸服务,我司可以提供相关的仓库服务,二手集装箱,货物的装箱,坏箱的修理,货物的绑扎等。

三 散杂货现场操作规范及注意事项

1. 进栈随车清单,一式三份。每车填写内容要清楚,跟车上的货的箱件编号要一致。进场

站必须每车2人负责挂钩。佩戴安全帽。

2. 卸货驾驶员要听从港区人员安排,不能与码头作业人员争吵,如遇问题,由我司现场人员协调处理。

3. 驾驶员卸完货后要与我司现场进行交接,货物清点完毕才能出站。 4. 客户提供的初始清单尽量要详细,最终以报关的清单为准交接货物。

5. 由于货物起吊频繁,厂方务必对自己产品的包装进行加固,如果运抵码头出现破箱,坏箱。绑扎不牢。我司有权拒收。

6. 所有货物上必须有明显的箱件号、吊点位置、重心位置,货物的吊点要标记在显眼位置。没有标记的,厂家必须到场监督装卸货。

7. 螺纹钢进场卸货,一定要每层垫木头。不然不予卸货。 8. 我司按照货物进栈计划,24小时安排现场人员协调装卸货事宜。

9. 超过30吨或长度大于16吨的大件货物如需要卸场地,需要提前确认并确认1000元/件抬吊费,码头原则上限重38吨,超过38吨一律船边直装。超过18米长的货物,需要客户装船时自行派短驳车,需要码头派短驳车1000元短驳费/车。

四 风险防控及责任划分

1. 我司同意接受客户的委托后,代理客户办理有关货物海运出口的港口地面代理事宜。我司应及时、准确根据船方/租船人通知将大船到港时间通知我司,客户根据我司通知时间按时将货物运至双方约定的码头。如客户接我司进港通知书未能及时进港,客户将承担所有可能发生的滞船费。

2. 货物在我司通知进港时间内运抵指定码头后需及时通知我司接货。我司在接到客户通知后,应及时协调码头港务于给甲方卸货。客户司机需要配合码头卸货包括但不限于挂吊钩。 3. 客户委托我司代理订船、协助进港、码头相关事宜、报关等工作。我司应按照客户要求提供相关服务。客户需提供齐全的单证,我司需仔细审核单证并及时报关。在报关过程中产生的任何问题,我司第一时间与客户联系,并可代表客户向海关解释。

4. 我司接收客户货物后应妥善保管,轻装轻卸,以防止损坏货物。货物积存港站期间、待装期间须对货物进行必要的防潮防雨措施(提前申请油布等大件防雨措施,客户应提前会和我司确认后实施)

5. 我司接货后至装船前期间造成的货损货失,我司协助客户应按货物实际损坏金额追究港方及操作方责任,完成相关保险理赔工作。

6. 货物在港口装船时,我司需监督货物在装运期间不被损坏,随时掌握装船情况和处理装船过程中发生的各种问题。我司如收到客户绑扎委托,则负责港口货物的绑扎,应该得到船长 方的许可。所有用的物料必须按政府主管机关的要求进行熏蒸。

7. 货物通关后,我司需向客户提供船东或授权提单。提单等单证严格按客户要求缮制,正本提单出具前须经客户确认,并于装船后七日内交客户(如客户自行租船,则有船代放单指令后我司交提单给客户)。若客户对提单有其他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电放,并单,我司将需配合客户向船东申请,由此产生的费用,我司会替客户代收代付。

五 各码头相关情况及规定: 9区(张华浜码头):

上港集团张华浜分公司 逸仙路4177号

上港集团张华浜分公司 宝山区 逸仙路4177号

G1501至同济路出口(或S20至同济路出口)——同济路南行——过吴淞大桥——逸仙路4177号东行进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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