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5.4 本标准未作明确规定的其它运输工具,应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6 厂区动火、设备检修等作业安全
6.1 动火作业应按照HG 23011 的规定执行。 6.2 设备内作业应按照HG 23012 的规定执行。 6.3 设备检修作业应按照HG 23018 的规定执行。
6.4 盲板抽堵作业安全、高处作业安全、吊装作业安全、断路作业安全、动土作业安全、及吊装作业安全应分别按照HG 23013 、HG 23014 、HG 23015 、HG 23016、HG 23017 的规定执行。
七、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危化〔2007〕225号)
一、安全设施的含义
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
二、安全设施的分类
安全设施分为预防事故设施、控制事故设施、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3类。
涂料生产应采取的安全设施: ⒈预防事故设施 ⑴检测、报警设施
散发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的场所应设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施,①报警仪探头的有效覆盖水平平面半径,室内宜为7.5米,探头宜在可燃气体释放源处安装;②检测比空气重的可燃气体其探头安装高度应距地坪0.3~0.6米。
密闭式砂磨机应配置压力、温度安全联锁装置。
输送泵宜配置压力表;溶剂储罐应配置压力表、呼吸阀、液位计(并设置液位高低限报警)。
树脂反应釜的超温报警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如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等应完整、齐全、有效。
单体聚合釜应设置防爆膜及溢沫槽。 ⑵设备安全防护设施
防护栏、安全梯、平台的设置应符合GB4053.1~4的规定,
各种外露的机械转动设备和皮带传动部位,应设置便于观察的安全防护装置,
分散机、搅拌机的转盘或转叶使用时,应置于移动分散缸内的中央位置,分散缸应设置固定装置。
⑶防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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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易爆场所应按GB50058规定配置防爆型电气设备;
甲乙类厂房、仓库内的起重设备和电梯应为液压升降平台或防爆型起重设备和电梯;
甲乙类厂房、仓库应采用防爆工具;
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应采用防爆型电子台秤,即防爆型称重显示控制器;
砂磨机、分散机、包装机、树脂反应釜、树脂过滤装置等应安装静电接地装置;
电线电缆应采用穿钢管或防火电缆槽盒铺设。 ⑷作业场所防护设施
企业应按照GB50057规定设置防雷设施;
重点防火防爆作业区的入口处,应设置人体静电消除装置。 ⑸安全警示标志
包括各种指示、警示作业安全和逃生避难及风向等警示标志。 ⒉控制事故设施 1)泄压和止逆设施
树脂、固化剂反应釜应设置用于泄压的阀门(安全阀)、爆破膜(片)、溢位槽、放空管等设施;
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和仓库应GB50016第3.6条规定设置泄压设施;
工艺上需要排空的设备,如树脂反应釜、容器、物料储罐(槽等)均应安装排空管,并定期检查其有效性。易燃易爆液体的储罐(槽)的排空管应设阻火器,并加装伞盖。
2)紧急处理设施
配备紧急备用电源;树脂反应釜应配置通入氮气封闭液面设施;密闭砂磨机应设定限温、限压的紧急停车、仪表联锁设施。
⒊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 1)防止火灾蔓延设施
当必需在间墙、楼梯间开门时,应按照GB50016的规定采用防火门;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当必须开设时,应设置固定的或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甲乙丙类液体的储罐其四周应设置防火堤;
甲乙丙类液体的仓库应设置防止液体流散的墁坡; 储罐区防火堤出口处的排水管应设置安全水封设施。 2)灭火设施
应按规定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灭火器材等。 3)紧急个体处置设施
应根据规定配置洗眼器、喷淋器、逃生器、逃生索、应急照明等设施。 4)应急救援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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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根据实际情况配置应急堵漏、工程抢险装备和现场受伤人员医疗抢救装备。
5)逃生避难设施
按GB50016第3.7条、第3.8条规定设置逃生和避难的安全通道(梯)和安全出口等。
6)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
按有关规定配置防毒、防噪声等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
八、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涂料生产过程中的劳动安全
涂料工业生产中的原料和产品绝大部分都是易燃、易爆和有毒的化学危险物质。通常使用的有爆炸性物质如硝化纤维素(俗称硝化棉,含氮量在12.5%以下)、苦味酸等;易燃和可燃液体如苯、甲苯、二甲苯、汽油、松节油、醋酸乙酯、丙酮等;自燃物质如铝粉、锌粉、硝化棉漆片;毒害物质如苯类溶剂、含铅物质等;腐蚀性物质如硫酸、硝酸、乙酸、甲醛等。因此,涂料生产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有腐蚀性等特点,同时涂料生产工艺自身也存在着一定的危险性,如:树脂生产需在200~300℃温度下进行;色漆浆在分散时易发热,使漆浆温度升高;使用的电机设备若传动部分润滑不佳,或超负荷运转也容易使其发热。这些可能形成点火源,一旦操作者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就会发生事故。因此,在涂料生产、运输、贮存和使用中都有不安全因素。涂料生产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前面已作介绍,由于涂料生产中的安全问题比较突出,所以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
作为涂料生产者来说,一方面要充分了解材料及产品的性能,熟练掌握操作工艺和设备;另一方面也必须掌握生产中的安全防护技术,如: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涂料生产中常见火灾事故及其预防措施,常见中毒症状、工伤及急救等。涂料生产中的一般性安全措施主要有:
(1)生产车间均应配备适用的消防用具及设施,并放置在适当的位置,以便事故一旦发生时能方便地投入使用。
(2)操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按操作规程认真操作,特别是静电夹的使用;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
(3)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使用防毒面具。
(4)生产配料时称量要准确无误,料比不准或用错原料,易引起事故。 (5)分散缸内发生着火时,应立即用ABC灭火器封住缸口,切勿离岗,应采取措施进行灭火,防止火灾扩散漫延。
(6) 生产色漆时,拌和后的颜料浆,如铁蓝浆、铬绿浆应及时研磨,以防止自燃,研磨机在研磨漆液时,温度不能过高。漆料过滤温度不宜超过80℃。
(7)生产中擦漆用的棉纱、抹布等,用后一定要投入装有冷水的铁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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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每班清洗一次,集中到指定地点统一处理。 (8)严禁在生产岗位吸烟、动明火等。
(9)油脂、树脂液、溶剂或电器着火时,严禁用水直接扑救,应采用灭火器。
(10)生产车间应配备有药棉、碘酒、57%硼酸、烫伤药膏、创可贴等常规、救急药品,并指定专人保管。
(11)凡在有毒作业的岗位均应有相应的防护措施,并要求排风良好,对从事有毒作业的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如发现中毒,必须采取相应措施。
涂料生产中的职业毒害
涂料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性由其组成决定,不同品种的危害程度不同。涂料生产、贮运和施工过程的危害来源和危害程度也不相同。
涂料生产过程中,经呼吸道吸入引起中毒的有:成膜物质中可挥发有毒单体,溶剂蒸气,粉尘;经皮肤或黏膜接触引起中毒的有:涂料原料,涂料成品;经口误服引起中毒的有:涂料原料,涂料成品。
涂料施工过程中,经呼吸道吸入引起中毒的有:成膜物质中可挥发有毒单体,溶剂蒸气;经皮肤或黏膜接触引起中毒的有:涂料成品,涂料漆雾,溶剂;经口误服引起中毒的有:涂料成品。
根据中国标准GB 5044—85《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和TJ 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规定,涂料组成中可能含有的对人体健康存在危害的主要品种列于表1。
表1 涂料组成中可能含有的危害健康的主要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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