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信息披露相关问题
汇总解答
二〇一九年一月
1.业绩预告 △定义中“净利润”指什么?
?上市规则中的“净利润”均指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比较基数是什么? ?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 △新上市公司的披露要求?
?新上市公司如果出现了法定的三类业绩预告披露情形,也应披露业绩预告 △业绩预告区间的要求?
?原则上较高数值(比例)一般不得超过较低者的20%,且最大区间不得超过50% ?以区间方式披露,实际业绩超出区间上下浮动20%的,为差异较大,需披露更正公告 △业绩快报或前期预测是否可以代替业绩预告? ?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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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金分红 △如何理解“在确定可供分配利润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口径为基础,在计算分红比例时应当以合并报表的囗径为基础”?
?计算分红条件:上市公司盈利(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为正)且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计算分红比例:现金红利金额与当年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之比。满足前述分红条件,需根据本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要求,在分红比例不达30%时履行相关程序。
△股份回购金额将如何纳入到现金分红比例的计算中?
?本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八条 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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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的披露标准如何与上市规则第9.2条对应?
?区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适用资产指标和利润指标。 △政府补助累计计算的标准?
?区分影响利润和影响资产两种情况,分别累计12个月内收到的政府补助,并依据分别累计计算的金额占公司净利润或资产的比例,确认是否达到信息披露标准。
△政府补助的披露时点?
?根据时点优先原则,当在获悉相关政府补助事项、收到政府部门相关函件或者收到政府发放资金等事实最先发生的时点,及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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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行业指引 △涉及多主业的公司如何适用行业信息披露指引?
?根据本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一号 一般规定》第三条 上市公司除按照本指引一般规定要求披露行业经营性信息外,还应当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布的公司行业分类归属,适用本所制定的各分行业披露指引;上市公司实际经营业务与中国证监会公布的公司行业类型不一致的,可以按照实际情况选择所属行业;上市公司同时从事多个行业的,可以分别参照相应各分
行业披露指引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建议公司相关业务比重较大的,可适用对应指引披露相关行业经营信息,供投资者全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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