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大学建设成效的其他标志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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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志性成果(闽台交流)

不断加强闽台教育文化交流与合作,大胆探索、先行先试、落细落实,扩大来校台湾青年规模,创新对台交流模式。 (一)两岸师生短期互访频繁,来校交流人次大幅增加

2019年,我校组织师生赴台湾参加学术会议、访问、交流、竞赛及学习等约405余人次,此外共接待台湾高校及相关代表团来访宾客等约13批次,计约240人次。来校交流台湾青年人数比去年同期增长33%。全校300余名赴台交流学生中,中长期项目(三个月及以上)参加学生达90%以上,短期项目参加学生接近10%;本科生参加比重约占88%,研究生占比约12%。

(二)闽台合作办学新举措:“本科2+2,双授学位”联合培养项目

经我校与台湾中国文化大学协商,拟开展“本科层次2+2,双授学位”合作项目,成建制招收台湾学生到大陆攻读学位。项目拟由我校法学院承办。通过此类2+2联合培养和学分互认,使学生完成大陆与台湾教育主管部门对法学学士学位课程的基本学分要求,培养学生成为同时具备大陆与台湾法学学士学位水平的跨域复合型法律人才。项目已经由省教育厅向教育部请示申报。

(三)依托闽台“移地教学(成建制)”新模式,吸引更多台湾青年来校学习

“移地教学”新模式作为一种“闽台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促进了学校与台湾高校的合作往深度发展。2019年我校共接收台湾海洋大学和铭传大学192位学生以及22位教师来校访学交流。

这种成建制的移地教学活动,开创了福建省闽台教育合作先河。移地教学新模式实现了闽台教育的资源互补与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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