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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县教育督导室
普及程度档案建设操作办法
一、编排22个学区及18所县直学校(幼儿园)顺序表:府一、府二、海则庙、黄甫、墙头、麻镇、古城、哈一、哈二、赵五湾、清水、木瓜、孤山、庙沟门、三道沟、老高川、大昌汗、新民、田家寨、碛塄、武家庄、王家墩、二中、高石崖、前石畔、华阳、同心路、一小、二小、三小、明德、特校、麻中、石马川、府中、三中、职中、同创、县幼儿园、二幼。
二、修改府谷县普九档案管理人员通讯录。 注意事项:
1. “普九”档案管理员必须熟悉微机操作及“双高普九”建档要求。
2. “普九”档案管理员一般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要及时报教育督导室(包括姓名、电话、邮箱)。
3. 必须按府教发〔2007〕87号文件精神和教育督导室通知的基本操作办法规范建档,随时联系,按时报送教育督导室。
三、修改各学区所辖学校、行政村、社区顺序表。 四、建档前熟悉各学区行政村所辖自然村一览表。 五、填建2011—2012学年度《在校学生花名册》、《在园幼儿花名册》。
1. 填建单位:全县各中小学及幼儿园。
2. 填建办法:以校为单位,分幼儿、小学、初中、高中、中专,按2011年8月31日在校学生用电子版本(Excel,16K)据实填建。学区所辖学校、幼儿园报学区,由学区审核、汇总后报教育督导室;县直学校、幼儿园直接报教育督导室。
3 . 填表要求
(1)表头:按府教发〔2009〕27号文件通知的规范名称(省、县名称不填,府谷县幼儿园填为“县幼儿园”,府谷县第二幼儿园填为“第二幼儿园”)分幼儿、小学、初中、高中、中专填写。如:庙沟门初级中学在校学生花名册,古城九年制学校初中在校学生花名册,古城九年制学校小学在校学生花名册,古城九年制学校在园幼儿花名册,府谷镇沙后河中心小学在校学生花名册。
(2)填表时间:填为 201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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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序号:学区所辖学校(幼儿园)及特校、麻中、石马川、县幼儿园、二幼以校(园)单设文件连续编号,其余学校以年级单设文件连续编号(从“1”开始,不必排为“01”或“001”等形式)。
(4)姓名和家长姓名:内容应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
(5)身份证号码:内容填身份证号码。无身份证号码的填出生年月日,排为如“
(6)就读班级:以年级、班级序从小到大排列,单班的只填年级,如:中班的只填“中”,二年级的只填“二”,八年级的只填“八”,高二年级的只填“高二”;分班的填年级和班级,如:中二班的填为“中②”,二年级二班的填为“二②”,高二年级二班的填为“高二②”;专业班的填简称。
(7)家庭住址:以学生(幼儿)户口簿为准,无户的以户主户口簿为准,不填现家庭住址。本县户籍的只填且必填乡镇、行政村(社区)两级(如:××乡(镇)××村),外县户籍的只填且必填省、县、乡镇三级(如:××省××县××乡(镇))。
(8)注意事项:
①填表时,应以2010—2011学年《在校学生花名册》为基础,
不要随意调整顺序(重新编班的除外)。
②学区内撤并学校的学生应有明确的去向,教学点的相关信
息并入隶属学校。
③表头及(1)至(6)项排版时应居中,第(7)项排版时应
左齐,版面及字体字号应与表样一致,姓名为两字的空中间,四字的要相应地缩小字号。
④附设幼儿园(班)的相关信息单设文件,填入《在园幼儿
花名册》,以年级、班级序从小到大排列。
六、填建2010—2011学年《辍学学龄儿童(少年)花名册》(小学册五、初中册四)、《转入学生花名册》(小学册六、初中册五)、《转出学生花名册》(小学册七、初中册六)。
1. 填建单位:全县各小学、初中、九年制学校及特校。 2. 填建办法:以2010—2011、2011—2012学年《在校学生花名册》为依据,根据2010—2011学年辍转学情况,按五的填建办法填建。
3. 填表要求:以校单设文件连续编序号,辍(转)学时间填年月,如“08.02”,流向及原因根据学校情况填写,其余项目同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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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注意事项:小学无辍学生,初中辍学率在2%以内,转学生应有转学证明。
七、填建2010—2011学年《在校未足龄、超龄学生花名册》(小学册八、初中册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花名册》(小学册十四、初中册十三)、《享受寄宿生生活补助学生花名册》(小学册十五、初中册十四)。
1. 填建单位、填建办法、填表要求同六。 2. 注意事项:
①在校未足龄、超龄学生花名册分别填建,以学龄段认定未足龄和超龄,即6、12周岁及以下的分别为小学、初中未足龄生,13、16周岁及以上的分别为小学、初中超龄生。
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享受资助的学生。
③《享受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学生花名册》的标题中去掉“困难”。
八、填建2010—2011学年《毕业班学生毕业考试成绩登记册》(小学册十、初中册九)。
1. 填建单位、填建办法、填表要求同六。
2. 成绩栏中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综合、体育,形式为原始成绩或等第成绩。
九、填建2010—2011学年《毕业学生花名册》。 1. 填建单位:各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 2. 填表要求同“五”。 3. 表样
××中学毕业学生花名册
填表时间:2010年9月 序号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就读班级 毕业或结业 备 注 十、填建2010—2011学年《毕业生就业花名册》。 1. 填建单位:各职业高中(中专)。 2. 填表要求同“五”。 3. 表样
××中学毕业生就业花名册
填表时间:2010年9月 序号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就读班级 毕业去向 就业单位 十一、填建2010—2011学年《残疾学龄儿童(少年)入学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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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小学册十二、初中册十一)、《特殊原因离校学生花名册》(小学册十三、初中册十二)。
1. 填建单位、填建办法、填表要求同六。 2. 残疾类别为视、听、智残。
十二、填建2010—2011学年《在校学生人数变动情况统计表》(小学表三,初中表二)、《寄宿学生情况统计表》(小学表六、初中表五)、《享受“两免一补”学生情况统计表》(小学表七、初中表六)。
1. 填建单位同六。 2. 填表要求同五。
3. 注意事项:填表时先用铅笔书写,表册内容应对应。特别是要和未足龄、超龄、在外就读信息联系起来。
十三、填建2010—2011学年《0—6周岁人口登记册》(小学册一)、《7—12周岁学龄儿童登记册》(小学册二)、《13—15周岁学龄少年登记册》(初中册一)、《15周岁少年花名册》(小学册十一)、《17周岁人口花名册》(初中册十)。
1、填建单位:全县各学区。
2、填建对象:指本县户籍的和户主是本县户籍且子女无户的。 3、填建办法:以学区为单位,依据2010年9月填建的对应册子内容、学区已掌握的信息(含已形成的2011—2012学年《在校学生花名册》)。
说明:因建档时间紧,反馈本县各学区户籍在校生信息工作量大,故今年不安排反馈信息工作。
4、填表要求
(1)表头:小学册一填为“××学区×(0、1、2、3、4、5、6)周岁人口登记册”样式,单列统计,其余四册类似。
(2)填表时间:填为2010年9月。
(3)序号:府一学区按行政村、社区两部分以学龄单设文件连续编号,其余学区以学龄单设文件连续编号,以确定的行政村、社区顺序从“1”开始,不必排为“01”或“001”等形式。
(4)姓名与家长姓名:内容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 (5)出生年月:标题栏改为“身份证号码”,内容填身份证号码。无身份证号码的在本县就读的在校生填出生年月日,排为如“;非本县就读的在校生和未入学的可填出生年月,排为如“2000.03”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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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家庭住址:以最新的户口簿为准,无户口的以户主所在地为准,不填现家庭住址;以所辖行政村、社区顺序排列,只填且必填乡(镇)、行政村(社区)两级,如“××乡××村”。
5、注意事项
(1)填表前,应明确学区所辖行政村(到自然村)顺序和下列“人口出生年月与学龄对照表”,掌握对应关系。 人口出生年月与学龄对照表
(2)填表时应以2010年9月填建的对应册子为基础,再补充0岁的。
出生年月 10.9-11.8 09.9-10.8 08.9-09.8 07.9-08.8 06.9-07.8 05.9-06.8 11.9建档学龄 0岁 1岁 2岁 3岁 4岁 5岁 出生年月 04.9-05.8 03.9-04.8 02.9-03.8 01.9-02.8 00.9-01.8 99.9-00.8 11.9建档学龄 6岁 7岁 8岁 9岁 10岁 11岁 出生年月 98.9-99.8 97.9-98.8 96.9-97.8 95.9-96.8 94.9-95.8 93.9-94.8 11.9建档学龄 12岁 13岁 14岁 15岁 16岁 17岁 十四、填建2010—2011学年《学龄儿童(少年)入学花名册》(小学册三、初中册二)、《未入学学龄儿童(少年)花名册》(小学册四、初中册三)、《在外校上学适龄儿童(少年)花名册》(小学册十六、初中册十五)。
1、填建单位、对象同十三。
2、填建办法:以学区为单位,依据本学年文化户口档、在校学生花名册和学区掌握的本在外就读学生信息填建,以学龄段设表。
3、填表要求
(1)表头:小学册三填为“××学区学龄儿童入学花名册”样式,其余五册类似。
(2)序号:小学册三、初中册二同十二,其他四册以学区单设文件,连续编号。
(3)入学时间:如实(或推算)填写。
(4)就读学校和就读班级:与本在外就读证明书相符。 (5)其他项目同十二。 (6)注意事项:《未入学学龄儿童(少年)花名册》不填,因小学初中入学率均为100%。
十五、填建2010—2011学年《农村留守儿童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