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拓准备中心2019年安全知识竞赛题库
1. 《开拓准备中心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管理办法》中明确各方面技术人员的职责,规定审批的程序、标准、时限、审批级别、审批人员职别和资格,明确各级审批人员责任。
2. 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审批,可提前分析预测地质条件变化的规程措施审批手续要求在新工作面开工前10天结束
3. 巷道贯通前必须有经中心总工程师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综合机械化掘进相距50米,必须实行单头施工。
4. 掘进过大断层、集中应力区、破碎带及冒落带等地段,在规程中应制定具体明确的安全措施,明确带班队长为安全责任人,进行现场指挥。
5. 掘进工作面在穿老空、旧巷或有危险区域之前,必须制定专门的经中心、矿总工程师批准的安全措施。
6. 《开拓准备中心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中规定,任何人员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发现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隐患,必须停止作业。
7. 根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管理干部有责任制止违章行为、排除隐患,减少事故发生,并对本单位不安全行为责任人追究责任,依据统一的管理办法落实罚款。
8. 《开拓准备中心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中当事人是指不安全行为人。 9.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与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管理办法》中,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公司、中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因其它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10. 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
11. 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通过整改即可排除的隐患。 12. 一般隐患分为A、B、C三级。
13. 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建设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14. 重大隐患分为Ⅰ类重大隐患和Ⅱ类重大隐患。
15. 对排查出的一般隐患,需在24小时之内录入安全管理信息系统。 16. 重大隐患未彻底整改前,必须制定应急预案,防止事故发生。 17. 重大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人员安全时,必须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停产停建整改。
18. 隐患责任处罚方式包括:行政处罚、经济处罚和教育培训三种。 19. 《开拓准备中心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规定,安全抵押金本金与奖金等额设置,中心对各单位安全抵押金总额实行切块管理(含劳务工),其中中心年度人均抵押为6137元。
20. 抵押奖励总额由中心承担41.4%,其余在公司工资总额和劳务费中拨付。
21. 科队长安全风险抵押标准不得高于本区队(科室、厂站)全体参抵
人员平均额6倍。
22. 基层区队年度内每发生1人次轻伤事故或2人次轻微伤事故,事故直接责任人、主要责任人、当班班长、当班带班队干部月度风险抵押本金全部沉淀;一同作业人员、队长月度风险抵押金不予兑现。
23. 安全风险评估按组织形式分正式风险评估和非正式风险评估。 24. 正式风险评估应按基准风险评估、基于问题的风险评估和持续风险评估三种类型开展。
25. 危险源辨识的主要内容一般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识别:工作环境、平面布局、运输路线、工序、施工机具设备、危险性较大设备和高处作业设备、特殊装置设备、害作业部位、各种设施、劳动组织生理、心理因素和人机工程学因素等。
26. 岗位危险源辨识采用工作任务分析法,由区队针对工作任务,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对辨识出的危险源按人、机、环、管进行分类。
27. 风险评估采用风险矩阵评价法进行,评估结果应按照特大、重大、中等、一般、低五个级别进行分级。
28. 重大风险的风险值区间是18-25.
29. 按照《煤炭工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统计规定》将事故分为8类,即:瓦斯事故、顶板事故、机电事故、放炮事故、水灾事故、火灾事故、运输事故、其它事故。
30. 设备故障安全风险评估采用故障类型及影响分析法,从元件的故障开始,由下向上逐次分析其可能发生的故障,推测设备或整个系统可能出现的问题,找出故障的初始原因事件。
31. 系统危险源辨识评估是针对生产单位安全生产运营过程中各个系统(单元)潜在风险,分别识别、追溯导致该风险的起因因素(危险源)。
32. 非正式风险评估包括班前、作业前和作业中动态组织的风险评估。 33. 班前风险评估是指召开班前会过程中或之前,根据现场反馈信息及当班任务进行的安全风险评估。
34. 作业中风险评估要与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相结合,逐步培育员工“五思而行”的习惯。“五思而行”具体指:
1)本项工作有什么风险?不知道不去做。
2)是否具备做此项工作的技能?不具备不去做。 3)做本项工作环境是否安全?不安全不去做。
4)做本项工作是否有合适的工具?不合适的不去做。 5)做本项工作是否佩带合适的防护用品?没有不去做。
35. 危险源风险预警等级分为巨警、重警、中警、低警、轻警,相对应的预警颜色为红色、橙色、黄色、青绿色、绿色。
36. 危险源的管控方法有:策略性方法、技术性方法。
37. 危险源辨识卡是为方便员工掌握本岗位危险源的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而提炼形成的缩略版卡片,危险源辨识卡的内容要包括本岗位所有工作任务主要风险的管控措施,具体要求:
(1)岗位员工上岗时必须随身携带危险源辨识卡; (2)转岗、换岗人员要及时更换危险源辨识卡; (3)新增岗位人员要及时制作、发放危险源辨识卡;
(4)辨识卡的内容要根据生产作业场所、环境及条件、设备、工艺的
变化,及时补充更新辨识卡的内容。
(5)抓好危险源管理标准和措施的贯彻与培训,员工要认真学习并熟
知卡片内容。
38. 《开拓准备中心安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中对区队的月度考核内容包括现场动态检查、信息系统运行、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得分,各所占比例为60%、20%、20%。
39. 煤矿安全培训中“三项岗位人员”具体指: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40.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自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考核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持续保持相应水平和能力。
41.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初次培训不少于90学时,复训不少于24学时。
42. 新入企的员工,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井工应不少于72学时,井工煤矿从业人员的再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0学时。
43. 地面单位新进员工,必须接受全年不少于24学时的安全培训,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少于8学时。
44. 新员工经过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特殊工种在有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实习满4个月,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45. 井下作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者离开本岗位一年以上重新上岗前,应当对其进行相应的安全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6. 新员工的职业健康培训不能少于4课时,在职员工职业健康复训不能少于2学时。
47. 师带徒管理规定:师傅必须具备中级工以上技能等级,3年以上本工种工作经历。
48. 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实行一人一档。企业安全培训档案,实行一期一档。
49.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煤矿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二年以上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经历。
50.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经补考仍不合格的,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考核。考核部门应当告知其所在煤矿企业或其任免机关调整其工作岗位。
51.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自2018年6月1日起新上岗的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煤矿相关工作经历,或者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相关专业学历。
52. 煤矿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包括:井下电工、爆破工、安全监测监控工、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员、提升机司机、采煤机﹙掘进机﹚司机、瓦斯抽采工、防突和探放水工。
53.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初次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90学时。 54.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六年,全国范围内有效。
55. 离开特种作业岗位六个月以上、但特种作业操作证仍在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人员,需要重新从事原特种作业的,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能力考试,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56. 煤矿其他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7. 煤矿企业其他从业人员的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
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58. 《开拓准备中心安全目标管理办法》中规定,中心安全目标、指标主要考核以下十个方面的内容
(1)组织领导情况;(2)机构建设情况;(3)责任制落实情况; (4)预防措施情况;(5)专项整治情况;(6)应急救援情况; (7)建章立制情况;(8)事故处理情况;(9)宣传教育情况; (10)安全生产工作绩效。
59. 《开拓准备中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中规定:中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主要分为年度检查、季度检查、专项检查及每旬的隐患排查等组织方式。
60. 安全监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责令限期整改;对“不安全行为”,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有权依法或依照企业规章制度给予处罚。
61. 安全检查中发现安全管理有以下情形的,应当责令限期整改。
(1)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资质证书上岗作业的。 (2)职工上岗前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的。 (3)未向职工发放安全防护用品的。
62. 安全检查中发现作业场所有下列情形的,应当责令立即停止作业,限期改正,经整改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1)作业场所有毒、有害气体超限或有突出危险性仍在生产的。 (2)电器设备失爆或非防爆车入井没有安全措施和整改计划的。 (3)井下违章使用明火的。
(4)有大面积冒顶危险或有溃水、溃沙危险或接近富水区未采取探放
水措施的,巷道贯通没有按照既定措施执行仍在生产的。
(5)通风、排水能力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
63.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均采取“三不定”的动态检查方式,“三不定”指不定时间、不定路线、不定地点。
64. 监督检查要实行闭环管理,按照“谁检查、谁复查、谁签字、谁负责”要求,相关部门对被检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定期复查,确保整改到位。
65. 《开拓准备中心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制定,坚持分级管理、职责明确、追责到人。
66. 开拓准备中心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单位、中心领导及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周期为每月一次。
67. 企业安全管理基本制度体系的核心是安全生产责任制。
68. 基层区队队领导考核得分中,本单位月度安全绩效考核得分所占比例为70%。
69. 责任追究工作遵循的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追责。 (2)坚持客观公正定责。 (3)坚持分层分级追责。
(4)坚持惩治教育和制度建设相结合。
70. 责任追究根据损害程度、情节轻重等认定事故、事件的风险等级,并分为一般事件、较大事件和重大事件三个等级。
一般事件按照损害程度、情节轻重分为三类。 一般事件(Ⅰ类):
1)被公司内部通报或处罚的; 2)生产安全等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 3)发生轻伤事故;
4)违规经营投资资产直接和间接损失在50万元以上 100万元以下; 5)其他等同于以上程度的不良事件; 一般事件(Ⅱ类):
1)被中心内部通报或处罚的; 2)生产安全等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 3)发生轻微伤事故;
4)违规经营投资资产直接和间接损失在20万元以上 50万元以下; 5)发生特别重大不安全行为(被公司级及以上查出); 6)其他等同于以上程度的不良事件; 一般事件(Ⅲ类):
1)生产安全等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下的; 2)发生未遂事件(被上级查处);
3)违规经营投资资产直接和间接损失在20万元以下的; 4)发生重大不安全行为(被公司级及以上查出); 5)其他等同于以上程度的不良事件。
73. 事故、事件或失职行为的责任追究根据工作职责划分为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
74. 责任追究处理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方式包括:经济处罚、组织处理、政务处分、纪律处分、移送国家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等,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75. 责任追究处理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追责:
(1)失职行为系个人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所致的;
(2)采取干扰、阻碍、拉拢、贿赂、销毁证据等手段对抗调查的; (3)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4)包庇、纵容、顶着不办、转嫁责任的; (5)失职行为反复出现,屡教不改的;
(6)失职行为发生后放任损失扩大或影响蔓延的; (7)其他适合从重追责的情形。
76. 开展责任追究工作应遵循下列程序:
(1)受理; (2)批准; (3)启动;
(4)组织调查、核实,明确性质、损害程度,进行责任认定,形成调
查报告;
(5)研究提出追责意见,并作出决定; (6)受理相关责任人的申诉;
(7)组织落实处理决定,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77. 按照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规定,人员不安全行为风险等级分为特别重大、重大、中等、一般、低5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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