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优量化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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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优量化考核细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鼓励和引导广大研究生勇于创新、积极实践、有所作为,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养成自我提升、自我成长、自我提高意识,促进全面成长成才,特制定研究生奖学金评优量化考核细则。

第二条 评优量化考核包含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综合素质、科学研究(学科评议及导师评价)四个部分。

第三条 评定对象为我校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测评内容有效时间范围为每学年的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第四条 评定程序包括自我测评、班级审核、学科评议和导师评价、学院评定并公示等环节。

第二章 量化考核办法与记分标准

第五条 评优量化各项指标说明: Q1=第一学年课程加权平均分数;

Q2(科研成果)=科研获奖+发表论文+撰写专蓍+专利;

Q3(综合素质)= 学术活动+文体活动+社会活动, 满分100分,超过100分按照100分计算;

Q4(学科评议及导师评价) =学科评议(培养过程、科研成果及承

担学科、教研室工作) +导师评价(工作态度、工作量), 满分100分。

第二学年评优量化成绩(对研一学年评价)= 0.5 Q1+0.2 Q2 + 0.15 Q3 + 0.15Q4

第三学年评优量化成绩(对研二学年评价)= 0.7 Q2 + 0.15 Q3 + 0.15 Q4

第六条 Q1课程成绩、Q2科研成果、Q3综合素质量化测评指标

Q Q1 分类 标准(分) 课程第一学年课程加权平均分数 成绩 分类 作者名次 标准(分) JCR一区 IF×20分/篇 JCR二区 IF×15分/篇 JCR三区 IF×12.5分/篇 JCR四区 IF×10分/篇 10分/篇 (期刊论文) CSCD核心库8分/篇 CSCD扩展库4分/篇 主编计20分,副主编计10分,其他编委计5分 备注 须通过外语学位考试,外语量化成绩以第一次学位考试成绩计算 SCI论文:IF≤1.0按IF=1.0算,IF=0按IF=0.5算。 著作是指正式出版的与研究生所在学科相关的学术专著、译著等 1、导师排名第一,学生排名第二,可按排名第一加分; 2、专利第一完成单位为北京林业大学方可计分。 3、取得授予专利权通知书或取得专利证书方可计分,其他阶段不予加分。 第二 125 100 第三 60 50 第四及以后 30 25 科研获奖第一完成单位为北京林业大学的标准分按规定100%计分,北京林业大学为第二完成单位的标准分按50%计分,其他不计分 发表 SCI 论文 EI 国内期刊论文 撰写 专著 第一或通讯作者 Q2 专利 发明专利 第一作者 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 国家级 省部级 20/项 15/项 15/项 排名 第一 科研 获奖 二等 250 一等 200 二等 100 三等 50 校级及以上 学术活动 院级学生学术论坛 校内学术讲座 科创国家级、北京比赛 市级 全国、市级组织的正式文体比赛 校、院组织的文体正式文体(含活动 团体)比赛 组织、参加院级及以上文体活动 50 25 25 12 12 6 需提交会议邀请函及作报告现场照片,累计不超过15分 参加并提交材料 2 累计不超过10分 未获奖不予加分 参加并且作报告者,3分/次 名次 第一 第第二 三 4 优秀奖 3 分值 6 5 参加1分/次 获奖的分别加10分/次、8分/次 获奖的分别加8分/人?次、5分/人?次 获奖的加3分/人?次,组织团体参加比赛的1分/人?次 1分/次 担任校级、院级研会主席团成员、兼职辅导员、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考核合格加8分,担任研究生会干事、党支部委员考核合格加4分 参加学院或者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例如博士生讲师团、红色1+1等)活动,每次2分 同不良行为做斗争,事迹突出者(包括拾金不昧,见义勇为,抢险救灾等),事迹突出受到市、校有关部门表彰者,加8分/人?次、6分/人?次 宿舍使用违章电器的同学扣3分/人? 次;被通报批评的宿舍扣3分/人?次 在班级、宿舍、实验室内故意制造矛盾,造成不良影响者,扣5分/人?次 违反其他管理规定,尚未达到处分条件的,扣3分/人?次 累计不超过20分 Q3 社会累计不超过20活动 分 学生干部需任职满一年方能加分;同时担任多项职务,取最高得分项计算,不累计计算。 累计不超过6分 量化 扣分 说明:

有证明材料 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取消评优资格 1、学术论文要求第一作者和责任作者单位均为北京林业大学,非研究性论文和会议论文不计算在内;如以共同第一作者发表文章,只认定一次,总分不变,按人数均分。 2、国内期刊要求正式见刊,国外期刊要求在线发表或正式见刊,相同文章一经使用下一学年评优不可重复使用。毕业班学生文章见刊时间放宽至提交材料前。

第七条 Q4导师评价及学科评议指标

导师评价主要考察研究生的日常科研表现(工作态度、工作量),满分50分。详见《林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导师评价用表》。

学科评议主要考察研究生的培养过程、科研成果及承担学科、教研室工作方面,满分50分,经学科公开评议取平均分。详见《林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学科评议标准》。

第三章 附 则

第八条 本办法由林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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