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指导学生撰写文献综述、外文翻译、开题报告、毕业设计(论文),审查文本格式是否符合规定,满足要求后方可允许学生参加答辩。(具体表格使用机电系规定的《毕业设计相关表格》,格式要求按照机电系《2015届毕业设计格式及样例》中的规定。) 三、教师的资格与主要职责
(一)指导老师资格
1.指导教师必须具有相当于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由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工作责任心的本专业教师担任。原则上初级职称教师不可单独承担指导工作,但考虑到我系的实际情况,并为培养青年教师,也可在副高职称以上的教师指导下进行。指导教师由专业负责人组织申报,经系审定。
2.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每位教师所指导的学生人数应适当,中、高级职称教师原则上10人。指导教师不足或其他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加学生人数。
(二)主要职责
1.根据系里的具体要求,初步拟定毕业论文课题,并根据学生的选题,对所指导的学生毕业论文提出明确的要求,确定毕业论文题目。同一个指导教师所指导学生题目不能重复。
选题应遵循以下原则:
(1)选题必须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及教学基本要求,体现本专业基本训练的内容,使学生受到全面锻炼。
(2)选题要有一定的综合性,覆盖知识面较多,有益于学生综合运用理论知识与技能,以培养锻炼学生的综合能力、实践能力。
(3)选题应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选题,既注重对学生基本能力的训练,又能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使学生能力得到较大提高。
(4)选题必须具有可完成性。在保证教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使毕业设计(论文)在教学计划规定的时间内,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经过努力能够完成。这就要求选题要有一定工作量,同时深度和难度要适中,内容要结合实际有一定的探索性。对于结合生产和科研实际的较为复杂的选题要求取得阶段性的成果。
(5)下列情况的选题不宜安排学生做毕业设计(论文): ①与所学专业不对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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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范围过于狭窄,内容过于单一,达不到全面训练的目的; ③难度过大,学生难于胜任的;
④毕业设计(论文)期间无法完成或不能取得阶段成果的;
毕业论文题目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教师或学生在撰写论文过程中,因各种原因不能按原计划完成毕业论文而需要改换题目时,应由教师和学生提出改题报告申请,并报系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否则中途不得私自更换题目。
2.选题完成后,根据题目拟定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见《毕业设计相关表格》表1),在学生进入课题前下发给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对设计(论文)工作要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其中包括:①对开题报告、外文翻译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②规定学生应完成的主要任务;③拟定计划进度;④推荐主要参考书和学术杂志相关文章(5本/篇以上)。要求学生按照毕业设计(论文)的计划进度进行课题研究,定期检查、督促学生进行毕业设计。
3.指导学生查阅中外文献资料、外文翻译、进行文献综述,调查研究、方案制定、撰写开题报告,指导撰写毕业论文。各种材料的具体要求见“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机电系毕业论文的构成及要求”。
4.全面了解学生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培养和训练学生,指导过程应有的放矢,要抓好关键环节的指导,特别是学生在撰写论文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难点问题要给予分析、帮助解决,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面对困难所应有的自信。
5.对学生的指导时间原则上每周不少于一次。教师要把每次指导内容及学生考勤填入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纪录卡(见《毕业设计相关表格》表2),指出存在的问题。该记录应作为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依据及教师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的考核依据。指导教师应严格控制出差,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出差,时间在2周以内的须经专业负责人批准,超过2周的须报系主任审批,超过应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周数1/3以上者,应及时调整指导教师。
6.在学生答辩前审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全部资料,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预审。根据学生的工作态度、实际工作能力、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准确、客观地写出评语,并督促和指导学生做好答辩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7.引导学生正确处理好毕业设计(论文)和就业的关系,并为学生提供就业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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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学生的主要任务和要求
1. 学生应重视毕业论文工作,明确其目的和意义。学生要尊敬老师、虚心学习、勤于思考、敢于实践,把握在校学习的最后机会,按指导教师的要求,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
2.自觉遵守学习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在毕业设计、论文写作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特殊情况请病假的要有医院证明,请事假要按学校的有关请假制度办理(指导教师需掌握学生动态),如无故缺席按旷课处理。对缺勤次数累计超教师指导次数1/3以上者,取消答辩资格,不予评定成绩。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要遵守所在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特别要注意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3.学生要处理好毕业设计(论文)与就业的关系,合理安排时间,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4.学生应经常(定期)主动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进度和遇到的疑难问题,争取指导教师的指导和监督。
5.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不抄袭他人成果。如有剽窃或伪造数据行为,经调查核实,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以零分计。对学习不努力、工作不认真、做事敷衍了事、回避指导,未完成各阶段任务及严重违纪者,指导教师有权取消其参加毕业答辩资格。
6.毕业设计(论文)有关文档须符合格式规范及撰写要求,否则不能取得答辩资格。答辩后要根据答辩意见及时进行必要的修改。
7.答辩前两周,学生应将毕业论文电子稿上交指导教师,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论文或无故不按时参加答辩者,其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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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理工大学科艺学院
机电系2015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程表
日 期 工作内容 1.教师上交选题申报表 2014. 9.20~2014.11.10 2.机电系组织各专业负责人等进行审题 1.学生选题,确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 2014.11.11~2014.11.25 2.教师填写毕业设计任务书并下发学生 1.教师对学生进行文献综述写作、科技文献翻译、开 2014.11.26~2015. 1.14 题报告写作的集中指导 2.学生完成文献综述、科技文献翻译、开题报告 2015.1.15~2015. 1.25 2015.1.26~2015.3.24 2015. 3.25~2015. 3.28 各专业进行开题报告答辩,成绩评定 学生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 1.教师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后期工作 2015. 3.29~2015.4.15 2.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论文定稿 2015.4.16~2015.4.25 2015.4.26~2015.5.5 2015.5.6~2015.5.10 2015.5.13-2015.5.17 论文定稿上交,教师评阅 评阅组教师评阅 毕业设计(论文)第一次答辩 毕业设计(论文)二次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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