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古代赎刑制度及启示

loading 分享 2026-7-15 下载文档

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论中国古代赎刑制度及启示

作者:徐欣欣

来源:《学理论·中》2014年第08期

摘 要:赎刑制度在我国古代司法发展中扮演者重要角色,作为一种刑罚的替代执行方式,对我国古代社会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历史影响。从古代赎刑制度的历史发展出发,分析其历史作用,探讨赎刑制度的设置对我国建构刑事和解制度的启示如下:保障当事人之间的自主协商权;代表国家公权力的司法机关不干预原则;刑事和解的标的交与受害人。 关键词:赎刑;刑事和解;启示

中图分类号:D92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23-0112-02 一、赎刑的历史沿革 (一)赎刑的起源

《说文解字》载:“赎,贸也”,“质也,以财拔也。”即赎刑是一种以财物折抵刑罚的换刑制度。对于赎刑的来源,由于史料不足,目前学界没有统一的定论。主要代表性观点有:1.赎刑起源于尧舜禹时期。李衡梅教授持此看法,她认为赎刑在夏代以前的尧舜部落联盟时代就出现[1]。《尚书·尧典》:“金作赎刑”,是赎刑的最早记载。2.赎刑起源于夏朝。刘广安教授认为古代赎刑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与私有制、国家同时出现的[2]。其依据是《尚书·吕刑》:“甫侯训夏赎刑作吕刑。”童光正教授也以“训夏赎刑”为依据主张赎刑起源于夏朝[3]。3.赎刑起源于西周。有其他学者从赎刑产生需要具备两个前提条件上论证认为,赎刑最早出现于西周。该前提条件分别是:第一,刑罚的存在,第二,社会的主流价值观能容忍以财货替代刑罚的执行[4]。

综上观点,笔者认同第二种看法,夏朝是赎刑的起源点。理由如下:1.尧舜时期是原始社会晚期,还处于氏族社会,国家和阶级均尚未形成。法律没有产生的土壤,赎刑也没有产生的社会基础。2.西周吕侯制定《吕刑》时,赎刑达到制度化、系统化。从而可以推论西周之前就已经有了赎刑的雏形和初步发展。3.《越绝书》卷十一曰:“禹穴之时,以铜为兵。”铜的出现,为夏代执行赎刑提供了工具。《路史·后记》:“夏后氏罪疑为轻,死者千馔,中罪五百,下罪二百。”馔与撰同,铜六两为馔,体现了以铜抵罪。所以据史料推论,赎刑当起源于夏朝。

(二)赎刑的制度化

西周时期赎刑制度化。《尚书·吕刑》对赎刑的具体内容做了规定:“墨辟疑赦,其罚百锾,阅实其罪;劓辟疑赦,其罚惟倍,阅实其罪;宫辟疑赦,其罚倍差,阅实其罪;宫辟疑赦,其罚六百锾,阅实其罪;大辟疑赦,其罚千锾,阅实其罪。”锾是当时铜的货币单位,一


论中国古代赎刑制度及启示.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搜索更多关于: 论中国古代赎刑制度及启示 的文档
相关推荐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