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自然放坡或不放坡的基坑开挖工程,应验算边坡或基坑的稳定性,并注意由于土体内应力变化和淤泥土的塑性流动而导致周围土体向基坑开挖方向位移,使邻居建筑物产生相应的位移和下沉。验算时应考虑地面堆载、地表积水和邻近建筑物的影响等不利因素,决定是否需要支护,选择合理的支护形式。在基坑开挖期间应加强监测。
4) 基坑开挖后应及时修筑基础,不得长期暴露。基础施工完毕后,应抓紧基坑的回填工作。回填基坑时,必须事先清除基坑中不符合回填要求的杂物。在相对的两侧或四周同时均匀进行。
5) 挖土方前对周围环境要认真检查,不能在危险岩石或建筑物下面进行作业。 6) 人工开挖时两人操作间距保持2.5m以上,并应从上而下挖掘,严禁掏岩取土。 7) 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操作前应检查基坑土和支撑是否牢固。
8) 施工用的其他类型脚手架、临时设施,必须严格按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搭设。 9) 脚手架搭设作业时,应按形成基本构架单元的要求逐排、逐跨和逐步地进行搭设,矩形结构周边脚手架宜从其中的一个角部开始向两个方向延伸搭设,确保已搭部分稳定。
10) 架上作业应按规范或设计规定的荷载使用,严禁超载,架面荷载应力求均匀分布,避免荷载集中于一侧。
11) 架上作业时,不得随意拆除基本结构杆件,因作业需要必须拆除某些杆件时,必须取得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同意,并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后方可拆除。 12) 支顶架、脚手架、临时设施使用前,必须按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作后方可交付使用,进入下一工序施工。
(2)应急措施
当发生坍塌事故后,抢救重点是集现场的人力、物力、设备尽快把压在人上面的土方、构件搬离,受伤者抬出来并立即抢救。
1) 如伤员发生休克,应先处理休克。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度左右,尽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遇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挤压。
12.2.2出现颅脑损伤,必须维持呼吸道通畅。昏迷者应平卧,面部转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再
搬运。遇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骶骨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送往就近有条件的医院治疗。
2) 发现脊椎受伤者,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搬运时,将伤者平卧放在帆布担架或硬板上,以免受伤的脊椎移位、断裂造成截瘫或致死亡。抢救脊椎受伤者,搬运过程,严禁只抬伤者的两肩与两腿或单肩脊运。
3) 发现伤者手足骨折,不要盲目搬运伤者。应在骨折部位用夹板把受伤位置临时固定,使断端不再移位或刺伤肌肉、神经或血管。固定方法:以固定骨折处上、下关节为原则,可就地取材,用木板、竹头等。无材料的情况下,上肢可固定在身侧,下肢与健侧下肢缚在一起。
4) 遇有创伤性出血的伤员,应迅速包扎止血,使伤员保持在头低脚高的卧位,并注意保暖。
5) 动用最快的交通工具,及时把伤者送往邻近医院抢救,运送途中应尽量减少颠簸。同时密切注意伤者的呼吸、脉搏、血压及伤口的情况。
三、重大机械事故及应急处理
(1)事故预防
1.1 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和车辆驾驶员,必须取得操作合格证,不准操作与证不相符的机械,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本机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对机械操作人员要建立档案,专人管理。
1.2 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本机说明书规定,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和工作中注意观察及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
1.3驾驶室或操作室应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酒后操作机械,严禁机械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运转。
1.4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应选择安全的停放地点,夜间派专人看管。 1.5用手柄起动的机械应注意手柄倒转伤人。向机械加油时要严禁烟火。 1.6严禁对运转中的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调整等作业。
1.7指挥施工机械作业人员,必须站在可让人了望的安全地点并应明确规定指挥联络信号。
1.8使用钢丝绳的机械,在运行中严禁用手套或其他物件接触钢丝绳。用钢丝绳拖拉机械或重物时,人员应远离钢丝绳。
1.9起重作业严格按照《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86)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执行。
1.10定期组织机电设备、车辆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按照“三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
1.11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在进行各项动作前,应鸣声示意。
1.12 6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机露天作业。
1.13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有效。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作机构。
1.14起重机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和通过。
1.15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进行作业,不得超载作业和起吊重量不明的物体。
1.16起重机的吊钩和吊环严禁补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更换:危险断面和钩颈有永久变形;表面有裂纹;挂绳处断面磨损超过高度的10%;吊钩衬套磨损超过原厚度50%;心轴(销子)磨损超过其直径的3%~5%。
(2)应急处理
发生重大机械事故后立即由电工班切断电源,现场负责人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引导、疏散重大机械事故现场人员,现场有救护经验的人员立即对伤员实施紧急救护。现场的最高负责人作为现场的救护指挥员,指挥现场救护工作,在现场的伤员得到急救的同时,立即使用手机或其他通讯设施拔打“120”电话,与救护中心联系,要求紧急救护,之后应向库站及其他负责人报告,保护事故现场。
四、火灾应急处理及预防措施
4.1初期火灾的处理
1) 最先发现火情的员工大声示警,立即停止作业,使用消防器材扑救。 2) 接到示警的员工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3) 拨打119火警电话,并通知有关人员,组织自救。
4) 切断电源总开关,并关闭库站相关阀门,用石棉毯将卸油口、计量口覆盖严实。
5) 疏散人员车辆,禁止任何车辆、人员进入库站,直到火灾扑灭为止。 6)将有关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4.2较大火灾的处理
1) 最先发现火情的员工大声示警,立即停止作业,使用消防器材扑救。。 2) 接到示警的员工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3) 拨打119火警电话,并通知有关人员,组织自救。立即电话向上级公司、当地政府报告,立即通知周边居民,请求联防组支援。
4) 切断电源总开关,并关闭库站相关阀门,用石棉毯将卸油口、计量口覆盖严实。
5)禁止任何车辆、人员进入库站;疏散人群,指挥车辆撤离,封锁现场。 6) 火灾无法控制时,撤离现场到紧急集合点。等候、引导消防车进场灭火。 7) 火灾扑灭检查余火,避免复燃,整理灭火器材,清点人数及财产损伤情况,保护现场,等待上级部门事故就调查。
8) 整理书面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 4.3人身着火的处理 1) 立即躺下,在地上翻滚。
2) 离其最近员工立即用灭火器帮他扑灭(不要喷射头部)。 3) 拨打120急救。 (2)火灾预防措施 1、预防措施 1) 组织措施
(1) 要建立、健全消防机构。公司、项目经理部要成立义务消防队,并明确公司、项目经理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管理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2) 公司、项目经理部要加强对员工、外来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教育,对义务消防人员进行灭火技能的培训,提高自防自救的能力,每年要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消防演练。
(3) 办公场所、集体宿舍、设备、材料堆放所在配备充足有效的灭火器材。
(4) 制订事故发生时的扑救方案和人员疏散步骤、方法和路线,使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
2) 管理措施
(1) 施工单位要按规定设置乙炔和氧气瓶的库房,气瓶储室通风要良好,在库房门口张挂醒目的防火警示标志,配备充足有效的灭火器材。
(2) 乙炔和氧气的使用和存放要符合有关规定。
(3) 在易燃易爆场所动火作业,必须先办理“三级”动火审批手续,领取动火作业许可证,并做足防火安全措施,方可动火作业,动火时要设专人值班,随时观察动火情况。
(4) 严禁对装过可燃气体的容器进行焊割。
(5) 焊割(动火)作业操作人员必须参加劳动、消防部门的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焊工证后,方可上岗,在作业时应做到“八不”、“四要”、“一清”。
(6) 集体宿舍的用电要由持证电工安装,:下准乱拉乱接电线,不准在电线上晾挂衣物,不准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电炉、气化炉具,不准使用电热器具和烧香拜神,严禁吸烟。
(7) 仓库存放物品应分类、分堆储存,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
(8) 库房内设置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管保护,每个库房应当在库外单独安装开关箱,做到人离断电,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5、五、
高处坠落事故的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
(1)预防措施
1) 凡身体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体检。
2) 严禁穿硬底等易滑鞋、高跟鞋作业或进入作业区域。 3) 作业人员严禁互相打闹,以免失足发生坠落危险. 4) 严禁攀爬脚手架。
5) 进行悬空作业时,应有牢靠的立足点并正确系挂安全带。
6) 高处作业工作面周边、基坑周边等,必须设置1.2m高且能承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的临时护栏,护栏围密目式(每100平方厘米不少于2000目)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