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大学校外教育机构
先进工作者评比办法
为进一步调动各校外教育机构工作人员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积极性,奖励在我校成人教育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凡在我校校外教育机构工作二年以上的工作人员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和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具有开拓精神,自觉把党的方针及学校、学院的决议贯彻落实到工作中。
2、热爱本职工作,始终保持较高的工作热情,积极承担工作任务,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为人正派,有较强的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意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3、对成人教育管理工作有创新意识,能经常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上报材料,工作一丝不苟,并及时反馈教学信息,不断改进教学和管理方法。
4、深入了解学员的学习、工作、生活等情况,为学员排忧解难、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与学员及其所在单位联系密切,思想政治工作深入细致。
三、评选办法
各分院、函授站按照评选条件做好推荐申报工作。填好《浙江财经大学校外教育机构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先进工作者原则上每学年评选一次。 四、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由学院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并在的成教工作会议上予以表彰。
五、本办法由浙江财经大学成人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浙江财经大学校外教育机构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附件:
浙江财经大学
校外教育机构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姓 名 出生年月 职 称 工作单位 推荐单位 职 务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性 别 民 族 (照片) 个人小结: 推荐 单位 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成教 学院 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