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第三中学校关于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消防专项整治
实 施 方 案
各处室:
为了认真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做好我校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消防工作情况,现就我校开展校园及周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校园及周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校园及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周建国
副组长:隆成银、徐承东、刘辉龙
成员:温洪成、舒静、易小明、李成、谭光华、秦光勇、余官平、龚小明、陈永洁、舒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德育处,由隆成银兼任办公室主任,徐承东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此项工作的信息收集,并督促指导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
二、 工作目标和任务
学校要充分认识消防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开展此次专项行动。通过此次专项行动,一是促使各类火灾隐患得到有效
整改;二是落实消防安全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培训、完善校园消防工作台帐;三是建立消防工作长效机制,实现校园及周边不发生一般火灾事故,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工作目标。
三、 工作重点及内容
此次消防安全专项行动主要对学校教室、学生宿舍、办公楼、微机室等场所的消防排查整改。 自查内容:
1、消防组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由德育处负责)。
2、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消防审批手续办理情况(由后勤处负责负责)。
3、学校消防设施、设备配备及维护保养情况(由后勤处负责负责)。
4、对教职工、学生消防宣传、消防知识培训情况(由德育处负责)。
5、是否存在违章使用电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由后勤处负责负责)。
6、是否在宿舍和教室等公共区域外安装影响人员逃生和应急救援的金属护栏(由德育处负责)。
7、是否存在违章使用液化气、天然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和电炉等大功率电器(由德育处负责)。
8、是否存在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和锁闭、遮挡安全出口(由德育处负责)。
9、火灾隐患自查与整改情况(由德育处负责)。
四、 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自查整改阶段(4月上旬-4月30日)。各处室要切实行动起来,认真按照方案要求,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并立即开展隐患整改。
第二阶段:督查整改阶段(5月1日-5月10日)。 第三阶段:验收阶段(5月10日-5月20日)。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收集、验收,形成材料报县教委。
五、 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校园消防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处室要充分认识校园及周边消防安全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把维护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狠抓排查,整治隐患。学校要结合当前火灾形势,对本学校开展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消防设施缺乏的,要落实资金及时配备到位,消防设施损坏不能使用的,能维护使用的要立即维护,不能维护的要立即更换。
(三)广泛宣传,强化演练。学校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全面开展学生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学校要结合
新《消防法》于5月1日正式实施的实际,要广泛开展普法、学法活动,在学校形成宣传贯彻新《消防法》的浓厚氛围。
(四)落实责任,健全机制。学校要按照市教委与市公安局联合制订的《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发挥消防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推动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长效机制,使学生消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丰都县第三中学校 2013年2月14日